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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24年有机肥生产补助项目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畜牧产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5-15
为加强农业废弃物处理,进一步提升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沈阳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于2024年5月15日制定印发了《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2024年有机肥生产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农牧发〔2024〕77号),现将政策解读予以发布。
一、起草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4〕1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高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鼓励扶持畜禽粪污处理及综合利用,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有机肥补贴扶持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沈阳市财政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财农〔2024〕96号),结合沈阳市实际,制定印发此方案。
三、执行范围、补贴对象及内容
对沈阳市辖区内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肥料登记证的企业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的有机肥,按生产量给予补助。项目实施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区县验收合格并上报的有机肥产量,按照不超过50元/吨,项目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进行核算。
四、预计执行效果
从项目摸底、申报、立项、监管、验收、公示、上报,资金拨付等环节全程规范项目运行,推动项目顺利执行。通过财政的补贴扶持,利于有机肥生产企业降本增效,调动有机肥生产企业积极性,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我市有机肥年生产量、畜禽粪便年处理量逐年提升,形成政府引导投资、企业回收资源利用、人居环境友好、畜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文件链接: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2024年有机肥生产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链接:沈阳市2024年有机肥生产补助项目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