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沈阳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日
沈阳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社发〔2026〕5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6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市培育资金163万元,在8个涉农区、县(市)培育高素质农民280人(常规班),2026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抽查合格率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培育结束后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一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
二、专项工程
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继续实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和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
(一)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
2026年,重点围绕高产模式、病虫草害防治、农机使用维修、农田建设保护、农业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粮油领域培训。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康平县、沈北新区,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法库县要分别开展单产提升技术培训。
(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
重点推动数字化技术在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深入探索“农业+”科技教育、休闲旅游、人工智能、生态康养、传统技艺领域人才培养。
(三)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
主要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养一批农耕文化传承人、乡村文艺创作者和乡村文化传播者。
三、工作要求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扎实做好本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切实保障培育质量效果。
(一)做好需求摸底和培育对象遴选
要结合本地区人才发展规划与农民自主申报情况,科学统筹培育主题、细化课程体系,做到因地施策、按需施教,充分调动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基层农技人员、本土乡村人才等基层力量,下沉开展政策宣传、需求摸排、学员组织等工作,确保培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择优遴选培育机构
坚持竞争择优原则遴选培育机构,要根据农民需求设计培训课程,优选授课师资,严格审核教材。鼓励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人工智能技术打造培训场景,提高培育效率。
(三)加强培育闭环管理
要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有关要求,规范实施培育项目,构建全链条、全环节、闭环化管理机制;各区县要加强对本级培训项目监管力度,逐项审核实施方案、培育对象、承办机构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合同协议、开班计划、平台填报、资金使用等内容;要做好开班审核,开班计划须经本级及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市级将对县级培训班质量进行实地抽查,县级要对培训工作全程监管;要强化档案管理,对培育实施、考勤管理、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一流程一归档”。
(四)强化资金监管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资金合规性、项目效果全程负责,坚决防范违规违纪行为,严控廉政风险。培育资金可用于支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施的需求摸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摩、跟踪服务和总结评价等培育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合同协议可结合实际确定是否预拨付培育资金,项目完成后要确保资金全部拨付到位。教师讲课费和省内培训综合定额标准参考《关于印发沈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沈财行[2018]86号)、《关于加强沈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沈财行[2026]174号)执行。
(五)抓实系统平台数据监管
要指定专人负责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系统。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原则,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财政支农政策项目和资金公开公示的通知》(辽农办财发〔2025〕531号)要求,对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涉密项目除外),从项目申报、立项评审、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绩效评价、资金发放等方面,分层分类实施全生命周期公开公示,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全面、真实,并及时填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确保录入进度、资金支付金额、绩效指标值与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一致。
(六)筑牢培训安全防线
结合实际开展安全教学,通过案例讲解、实操演练等形式,强化学员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意识。紧盯培育全流程,从严落实交通出行、场地设施、实训操作、食宿保障等安全管理举措,全面防范各类风险,保障培训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请各区、县(市)于2026年8月13日前将实施方案、12月1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联系人:李晓文 联系电话:13840161723
附件:1.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2.2026年沈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常规班培训模块要求
3.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员登记表
附件1
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序号 | 地区 | 分配任务(人) | 培育资金(万元) |
280 | 163 | ||
1 | 铁西区 | 30 | 10 |
2 | 苏家屯区 | 50 | 21 |
3 | 浑南区 | 30 | 11 |
4 | 沈北新区 | 30 | 13 |
5 | 辽中区 | 30 | 23 |
6 | 康平县 | 30 | 20 |
7 | 法库县 | 30 | 24 |
8 | 新民市 | 50 | 41 |
附件2
2026年沈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常规班
培训模块要求
层级 | 总学时 | 培育形式 | 课程体系及学时分配 | 天数 | |||
综合素养 | 专业技能 | 能力拓展 | 合计 | ≥5天(不含报到和返程) | |||
≥6学时 | ≥32学时 | ≤8学时 | ≥46学时 | ||||
县级 | ≥46学时 | 课堂教学(线下) | ≥4学时 | ≥14学时 | ≤4学时 | ≥22学时 | |
实践教学 | ≥14学时 | ≥14学时 | |||||
交流观摩 | ≤4学时 | ≤ 4学时 | |||||
线上教学 | ≤ 2学时 | ≤4学时 | ≤6学 | ||||
附件3
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员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二寸免冠相片 |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
产业岗位 所在地址 | |||||||||||
人员职业 | □家庭农场经营者 □农民合作社带头人 □农业企业负责人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 □普通农民 □主体从业就业人员(受雇于农企业、组织等经营主体) | 人员身份 | □返乡退役军人 □返乡农民工 □村“两委”成员 □返乡院校毕业生 □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村民 | ||||||||
培训类型 | □常规班 □专题班 | 培训班名称 | |||||||||
经营主要产业现状(从业概况) | |||||||||||
序号 | 产业 名称 | 产业规模(亩) | 年产值/利润(万元) | 占总收入的比重(%) | |||||||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 ||||||||||
培训成绩 | 过程考核 | 理论考核 | 实践考核 | 线上考核 | |||||||
培育机构综合考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当地农业 农村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培育机构: 学员编号: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