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
现将《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并抓好落实。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2日
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沈阳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在全省走在前列、当好表率,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实现新突破,根据市委组织部《沈阳市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考核范围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农业农村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政宇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处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人才处,负责平时考核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等相关工作。
(二)考核范围
平时考核的范围是由局党组管理的机关领导职务公务员和职级公务员。各副局长负责对分管的一级调研员、总师、正副处长考评,处长负责对本处室其他公务员考评。
二、目标任务
公务员平时考核按季度进行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建设农业强市目标,以“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统筹推动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实落地,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三、指标设置
平时考核实行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共性指标占30分,个性指标占70分。
(一)共性指标考核公务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诚信表现、出勤情况六项,每项5分。
政治素质,重点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表现;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尊崇党章、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员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制度,努力创建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机关党组织各项活动,党支部书记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等情况。
职业道德,重点了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勉奉献、主动作为的情况;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执行公务等情况。
工作作风,重点了解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深入改进作风,反对“四风”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情况;严谨审慎、认真细致、积极进取、担当负责等情况。
廉洁自律,重点了解遵守廉洁从政各项纪律要求,坚持秉公用权、公私分明,严于律己、廉洁修身,尚俭戒奢、勤俭节约,树立良好家风,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围绕“四种形态”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等情况。
诚信表现,重点了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等情况。
出勤情况,重点了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及出勤率等情况。
(二)个性指标考核公务员完成工作的内容、数量、质量、方法、效率、效果以及完成时限和业务能力等项,由各处室将70分科学合理分配至各指标。
各处室按照2023年计划清单所列任务逐项、逐岗、逐人分解到位,设置可衡量、可比较、可评定、可查验的具体考核指标,体现“完成时限、工作内容、具体措施、目标效果”等要素,确保每名公务员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促进平时考核与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同步落实、共同推进。对各处室承担的绩效考核任务,必须设置个性指标落实到人,并适当加大量化分值。
局党组管理的一级调研员和总师,个性指标由本人设置,并报主管局长同意。
各处室承担的工作任务有调整,个性指标设置可随之调整。
四、考核等次和标准
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好等次公务员人数原则上掌握在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人数的40%以内,一级调研员、总师和处室负责人与其他公务员分别计算。
(一)好等次评分为90分以上,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
2.精通业务,掌握情况,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积极进取,工作作风好;
4.模范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考勤纪律,无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5.工作实绩突出,圆满完成所分配的各项工作,质量好,效率高;
6.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较好等次评分为70-89分,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
2.熟悉业务,了解情况,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考勤纪律,无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5.能够完成本职工作,质量较好,效率较高;
6.清正廉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三)一般等次评分为60-69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一般等次:
1.政治素质一般,道德品行一般;
2.基本了解本职工作相关知识和技能,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考勤纪律一般;
5.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6.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较差等次评分为59分以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较差等次:
1.政治素质较差,道德品行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考勤纪律;
5.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6.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五)以下情形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1.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
2.当期平时考核内到达退休年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公务员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绩效考核指标超前完成,或受到市级以上领导书面表扬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
公务员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无正当原因没完成绩效考核任务的;对季度小结过程中弄虚作假、严重夸大工作成效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一般或者较差等次。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确定考核指标。每年一月底前,各处室(个人)根据本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和公务员职位职责确定每名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指标。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应及时分解补充到公务员个人的考核指标中。
共性指标由人事人才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个性指标由各处室(个人)根据实际、结合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制定,与人事人才处沟通后,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人事人才处备案。
(二)季度小结。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公务员对照平时考核指标,认真总结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方向,并填写《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评鉴表》,以书面形式报主管领导。
(三)审核评鉴。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主管局长负责对分管的一级调研员、总师、处室负责人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报局长审定。处室负责人负责对处室公务员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报分管局长审定。审核评鉴应当以考核指标为基础,对落实三年行动阶段工作目标情况进行审核、作出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确定考核结果。
(四)结果公布。当期评定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及时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公布。
(五)结果反馈。主管领导采取会议点评、谈话或书面等形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次年1月上旬,以处室为单位汇总报送平时考核结果。
(六)年度最后一个季度的平时考核可结合年度考核一并开展。人事人才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填写《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评鉴表》并存档备查。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对平时考核表现好的公务员,应及时进行表扬,同时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时优先考虑。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公务员,及时谈话提醒。平时考核较差的公务员,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作出评价,并根据情节轻重、认识程度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调整岗位。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二)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连续两年不称职的予以辞退,推进公务员能进能出。
(三)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同时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七、有关情况说明
(一)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得知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人事人才处反映。
(二)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由现工作单位进行平时考核。公务员援派或者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对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其平时考核由所在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三)当期平时考核内提拔或交流调整岗位的公务员,考核其现岗位的工作情况,并结合原岗位的履职情况确定等次。
(四)公务员在任职试用期内和处分期内参加平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任职、定级、解除处分的参考。
(五)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公务员,处分期内平时考核等次的评定要求,参照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七)本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局人事人才处负责解释。
(八)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评鉴表
2.市农业农村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指标量化表
3.市农业农村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指标量化评分表
附件1
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公务员平时考核
季度评鉴表
(第 季度)
姓 名 | 单 位 及 职务职级 | ||
从 事 或 分管工作 | |||
工作任务 | |||
全面振兴新突破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
1. 2. 3. 4.
|
全面振兴新突破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
签名: 年 月 日 |
主管领导评鉴意见及考 核结果等次 建议 |
签名: 年 月 日 |
审 定 意 见 |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
需要说明 的 情 况 |
附件2
( 年度)市农业农村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指标量化表
公务员姓名: 职务: 所在处室:
指标性质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量化分值 |
共性指标 (30分) | 政治素质 | 重点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表现;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尊崇党章、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员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制度,努力创建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机关党组织各项活动,党支部书记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等情况。 | 5 |
职业道德 | 重点了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勉奉献、主动作为的情况;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执行公务等情况。 | 5 | |
工作作风 | 重点了解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深入改进作风,反对“四风”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情况;严谨审慎、认真细致、积极进取、担当负责的情况;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等情况。 | 5 | |
廉洁自律 | 重点了解遵守廉洁从政各项纪律要求,坚持秉公用权、公私分明,严于律己、廉洁修身,尚俭戒奢、勤俭节约,树立良好家风,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围绕“四种形态”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等情况。 | 5 | |
诚信表现 | 重点了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察实情、出 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等情况。 | 5 | |
出勤情 况 | 重点了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及出勤率等情况。 | 5 | |
个性指标 (70分) | |||
附件3
( 年度)市农业农村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指标量化评分表
公务员姓名: 职务: 所在处室:
指标性质 | 指标名称 | 量化分值 | 第一期得分 | 第二期得分 | 第三期得分 | 第四期得分 | 备注 |
共性指标 (30分) | 政治素质 | 5 | |||||
职业道德 | 5 | ||||||
工作作风 | 5 | ||||||
廉洁自律 | 5 | ||||||
诚信表现 | 5 | ||||||
出勤情况 | 5 | ||||||
个性指标 (7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