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沈阳市“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商务局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沈阳市金融发展局 沈阳市气象局
沈阳市邮政管理局 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
沈阳市妇女联合会 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沈阳市现代农业研发中心(沈阳市农业科学院)
2020年6月23日
沈阳市“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三年行动
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专业村建设,促进农民致富增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核心,立足各地自然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民俗文化传承,统筹县城、开发区、中心镇、专业村布局,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脱贫攻坚工作,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规划引领、政策支持、示范带动,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良好、组织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显著的专业村,构建多点支撑、产业协同、镇村联动、优势互补、梯次发展、业态丰富的乡村新格局,实现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推进。与开发区、中心镇建设相结合,形成不同层次的产业聚集区。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治理相结合,实现产业兴旺、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协调发展。
——坚持分类指导。立足当地自然资源禀赋、民俗文化传承,按照产业发展特点,坚持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找准发展切入点,分类分级精准施策,不搞“齐步走”“一刀切”。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人力资源、土地资源投入“一村一品”。做好农产品与市场对接,积极开展网络营销,拓宽销售渠道,实现生产基地与市场无缝链接。
——坚持农民自愿。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充分尊重农民经营自主权,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政府引导的办法,调动和发挥农民发展“一村一品”的积极性。
(三)工作目标
通过3年努力,在9个涉农区县(市)规划建设、评选认定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150个以上,达到涉农区县(市)行政村总数20%以上,推广一批特色种植类、规模养殖类、加工流通类、休闲旅游类、电子商务类、非农产业类等典型示范专业村,创建一批在省内乃至东北地区具有影响力的专业村品牌。到2022年,每个市级专业村主导产业产值力争突破400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2万元以上。
2020年,根据分级分类推进的原则,创建市级专业村50个以上,打造一批发展典型,专业村竞相发展的氛围初步形成,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主导产业产值应占村总产值35%以上。
2021年,全市专业村建设进度不断加快,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市级专业村数量增加到100个以上,基本形成产业协同、镇村联动发展局面,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主导产业产值应占村总产值40%以上。
2022年,市级专业村增加到150个以上,专业村产业链条基本完善,品牌效应开始显现,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建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专业村,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主导产业产值应占村总产值45%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实施专业村种养提升工程。全市持续打造百万亩蔬菜生产基地,重点推进大民屯及周边6个乡镇蔬菜全产业链建设。推进西甜瓜、中草药等露地经济作物单一品种集中连片发展。推动第三代节能日光温室和钢骨架高标准冷棚、桥棚建设,推进传统设施农业提档升级。打造玫瑰、君子兰、多肉、食用菌、北虫草等高附加值设施农业集聚区。加大畜禽养殖场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示范创建力度,鼓励养殖场更新升级设施设备。发展稻田综合种养,积极推进小龙虾、河蟹、泥鳅稻田养殖集聚区建设。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行动,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方式,发展名优新品种,做大做强精品渔业。发展林下特色经济,推广林下种植中草药、山野菜、食用菌以及其他特色养殖方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相关区县(市)政府]
2.实施专业村加工提升工程。每年新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50个以上,重点推进组装式冷库、贮藏窖、分拣包装场房等规模园区产地初加工项目建设。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建设,重点推进大米、生猪等10个优势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延链,推动投资500万元以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推广“龙头企业+专业村+农户”等经营模式,到2022年在全市打造产业化联合体100家以上,订单农业产值贡献率达50%左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相关区县(市)政府]
3.实施专业村电商提升工程。启动电商村建设,推进电商村与村级供销社、邮政站、商务站、益农信息社共享平台,与银行系统、通信系统、交通系统、油气系统、电力系统、中粮系统共建基层站点,与淘宝、京东、市级以上自营电商平台共赢合作,完善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供应链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电商村成立独立运营公司或合作社,开展独立直播、金融服务、仓储保管、产品包装、物流配送、网络代购代销、在线支付、规范管理、网红宣传等服务,村集体参股应不少于10%。组织电商人才培训,每个电商村培训人数应不少于10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邮管局,各相关区县(市)政府]
4.实施专业村旅游提升工程。紧紧围绕棋盘山、卧龙湖、仙子湖、秀水河-叶茂台、石佛寺水库-七星湿地、新民-于洪-沈北温泉、铁西-盛京驿站、苏家屯杨城寨-马耳山-白清寨、蒲河-辽河生态廊道沿线,深入挖掘燕、辽金元、满族、锡伯族等历史文化资源,结合美丽示范村、精品示范村、生态示范村建设,推进乡村产业与文化、教育、音乐、美术、体育、旅游、康养等业态深度融合,建设一批乡村旅游特色精品示范村,打造“田园休闲+民宿”等休闲农业精品示范项目30个,举办沈北千人插秧节、新民草莓采摘节、马耳山休闲旅游节等农业节庆活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文旅广电局,各相关区县(市)政府]
5.实施专业村流通提升工程。引导推进产地市场完善功能,扩大农产品交易规模。搭建特色农产品信息平台,推进农超、农社、农校、农企精准对接,畅通销售渠道。引导重点农产品流通企业与专业村进行产销对接,提高直采直供比例。完善专业村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后一寸”问题。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开展供销社服务专业村行动,继续推进村级供销社建设,解决为农服务最后“一百米”问题。开展邮政服务专业村行动,利用“线上网店+线下社群+实体店面”模式打通农产品返城通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相关区县(市)政府]
6.实施专业村经营主体提升工程。每年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妇女电商典型和女致富带头人400名,选拔优秀乡村振兴人才100名,选派300名农民参加“青年农民上大学”,探索推进农民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推动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积极引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专业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等新型村集体经济组织,促进资产、土地、劳务、产业、房屋等集体资源向资本转变,因村制宜发展“一村一品”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市妇联、团市委,各相关区县(市)政府]
7.实施专业村科技提升工程。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围绕特色主导产业,组织高校院所引领科技团队带专家、带成果、带技术助力专业村建设,到2022年,选派科技特派团50个、科技特派员1000人次。建立“专人包专村”的工作机制,推动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沈阳农业大学等科技力量下沉,开展专业村“田间办学”,推广种养技术、新型肥料、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农业实用技术,每年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50项。建设中化MAP技术服务中心,发展200个专业村MAP服务站。加强专业村农机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技术应用融合,提升智慧农业发展水平。完善沈阳“农气通”手机APP系统功能,提高智慧农业气象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各相关区县(市)政府]
8.实施专业村品牌提升工程。加强专业村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和开展两品一标产品认证,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品牌。结合国家、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认定一批市级专业村。对专业村的产品,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实施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高专业村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利用沈阳农博会、京沈对接等平台和“非遗”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宣传推介专业村品牌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各相关区县(市)政府]
9.实施专业村软硬环境提升工程。加强专业村金融服务,成立金融助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小组,发挥基金、补贴、担保、保险以及贴息等政策杠杆作用,推动邮储、国开行、农发行等大型银行及农商行、信用社等县域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金融产品,扩大专业村信贷投放,推动金融平台服务向专业村延伸,开展针对性服务。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加强专业村水、电、路、气、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专业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创建省级美丽示范村,改善专业村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发展局、市发改委,各相关区县(市)政府]
10.实施专业村庭院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建立无污染家庭作坊、小加工厂,进行特色农畜产品、传统食品、生产生活用品、手工艺品的加工及销售,延长产业链条。开拓庭院功能,发展绿色种植业、养殖业、休闲旅游等,采取“企业+合作社+村+农户”的产业模式,引导庭院经济经营户与市场、超市、酒店、旅游文化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实行“直供直销、定点经营”。到2022年,力争建成50个庭院经济典型示范村(自然村)、培育1000个庭院经济典型示范户,推进庭院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自然资源局,各相关区县(市)政府]
三、扶持政策
1.加大产业扶持力度。落实沈阳市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若干政策精神,对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农业设施升级、农业绿色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三产融合发展等方面给予补贴支持。
2.加强产业用地支持。落实国家、省有关设施农业用地最新政策,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设施农业用地只需备案不需要审批,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支持农村承包地和建设用地在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平台挂牌交易。加强闲置农村宅基地利用,支持专业村利用闲置农房发展休闲农业等新业态试点。
3.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对返乡下乡人员到专业村创业创新提供便利服务,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落实人才鼓励政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单位同意可到专业村兼职并按规定获得报酬。加强专业村与高校院所战略合作,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专业村产业发展。支持市现代农业中心和沈阳农业大学开展专业村“一对一”技术指导。
4.引导社会资本下乡。各涉农区县(市)要搭建一批“村企合作”平台,提供规划、项目信息、融资、建设运营等全方位投资服务。要制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专业村的政策清单,建立城里人、小微企业、龙头企业分类推进机制,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推广“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民入股+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在专业村建总部、建分支机构、建生产加工基地,因地制宜推进专业村生产、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开发和区域整体开发。
5.推动金融服务创新。推动邮储、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每个入库专业村至少派驻1名“金融助理”,开展“点对点”金融服务。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政办发〔2019〕14号)要求,执行专业村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开发与专业村主导产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的金融产品,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融资业务。推进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实现专业村信用体系全覆盖。落实专业村农业保险保费各级财政补贴政策。
6.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专业村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利用集体资产、资源因村制宜发展“一村一品”,可以兴办企业或通过入股(参股)等方式建设“村企合作”项目,也可以利用“飞地”理念,通过多村联合、强村带弱村等形式发展乡村产业。利用省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做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旅游项目常态化审批流程,支持专业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旅游。
7.开展星级评选认定。每年组织开展专业村认定,授予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称号,全国、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应当从市级专业村中推荐。建立专业村退出机制,对不符合认定标准或完不成阶段目标任务的、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专业村,取消国家、省、市级专业村评选资格。安排专业村以奖代补资金2000万元,对创建“一村一品”专业村(包括庭院经济)达到发展目标的,按照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在下一年度分档次给予以奖代补,支持专业村产业发展。每年安排农产品品牌建设市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村品牌宣传推介活动。
8.加强相关政策倾斜。统筹市级及市以上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资金向专业村倾斜,优先在专业村安排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池塘标准化改造、节水改造、农电线路、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等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在专业村安排水、电、路、气和网等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专业村创建省级美丽示范村、市级精品示范村、乡村治理试点村,各涉农区县(市)要出台相应政策,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强化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推进专业村建设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负责全市“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组织领导工作,制定专业村建设方案、政策意见、认定办法等政策文件,对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组织开展市级专业村认定和全国、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申报,兑现相关政策。专班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组长,专班成员为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广电局、金融局、团市委、妇联、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气象局主管领导及涉农区县(市)政府主管领导,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2.明确各级责任分工。各相关市直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村工作,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推动政策、人员、技术等力量下沉到县、到乡、到村、到户,形成工作合力。专班办公室要强化工作调度,督导政策落实,及时向专班报告工作进展。各涉农区县(市)是推进专业村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专业村建设组织领导、规划编制、政策扶持和考核验收等工作,要及时向市专班办公室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结果、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出台本级扶持政策,落实市级相关政策。各乡镇(街)和行政村是专业村的建设主体,乡镇(街)党委书记和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确定专业村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包装策划重点项目,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制定“一村一策”工作计划,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新型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项目建设。
3.实施动态管理监测。全面开展专业村产业摸底调查,建立全市专业村数据库。搭建专业村信息监测平台,实时开展入库专业村动态监测、滚动管理,每年制定全市专业村建设任务清单,加强专业村实地调研查访,视专业村建设情况实施月调度,压实市、县、乡、村责任,各涉农区县(市)要安排专人与市专班办公室对接。市、县、乡包村干部要深入对口专业村宣讲政策、推进项目和协调解决问题。
4.开展工作绩效考核。建立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专业村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对目标考核优秀的专业村和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表彰,对上升幅度连续排名前列的专业村主要负责人予以重用。
5.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专业村建设工作,搭建好专业村主导产业、主导产品宣传推介和项目招商平台,宣传好专业村取得的成效,及时总结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复制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努力营造“一村一品”发展的良好氛围。
文件链接:《市农业农村局等15部门印发沈阳市“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