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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公示
信息来源:动物防疫处 发布时间:2024-10-28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省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4〕121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4〕359号)要求,在区县申报、市县审核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批复,拟对集中无害化处理企业拨付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其中辽宁题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98.84万元,康平县题桥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1297.36万元,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示期7天。有不同意见者,请以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信函、电话应署报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23534530 13309815662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