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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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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26年耕地轮作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种植业处 发布时间:2026-06-01


    一、政策出台依据与目的

    依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6〕390号)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本方案。核心目的:推行耕地用养结合耕作制度,扩大大豆、油料种植规模,提升油料产能;同步治理沙化耕地,改善耕地地力,稳定粮食安全,推动全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实施任务

    1.年度总任务:省级下达沈阳 2026 年耕地轮作总面积 13.8万亩,覆盖7个涉农区县(市)。

    浑南区0.25万亩、于洪区0.5万亩、沈北新区3.05万亩、辽中区0.5万亩(含沙化耕地0.08万亩)、新民市0.39万亩(含沙化耕地0.18万亩)、法库县5万亩(含沙化耕地0.18万亩)、康平县4.11万亩(含沙化耕地0.16万亩)。

    2.历史遗留任务:统筹补齐2025年未完成轮作面积,浑南区80.95亩、苏家屯区372.05亩、康平县1064.39亩,2026年同步落地。

    三、核心种植技术路径

    1.主推轮作模式:玉米与大豆、花生轮作为主,搭配杂粮、薯类轮换种植,重点扩种大豆、油料作物。

    2.补贴覆盖条件:2024 年种玉米、2025、2026 连续两年种植大豆 / 油料的地块,纳入轮作补贴范围。

    3.沙化耕地专项要求:辽中、新民、法库、康平优先安排沙化耕地实施轮作,以轮作开展土壤改良。

    四、补助资金相关规定

    1.基础补助标准:基准每亩150元;区县可下调标准扩大实施面积,降幅最高不超20%。

    2.政策协同:轮作补贴与大豆玉米生产者补贴、粮油单产提升政策配套落地,保障农户改种收益稳定。

    3.资金拨付时限:各区县9月30日前完成资金拨付申请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同步清付2023—2025年历年未拨付轮作资金。

    4.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违规资金依法追责。

    五、全流程实施管理要求

    1.方案报备时限:6月18日前各区县出台本地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并网上公示。

    2.地块落地管理:任务分解至乡镇、村、具体地块,乡镇与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一年一签轮作协议;8月28日前完成实地核查、地块登记;县、乡、村三级公示实施主体、面积、补贴金额,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项目闭环管控常态化在国家转移支付项目平台填报进度,建立完整台账档案;10月26日前各区提交年度工作总结至市农业农村局。当年任务完成、资金拨付情况作为下一年度任务、资金分配重要依据。

    六、配套保障措施

    1.技术支撑:区县组建专项技术专家组,农时下沉田间指导,配套适配农机、优质良种供应,鼓励开发轮作专属农业保险。

    2.宣传示范:打造示范样板、开展现场观摩,通过新媒体、线下宣传普及轮作政策,引导农户主动参与。

    3.工作机制:落实“省负总责、市级督导、县区落实”机制,区县主要领导牵头督办,压实属地责任。

    七、政策实施意义

    通过财政补贴引导农户开展科学轮作,一方面增加大豆、油料供给,保障粮油安全;另一方面改良土壤、治理沙化土地,减少耕地退化,实现耕地保护与农业增收双赢,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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