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实施好我市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沈阳市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8月15日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农田发〔2025〕125号),现将政策解读予以发布。
一、起草背景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保障粮食生产、恢复耕地地力、促进黑土耕地资源持续利用为核心,发挥省财政黑土地保护资金效益,推进工程与生物、农机与农艺、用地与养地相结合,坚持分类施策、分区治理,推广黑土地保护技术模式,加强黑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形成黑土地在利用中保护、以保护促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推动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二、制定依据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5年省级黑土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田〔2025〕170号)任务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实施地点及规模
一是在康平县、新民市、辽中区实施“秸秆还田+堆沤肥还田”35万亩;二是在康平县、法库县、辽中区、新民市实施秸秆还田95万亩,项目实施地块原则上不得与本年度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地块重复。
四、实施内容
(一)实施秸秆还田。根据水热条件、地形地貌、耕作模式、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差异情况,旱地因地制宜采取粉碎翻压还田、碎混还田、灭茬浅旋还田、覆盖还田等技术措施,水田推行秋季湿耙还田、秋季翻埋还田、春季留茬翻压还田等技术措施。
(二)实施堆沤肥还田。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以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宜采用有机肥抛洒机施用堆沤肥。堆沤肥相关技术指标应符合《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 3419)要求。
(三)培育厚沃耕层。将秸秆还田与有机肥还田集成实施,旱地采用深翻、深混、浅旋等,水田采用深翻、深旋、打浆等机械作业方法,将秸秆、堆沤肥混于土层,培育黑土地厚沃耕作层,提高黑土地质量。
(四)开展监测评价。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黑土地保护工程黑土区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2〕442号)要求,强化年度黑土地耕地质量监测,继续做好实施效果评价有关工作。
(五)推进上图入库。通过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及时开展项目实施任务上图入库。对秸秆还田、机械抛洒施用有机肥作业纳入农机服务平台管理,积极运用监测、遥感等技术手段,做到有迹可循、作业数量和地点清楚,方便与上图入库衔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落实机构,全面落实项目任务和要求。
(二)制定实施方案。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等。
(三)强化指导服务。依托教学、科研、推广等单位的技术优势,加强技术集成和工作指导。
(四)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对堆沤肥质量、机械作业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实施质量与效果可追溯可核验。
(五)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六)加强验收总结。制定具体验收工作方案,及时做好县级自验,并为市级验收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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