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区高质量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依据《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辽宁省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沈阳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国家中心城市的决策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以培育壮大加工集聚区经济主体和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推进集聚区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完善集聚区运行机制和落实政策为支撑,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配套新格局。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加工产业竞争力,促进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推进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二)坚持集聚发展,质量优先
(三)坚持龙头带动,内外并举
(四)坚持科技支撑,增加动能
(五)坚持绿色导向,持续发展
(六)坚持利益共享,增进福祉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在全市建成集聚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相匹配、集聚区特色与产业优势相协调、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相融合的农产品集聚区发展体系。到2023年,县域农产品加工集聚发展态势基本形成,新增1-2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集聚区,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力争超过1200亿元,其中农产品深加工比例达30%;到2025年,建成中国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1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4个,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1500亿元。到十四五末期,我市成为辽宁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引领核心,东北地区农产品加工创新高地,中国北方农产品加工贸易辐射中心。
四、重要意义
我市加快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是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沈阳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实现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总目标的有力支撑和必然要求。
五、规划内容
十四五时期,全市各涉农区、县(市)围绕1-2个主导产业,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突出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重点发展加工集聚区及产业园,实现园区协调发展,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聚成链,资源集约利用。
(一)全市规划九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
沈北新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重点打造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医药产业园;于洪区绿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重点打造蛹虫草产业园和饲料加工集聚区;铁西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重点打造饮料食品加工集聚区;浑南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重点打造富虹工业园;苏家屯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重点打造东北食品科技产业园;新民市农畜融合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重点打造胡台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和大民屯酸菜现代产业园;辽中区农畜融合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重点打造肉牛产业园区、近海水稻和淡水鱼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康平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重点打造农副产品加工集聚区和杂粮现代农业产业园;法库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重点打造南部依牛堡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和北部孟家果蔬有机绿色食品产业园。
(二)提出了十项重点任务
推进基地建设,夯实优质原料供给保障;提升加工水平,提高产品加工深度和附加值;促进产业升级、搭建产业创新支撑平台;培育龙头企业,组建集聚区产业联盟;引进重大项目,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打造全产业链,建立产业链协调机制;配套资源支持,提升农产品加工价值链;完善流通服务,建设特色产地交易市场;塑造名优品牌,增强“沈字号”市场号召力;推进数字赋能,培育新业态快速成长。
六、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提出五项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扶持;拓展融资渠道;创新管理体制。
文件链接:沈阳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十四五” 发展规划图片解读
文件链接:(沈农发202110号)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