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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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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农业农村局防汛应急工作机制
信息来源:种植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07-29

为全面做好汛期农业防汛抗灾工作,确保我市农业生产平稳度汛,现建立防汛应急工作机制如下。   

一、职责任务

根据《沈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为3项:一是担负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二是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三是配合市水务局编制市级抗旱应急预案。同时,作为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市防指应急响应等级,依令参与联勤调度值班、防汛包片督查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

局成立汛期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相关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办公室、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处、渔政渔业处、农田建设处、农机管理处、动物防疫处、乡村振兴综合处负责同志,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农科院、疫控中心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种植业管理处。局组建汛期工作调度群,各相关单位和处室按照市防指日常工作调度和应急响应要求,落实相关防灾抗灾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三、成员分工

种植业管理处:负责种植业系统汛前隐患排查,修订种植业应急预案;落实汛期值班值守,专人负责无线电手台24小时值班;联合市气象部门发布农事气象预警信息,指导落实大田和设施农业防范措施;调度汇总农业受灾和抗灾工作情况,按市防指调度时限和响应等级上报各类工作情况,拟制相关会议材料;指导种植业灾后毁改种,加快生产恢复。汛期结束后,形成年度农业生产防汛抗旱工作总结。

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局属相关单位,履行防汛应急职能;对接市防指,传达相关指示要求和工作部署;协调保障局领导参加相关会议;落实舆情监测、处置、回应等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把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整体进展,协调安排处置舆情回应工作,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事件处理情况;配合网信和公安部门做好媒体舆论的引导、疏导、平息和善后工作。

畜牧处:负责组织开展畜牧养殖业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指导落实灾害防范措施;调度行业抗灾受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灾后生产恢复。

渔政渔业处:负责组织开展淡水渔业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指导落实灾害防范措施;调度行业抗灾受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灾后生产恢复。

农田建设处:负责调度农田排水设施运行、清淤疏浚开展和灾后农田配套设施整修和恢复建设等工作。

农机管理处:负责调度应急抗灾农机具筹备和投入等工作。

动物防疫处:负责调度水旱灾害造成的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

乡村振兴综合处:负责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相关工作,强化因灾返贫致贫风险预警,开展风险排查,加强监测跟踪,实施精准帮扶。

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和市农科院:负责汛期农业生产相关防灾抗灾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技术落实,组织开展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技术指导服务。

市疫控中心:负责灾后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和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及疫病扑灭工作,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汛期防汛专报由种植业管理处负责汇总,报主管领导审定后,报市防指。市防指联勤调度值班由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处和渔业渔政处采取轮值参加。应急防汛督查任务在主管局长带领下由种植业处负责完成。

    四、相关要求

根据沈阳市防汛抗旱应急响应要求,日常工作实行周调度,每周五14时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进入防汛三级、二级、一级应急响应,情况报送频次分别为每3小时、2小时、1小时。局防汛工作调度采取“零报告”制度,请各相关单位和处室指派专人负责,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和频次形成工作简报,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报种植业管理处汇总。因汛期工作需要,涉及其他处室和相关单位,此工作机制将对有关成员进行增减调整。请各相关单位和处室充分认清汛期农业防灾抗灾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履职尽责,全力确保粮食和农业生产平稳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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