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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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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6-03-12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市有关工作安排,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行政决策水平持续提升

进一步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全面落实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在决策中将科学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局党组集体讨论作为必经程序,提高集体决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对联合市财政局制定的《沈阳市2025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生产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实施细则》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履行发文程序,报送备案。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对7件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5件政策性文件、45件政府采购招投标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民事合同签订程序,制定《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合同签订规范流程》,对局名义签订的民事合同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75份。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强化

印发《沈阳市农业农村系统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提出17项工作举措。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梳理农业农村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对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要素进行标准化规范,指导各区县完成审批事项认领。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式,简化审批流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件效率,2025年办结各类行政许可共183件,回复企业和群众问题500余个。提升服务意识,开展“陪同办”“帮着办”,帮助解决不会办、办不明白的问题,获得锦旗2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搭建政企沟通交流平台,举办“亲清会客厅”活动9场,接待企业431家。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做出免罚案件19件。

(三)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成效显著

扎实开展提升执法能力行动,充分利用优质资源组织各类学习培训,联合苏州市开展“法治和道德大讲堂”线上培训6次,全年累计开展业务培训111学时、培训执法人员1248人次。配合省厅实施全省“绿剑”青年法治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周测22次、月考5次,3名同志获“全省农业农村系统2025年绿剑青年法治人才”称号,1名同志荣获优秀学员。成功举办2025年沈阳市“工匠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派出执法骨干代表辽宁省参加2025年农业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全国总决赛,荣获团体一等奖。案卷制作水平显著提升,在2025年3月农业农村部公布的2023年、2024年全国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议结果中,获评高质量案卷2卷、高质量文书1份。在2026年1月公布的2025年度全国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议结果中,荣获高质量案卷1卷,已连续五年在五个不同执法领域获得该项荣誉。

(四)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加强

组织召开“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暨3·15春季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制定了《沈阳市2025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清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抽查种植主体392个,落实国家、省、市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任务821批次,畜产品抽样检测鸡蛋、生鲜乳1927批次。组织开展“绿剑护粮安”“中国渔政亮剑”等执法行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危害粮食安全等违法行为,全年完成执法检查计划41个,查处案件76起,其中重大案件2起,罚没款共计18.15万元。

(五)“八五”普法宣传工作扎实有效

印发《沈阳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加大普法力度。以3.15为契机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进村普法活动,开展“宪法进农村”“民法典宣传月”“农机安全月”、宅基地法律政策大宣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律宣传等主题活动,开展以案释法,发布2025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发布2025年度全市农业执法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用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

件,其中结案16件,3件未结案。在16件已结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中,11件与复议申请人化解纠纷后,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终止,2件驳回复议请求,3件维持。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一审维持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全年更新门户网站信息909条、公众号100条,主动公开文件13件,办理依申请公开39件,按时答复率100%。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承接办理省人大议案8件,市级建议提案88件,满意率、办复公开率均为100%。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局领导接访37件,涉及群众116人。持续做好12345咨询投诉办理,受理咨询投诉事项668件,办结率100%,按时反馈率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以下短板和不足:

(一)农村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农村地区“讲人情、讲关系”的思想普遍存在,“遇事找人”“信访不信法”成为习惯。很多农民群众不清楚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普法宣传还应当加强,特别在法治工作中应当更加注重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应持续提升

近年来,农业农村领域立法体系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陆续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新法陆续颁布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当随着法律体系的调整不断增强,应当紧跟着国家最新的立法精神来调整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三)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要持续加强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质量、农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行政执法程序和涉企执法检查不够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法制度,带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履职、齐抓共管。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文选》、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并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增强在法治轨道上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深入落实党组会议、支部会议会前学法制度,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5部党内法规,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意识。牵头完成法治政府督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开展专题研究跟踪督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市农业农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短板弱项,狠抓工作落实,持续加强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推动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切实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动自觉。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优化与审批事项规范认领,统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标准,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办”,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将“陪同办”“帮着办”“优好办”等措施进行到底,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重新发布包容免罚事项清单,扩大包容免罚范围。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努力实现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提高执法工作质效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开展自查。持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清理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厘清执法职责,规范农业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标准和案卷管理规范;实施执法能力提升行动,通过开展执法培训、举办技能竞赛、模拟执法、案卷评查等形式,重点提升执法人员查处新型、复杂案件的能力。强化执法监督,对县级执法机构进行督促指导。

(四)加大农业执法力度

以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工作目标,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上级部署的“绿剑护粮安”等专项行动。严格执行检查程序,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落实“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双书同达”“信用修复评价”等工作要求。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3.15特殊时间节点、民法典宣传月、农机安全月、宪法进农村宣传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修订的重要时间节点,向行政相对人宣传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下乡活动,帮助农民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依法维权和解决纠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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