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的坚强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重点工作任务,定期调度抓好落实。坚持学深悟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全年学习计划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邀请沈阳师范大学杜焕涛教授为全局干部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做专题讲座。深入落实党组会议、支部会议会前学法制度,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意识,提升决策合法性。贯彻落实重大法治问题请示报告要求,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等工作均经过局党组集体讨论,制定市农业农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等,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二)持续推进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涉农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领导。依据《2024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的要求,制发《沈阳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从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强营商载体建设、优化涉企为民服务、推进营商重点任务落实四个方面,采取13条具体举措进行部署。开展“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活动,通过12345热线投诉、企业反映自查等渠道,发现搜集并解决20项问题。组织开展“亲清会客厅”活动9场,共131家企业代表参加活动,解决企业诉求5项。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实施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梳理编制政务服务目录,全年共受理并办结行政审批事项211件,回复企业群众各类咨询、答疑400余次。创建“清风百家-益农办”品牌,通过成立“涉农审批服务团”,全面开展“走基层”“走企业”“走窗口”三个走活动,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三)稳步提升科学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
强化依法决策规则,提高集体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沈阳市促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4-2026年)》,制定并向市司法局备案《沈阳市2024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生产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实施细则》《沈阳市2024年有机肥生产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等行政规范性文件7份,在重大行政决策和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作出前,按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核,将公众参与、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局党组集体讨论作为必经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和公职律师作用,聘请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审查各类民事合同64件;公职律师对局名义起草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024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7份。认真做好新增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涉及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6份文件出具了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按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编制重点领域检查计划64个、一般领域涉企检查计划39个,按照计划全部完成检查任务。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组织“绿剑护粮安”“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行为,全年办理农业执法案件110件,罚没款60.35万元。持续强化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作出包容免罚案件47次,作出从轻处罚42次。扎实开展“清风执法”专项监督行动,制定了《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对照工作方案中的整治重点开展全面自查。邀请省农业农村厅组成核查组,赴县级8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核查,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逐一下发“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复核工作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带领全市农业执法队伍完成整改任务9项,我局被评为沈阳市“清风执法”专项监督标兵单位。
(五)扎实开展提升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在提升执法质量行动中我局承担38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占比100%。修订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涉及行政权力250项,行政处罚事项197项,设定裁量基准1003阶次。扎实开展全市范围内农业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法制审核人员培训、执法实战技能演练,市级组成执法骨干讲师团赴各县区开展培训8期,共135学时,1067人次参加。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155人顺利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申办执法证件,注销执法证件4人。公布沈阳市农业执法典型案例13件。2名法制工作人员入选辽宁省首批案卷评查指导专家库。成功举办2024年“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沈阳市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全市99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比赛。组织开展全市农业执法案卷评查,在全省案卷评查中我市执法案卷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其中2本案卷获评省级优秀案卷,被推荐至农业农村部参评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六)持续提升普法宣传工作质效
加强法治社会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印发了《沈阳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发布2023年度、2024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资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在农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诉讼案件中组织执法人员旁听庭审。3.15期间在沈北种子农资批发市场、于洪区张士兽药批发市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农资打假保春耕良好氛围。5月份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专题讲座,在新民市陶屯大集宣传人员通过设置法治宣传咨询台、悬挂条幅、发放普法宣传品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开展宣传,耐心解答群众提问,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报告会,开展3.15农资打假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在于洪区宠物大市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和经营业户宣传宪法精神,普及宪法,针对近期网络购物平台兽药、饲料投诉举报增多的问题,向兽药店、宠物店、便利店等网络购物平台经营主体普及兽药、饲料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其学法、守法,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七)持续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平稳有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全年共承接办理省级建议提案5件、市级建议提案121件,满意率、办复公开率均为100%。接待群众来访18批次、243人次,其中集体访5批次,230人次。依法办理涉农信访事项15件,全部按期答复办理,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局领导接访231件,涉及群众246人。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等活动,公开政务信息3条,主动公开文件14件,办理依申请公开22件,按时答复率100%。持续做好12345咨询投诉办理,受理咨询投诉事项622件,办结率100%,按时反馈率100%。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还需加强,个别制度有待完善更新,特别是应发挥带动作用,对县区基层农业执法机构的监督指导还应加大力度;二是执法案卷制作的规范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在提升执法质量行动中还需要全面增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三是涉企执法检查还需进一步规范,特别是结合信用档案的建立应在分级分类监管上多下功夫。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并进行集中学习研讨。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党组专题学习党内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6次。局党组研究贯彻落实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调整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起草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重大法治问题和决策时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全面加强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机关建设。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工作任务,锚定农业强市目标,持续改善农业农村法治环境。
(一)坚持党建引领法治工作
持续深化党的理论学习,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党组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制度,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力度,提高文件制作质量。
(二)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持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开展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队伍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培训,将年轻执法骨干培养成“一专多能”的执法人才。
(三)持续加大农业执法力度
聚焦农业生产安全、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紧紧围绕“三农”发展大局,找准定位,主动作为,切实扛起“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使命担当。
(四)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探索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对企业减少打扰,为企业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继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方式,推行柔性执法和轻微违法免罚,让执法更具公信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组织法律法规专题讲座、结合3.15、民法典宣传月、政务公开日、宪法宣传周,法律法规发布和修订的重要时间节点,向行政相对人宣传法律法规,在执法活动中对监管对象现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常识,加强农业农村法治社会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总书记对辽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全面推动全市农业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农业强市建设再做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