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强微生物肥料产业 赋能沈阳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518号)收悉,农业农村局领导高度重视,通过多次研究讨论,召开专家座谈会等方式对提案建议进行梳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因微生物肥料具有提升作物产量与品质、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改善土壤结构及保护生态环境等特质,使其作为农业新质生产力呈积极发展态势。我市高度重视微生物肥料产业发展,积极鼓励农业微生物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创新研发,大力支持相关政策机制的建立健全,不断推进微生物肥料的示范推广。
一、关于构建科研创新体系,夯实产业发展根基
(一)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文件“三、强化鉴定评价,提高利用效率。以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依托,搭建专业化、智能化资源鉴定评价与基因发掘平台,建立全国统筹、分工协作的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体系……”“四、建立健全保护体系,提升保护能力。健全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实施国家和省级两级管理,建立国家统筹、分级负责、有机衔接的保护机制……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构建全国统一的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推进数字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监督管理。”按照该文件内容,健全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由国家和省级两级管理,我局将积极配合上级主管和相关单位参与到建设农业微生物大数据平台、信息数据库和产品信息库事项中来。
(二)加大科研攻关扶持力度
沈阳市以市科技局牵头、多部门协同,从资金、机制、平台、人才、金融、转化六大维度,系统加大科研攻关扶持力度。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和已认定的各级创新平台按照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人才等方面支撑。我局将积极配合市科技局做好科研攻关扶持有关工作。
(三)完善人才培养与协同机制
2024年2月,沈阳市优化修订了“兴沈英才计划”,面向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等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人才群体,健全完善靶向精准的政策体系,为各类人才提供全周期支持。对来沈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博士)、1.44万元(硕士)、0.72万元(本科)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含租房补贴),最长发放3年。同时,对于承担重大科技任务或重点攻关课题或在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破解“卡脖子”核心技术的人才给与不同类别的奖励。我们鼓励微生物肥料生产企业的高水平人才积极申请就业创业补贴,大力开展科技攻关,推动微生物肥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健全产业扶持政策,培育市场主体活力
(一)沈阳市微生物有机肥生产企业情况
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的肥料节水专业统计模块查询,截至目前,沈阳市共有生物有机肥企业34个,其中企业规模(按设计能力分级)0.5-2万吨的2个:苏家屯区1个,沈北新区1个;2万吨以上的22个,法库县9个,辽中区6个,沈北新区3个,新民市3个,康平县1个。
(二)微生物产品相关奖励政策
2024年11月,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沈阳市促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4-2026年)》。按照该政策,通过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确认的基本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每年给予10万元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补贴。通过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确认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更新改造种质资源库(圃)设施、设备的,按照当年购置设施、设备的实际价格,给予保护单位最高30万元购置补贴。我局可以协助符合条件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库(场、区、圃)申请补贴资金。2024年沈阳农业大学申报的国家农业环境生物种质资源库(辽宁)成功获批,获得市财政补贴9万元。
(三)肥料生产企业相关惠企政策
贷款贴息政策。我市对2025年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生的生产性固定资产贷款给予贴息支持。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有机肥生产补助。对取得肥料登记证的企业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的有机肥,按生产量给予补助,每吨不超过50元。
三、关于强化市场监管服务,规范产业健康发展
(一)微生物肥料管理情况
目前,农业部对微生物肥料实行登记证管理,微生物肥料在进入市场前须取得相关肥料登记证。企业在办理登记证时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肥料毒理实验信息、田间试验结果等信息,由农业农村部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发放肥料登记证,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在农业农村部官网均可查询。查询网址:https://flyw.agri.cn/publicvue/#/。
(二)微生物肥料抽检情况
农业农村部组织全国范围内的监督抽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地方也同步开展抽检。2024年,抽查微生物肥料样品89个,合格84个,合格率94.4%。2024-2025年农业农村部全国抽查覆盖辽宁,沈阳市企业及市场产品被纳入抽检范围。2026年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化肥等农资开展监督抽查,已完成农资抽查180批次,处置不合格化肥,严防劣质农资流入市场。
四、关于创新推广应用模式
(一)积极开展项目推广微生物肥料
近年来,我局积极协调市财政局,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意见和方案要求,积极支持微生物肥料示范推广,相继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科学施肥增效、一喷多促等项目,优化肥料结构和施肥模式,依托新型农业主体,推广应用大豆根瘤菌剂、微生物菌剂、生物有机肥等微生物类新型肥料,近三年累计推广47.8万亩。
(二)在设施农业生产中推广生物肥料
在辽中区冷子堡镇、新民市大民屯镇、苏家屯区十里河街道等31个乡镇(街道)应用推广生物肥料(微生物菌剂)等8600亩,主要应用作物有黄瓜、番茄、辣椒、芸豆、有机花菜、草莓、叶菜等。通过生物有机肥和微生物菌剂联合施用,作物病虫害发生程度降低,减少了化肥农药使用量,果蔬产品质量显著提高,核心示范区设施果蔬亩产量平均提高11.6%,优果率平均提高10.4%,亩增效17.0%。
(三)扎实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通过开展培训、现场观摩等宣传教育,推广微生物菌肥和生物有机肥料,改进施肥方式,近三年累计培训2294户次,无人机施肥、水肥一体化在我市大田和设施农业生产中的使用面积逐年上升,增强了农民科学施肥意识,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积极落实现有政策
一是精准推送科研平台奖励、兴沈英才补贴、种质资源保护补贴、有机肥生产补助、贷款贴息等市级惠企政策,指导微生物肥料企业、科研机构、种质资源库依规申报,确保资金与政策红利直达主体。二是协助沈阳农业大学等科研平台与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做好补贴申领、绩效评价与成果落地,推动政策高效兑现。三是依托兴沈英才计划,引导企业高层次人才申请生活补贴、专项奖励,强化人才引育与技术攻关支撑。
(二)持续开展微生物肥料推广应用
一是持续实施化肥减量增效、科学施肥增效、一喷多促等项目,扩大大豆根瘤菌剂、微生物菌剂、生物有机肥示范应用面积。二是聚焦设施农业重点乡镇,深化黄瓜、番茄、草莓等作物生物有机肥+微生物菌剂配套施用,巩固提质增产、减药增效成效。三是常态化开展技术培训与现场观摩,将微生物肥料科学施用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推广无人机施肥、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模式,提升农户应用水平。四是组织企业参加农博会,拓展市场渠道,推动农业国际合作与贸易互通。
(三)积极与上级部门建议完善相关政策
一是对接国家、省级主管部门,争取将沈阳纳入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大数据平台建设重点区域。二是建议上级优化微生物肥料登记、抽检与监管流程,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强化质量安全保障。三是争取更高层级项目资金与试点政策,支持微生物肥料科研创新、成果转化、规模化推广,构建上下协同的政策支撑体系。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