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业农村标准化以标准升级引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贴合沈阳产业的标准体系
一是做好标准升级转化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推进市级地方标准改革工作方案》和《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要求,结合沈阳市农业产业实际,推进标准升级转化工作。目前,我市原有的45项市级农业地方标准中,《地理标志产品 公主屯鸡蛋》等16项标准直接升级为省级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康平地瓜》已列入省级地方标准修订计划,《鳜池塘越冬管理技术规范》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产量现场测定操作规程》已转化为团体标准,《孵化场卫生防疫技术规程》等26项标准已废止。二是健全现代农业标准体系。近年来我市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了《郁金香生产技术规程》《大豆》等30余项农业领域国家标准,社会团体自我声明公开团体标准108项,推动全市现有辽中玫瑰、新农寒富苹果等18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部制定发布了产品地方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畜牧养殖、粮食生产、果蔬花卉栽培、肥料农药使用等领域标准体系。
二、关于提升标准制定的实用性和科学性
一是建立企业首席标准官制度。引导培育沈阳锡伯龙地创意农业产业有限公司、沈阳康奉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头部企业建立实施企业首席标准官制度,促进了标准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二是评估标准实施效果。落实标准立项评估、审查、评价反馈闭环工作机制要求,组建以标准化、农业专业技术专家为成员的评估小组,对新农寒富苹果等地方标准在标准适用性协调性、标准执行情况、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或内容有哪些不适用和不切合实际之处、标准规定的哪些内容已不适应产业发展的要求等进行评估,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三是开展实地指导帮扶。通过制作规范指南、实施示范项目、实地指导等方式,推动地方标准宣贯和集成应用,针对产品种植、品质优选、品牌打造等方面提供专业性建议,切实推动标准化生产在提升产品质量、迎合市场需求、增加经济效益的正向效果。
三、关于强化标准落地执行力度
一是实施标准化试点项目示范。“十四五”期间推动水稻种植与加工、新农寒富苹果种植、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9个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健全完善了各领域技术服务标准,加快了重要标准的实施应用,有效发挥了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带动了相关产业快速发展。二是大力培育“两品一标”农产品。持续宣传国家有关认证政策,挖掘优质农产品认证潜力,引导生产主体按照绿色食品系列标准规范生产,积极做好认证全流程指导,为认证产品提供产地环境监测和产品质量检测服务,并借助展会、年货节等展销活动,加大认证产品推介力度,提升产品知名度,为依标生产的农产品搭建优质优价的桥梁纽带。近年来,康平地瓜等优质农产品不仅通过展会拓宽了销售市场、提高了营业收入,还对本地标准化生产水平起到了辐射带动作用。
四、关于健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标准化协调工作机制。参照省相关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建立沈阳市质量强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统筹推进全市标准化战略实施和标准强市等工作纳入其中,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二是强化标准化专业性组织保障。支持沈阳化工研究院获准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农药命名技术委员会(ISO/TC81)秘书处工作,成为农业领域我国承担的首个国际秘书处,也是首个落户辽宁、沈阳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三是组建标准化专家队伍。制定《沈阳市标准化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市级标准化专家库,先后吸纳农业及食品相关领域标准化专家88人,在标准化政策制定、标准审查、标准比对评价、标准化试点建设、重点项目咨询论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关于强化政策扶持和保障支撑
一是增强标准化创新激励。2018年以来,市政府设立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出台资金管理办法,用于支持和鼓励标准化各项工作成果的转化,激发全社会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已补助120余个农业领域标准化项目。二是持续对认证产品补助。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持续鼓励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将认证补贴纳入每年惠农政策,对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证书的,给予补贴支持,提高农产品生产主体的质量认证意愿,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三是强化认证产品质量监管。实施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安全监测,每年抽取300组产地环境样本,密切管控潜在风险因子,确保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同时开展认证后产品质量日常监管,把绿色食品纳入重点监测,确保产品质量。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优化标准体系建设。有效发挥标准化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农业领域国家、省级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引导社会团体、农业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能够满足市场创新和产业发展需要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二是加强标准示范应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推动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和标准宣贯培训,发挥标准化试点引领示范作用,培育一批标准化生产领军企业,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激励政策供给。持续推动沈阳市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政策实施,对符合条件的标准化创新项目给予补助,进一步激发标准化创新活力。
四是推动标准与国际接轨。开展标准化工作经验交流、知识技能培训,引导企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和国际标准研究,应用国际先进标准,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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