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强农产品品牌,推动我市农业产业链条发展的提案(第52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和逐条吸纳。该提案立足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实际,问题分析透彻,建议针对性强,对于推动“沈阳臻品”品牌体系升级、促进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以“品牌强农”为核心战略,围绕“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发展目标,构建起以“沈阳臻品”为核心的多层次、全品类的农业品牌体系,品牌建设与产业链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夯实品牌顶层设计,完善品牌体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的“沈阳臻品”品牌推进工作专班,实行季度例会制度,2025年以来召开协调会议6次,解决品牌标识统一等关键问题12项,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品牌标准。会同6部门印发《“沈阳臻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制度、培育、评价、监督、宣传“五位一体”发展路径,制发评价管理办法及通则,初步构建品牌标准体系。已启动大米、酸菜等6个品类评价工作,计划遴选30个以上产品纳入名录。三是推进“两品一标”认证。将认证纳入以奖代补,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主体分别补助1.5万元、3万元。推动新农寒富苹果示范区通过验收,辽中玫瑰获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目前,全市培育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个、省级区域公用品牌7个、省级知名品牌69个,25个产品入选国家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两品一标”认证产品达479个。
(二)培育壮大品牌主体,夯实产业链根基
一是做强龙头企业。聚焦“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2025年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增至416户,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92家。禾丰食品、十月稻田、桃李面包等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推进67个补链延链项目,支持16家企业引进先进生产线,食品产业链产值突破1200亿元。二是培育特色产业集群。聚焦“1+8”农业特色产业,由市领导分产业牵头。酸菜产业实现突破,组建市、县两级产业协会,编制两项团体标准,建成世界首个10万级GMP智能化酸菜车间,创响“酸菜之乡”名片。白羽肉鸡屠宰量2.4亿只,占全国4.8%,全产业链超100亿元。稻田画年接待游客超70万人次,营收超4000万元。三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引导签订产销合同,明确保底收购、技术指导、利润分红等权利义务。2025年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超5万户,切实保障农户收益。
(三)创新品牌推广模式,提升市场影响力
一是构建立体化传播矩阵。深化与新华网合作,开设专题栏目,2026年一季度发布稿件15篇,曝光量超千万。运营“沈小农”新媒体账号,累计产出作品32条,粉丝2.2万。依托全媒体矩阵推广约500条次,2025年累计产出原创内容100余条,全网转发量突破2000条次,综合曝光量达1.16亿人次。二是打造线上线下展销平台。2025年组织酸菜大会和食品产业大会,促成24个项目签约17亿元。组织企业参加东北年货节、沈阳农博会等大型展销活动30余次,实现签约及现场销售4.5亿元,推动“沈阳臻品”南下大湾区、西进成渝,构建辐射全国流通网络。完善线上720°品牌馆,为农业企业构建线上展馆体系。三是深化农文旅融合。2025年初在稻梦小镇承办“游购乡村”全国分会场活动。2026年初,石佛一村、单家村、蒲河大集及于洪赵菽大米、康平地瓜等入选省文旅厅精品线路,11家涉农企业特色商品入选“游购乡村”好物名单。
(四)强化品牌保障措施,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动省级电子合格证平台与“食安辽宁”融合应用,开展合格证政策解读和“亮证”宣传主题活动20余场。2025年完成农畜水产品定量检测18300批次。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亮剑护航”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成功为多家食品、农产品企业维权挽损。依托全国12315平台打造24小时接诉平台,确保维权问题及时处置。三是加大政策与人才支撑力度。落实“兴沈英才计划”,对县域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及安家费,全年吸引高校毕业生17.1万人。开展“十百千”电商骨干培育行动,102人获得“溯源中国·好物推荐师”资格证书。与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酸菜集群贷、稻米集群贷等专属信贷产品,简化审批流程。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提出的“强化品牌顶层设计、培育壮大品牌主体、创新品牌推广模式、强化品牌保障措施”等建议,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品牌体系,解决“小散弱”问题
健全“沈阳臻品”评价体系,完成大米、肉鸡、酸菜、鲜食玉米、食用菌、大豆及杂粮等6个品类首批评价认定,遴选20个以上高标准产品纳入名录,统一授权使用品牌标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年度复核与不定期抽检,对质量问题产品坚决退出。构建“母子品牌”协同格局,按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模式,做强市级品牌,引导各区县打造“一区一品”“一县一业”,形成良性互动。到2026年底,全市培育区域公用品牌7个以上,省知名农产品品牌增至70个以上。
(二)进一步壮大品牌主体,解决“有品类无品牌”问题
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运用财政贴息和奖补政策,培育和改造提升10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支持禾丰食品、十月稻田等打造百亿级品牌企业。落实加工补助政策,做好一次性奖励、流贷贴息、固投补助等工作。推进全链条体系建设,统筹科技、金融、加工、市场、监管五大体系,推进设施蔬菜、大豆等国家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鼓励优势区布局产地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打造美丽休闲乡村,推进12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龙头企业+农技推广机构+农户”技术服务网络,对带动成效显著的企业在项目申报、信贷贴息、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构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合作关系。
(三)进一步创新推广模式,提升品牌市场影响力
构建全媒体传播矩阵,深化与新华网战略合作,做强“沈小农”新媒体平台,鼓励企业、合作社、新农人提供优质素材。系统梳理沈阳农耕文化与地理标志故事,融合工业、满族、红色文化,提炼“沈阳臻品”独特文化基因。高水平举办2026年食品产业大会,设置“沈阳臻品”专题展区,邀请采购商。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市场持续开展推介活动,创新“产品+文化+故事”沉浸式体验。全年组织企业参加农交会、农博会等展会不少于5场,联合头部电商平台开展直播带货不少于4场。深化农文旅融合,支持区县举办四季乡村文旅活动,打造消费新场景,鼓励在景区、交通枢纽设立特色农产品专区,将文旅流量转化为销量。
(四)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优化品牌发展环境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聚焦投入品监管、过程管控、质量追溯和检测执法,推广电子合格证应用,到2026年底规模以上主体电子合格证覆盖率达85%以上。健全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品牌权益保护,建立侵权快速维权通道,依托12315平台实现受理、调解、反馈闭环管理,曝光典型案例,提升社会共治水平。加大科技与人才支撑,深化“政+校+企”联动,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设立大师工作室,聘请品牌导师结对帮扶。优化县域就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购房补贴政策,开展“智汇兴沈”引才活动,精准对接农业品牌岗位需求。
衷心感谢您对沈阳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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