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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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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关于协调我市农作物秸秆出口管理和农业应用的提案》(第474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处 发布时间:2026-04-27

陈利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我市农作物秸秆出口管理和农业应用的提案(第474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逐条吸纳。该提案立足我市农作物秸秆出口与农业应用的实际,问题分析透彻,建议针对性强,对于促进我市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和农民收入稳定提升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以“秸尽其用、变废为宝”为核心目标,推进秸秆出口与农业综合利用协同发展。同时深化秸秆“五化”利用,完善补贴政策,推动秸秆还田、饲料化等农业应用落地,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升。

(一)沈阳农作物秸秆出口情况

我市农作物秸秆出口起步较早,出口产品以稻草、秸秆青贮为主,主要用于饲料化利用,能源化、材料化出口占比较低。产品主要销往日本、韩国,少量出口俄罗斯。出口主体为本地涉农企业,现有注册企业10家,包括新民市新嘉丰秸秆加工厂、沈阳新虹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市沈北新区顺安秸秆加工厂等。秸秆出口涉及严格的检疫通关程序,企业须按规定完成检疫审批、申领植物检疫证书、根据输入国要求实施熏蒸除害处理、准确申报HS编码,并备齐商业发票、购销合同等贸易文件。目前,沈阳海关在检疫审批、熏蒸除害设施、含水率控制等方面尚不具备条件,我市出口企业主要依托大连口岸的熏蒸和通关配套能力开展业务。

(二)沈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

我市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2024年,全市秸秆产生量377万吨,可收集量332万吨,实际利用量319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2025年,坚持“疏堵结合、以用促禁”原则,持续推进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全市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约810万亩,秸秆可收集量约370万吨,实际利用量355万吨,综合利用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5%以上,超额完成省考指标(90%),离田率约为68%。现有秸秆利用市场主体60余家,收储站点120个,收储能力达280万吨,基本形成“企业+合作社+农户”市场化运作模式。同时,已出台秸秆综合利用相关补贴政策,推动秸秆资源“变废为宝”。

(三)秸秆“五化”利用情况

我市秸秆“五化”利用成效显著。饲料化利用为主要方向,全年利用约150万吨,通过揉丝加工、青贮、黄贮等技术转化为优质饲料,供应辉山牧业等大型养殖企业,助力“秸秆变肉”工程,新民市完成3.5万吨。肥料化利用以黑土地保护为抓手,全年秸秆还田约120万吨,覆盖面积71.7万亩,推广旱田深翻还田、水稻搅浆还田等模式,沈北新区、新民市等地示范推广。燃料化利用以生物质发电供热为主,全年利用约65万吨,以沈阳鑫盛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为龙头,新民市完成3.5万吨。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全年约20万吨,主要用于食用菌栽培、育苗基质、建材加工等领域,拓展高值化利用路径。

(四)市场主体与收储运体系建设

我市持续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动市场化运作。现有秸秆收储站点120个,总收储能力280万吨,覆盖主要农业乡镇,偏远地区仍待加强。秸秆利用市场主体60余家,包括发电厂、粮食烘干企业、养殖企业、建材加工厂等。市场主体以合作社和农户为基本单元,购置打包机进行秸秆打包,与需求企业签订供销合同。2025年秸秆收购均价约240元/吨,季节性波动明显,6、7月份可达800—1000元/吨。

(五)秸秆还田离田工作进展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积极推进秸秆还田离田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秸秆收获面积约756.64万亩,完成率93%;已收获秸秆量约384万吨,其中还田面积71.7万亩,离田面积126.5万亩。各区县正加紧作业,确保2026年春耕前全面完成任务。

(六)政策执行与社会效益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管理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发挥引领作用。2025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批示、分管领导督导。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多部门完善四级联动机制,形成常态化推进格局。社会效益方面,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升推动农业绿色转型,2025年秸秆火点同比下降1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预计达86%以上。经济效益方面,现有利用主体60余家,年产值约8亿元,带动就业超3000人,为农民增收约1.5亿元,实现多赢。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提出的“加强沈阳市农作物秸秆出口管理”等建议,为进一步推动秸秆资源化高效利用,夯实出口管理基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科技支撑,提升秸秆高值化利用水平。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围绕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方向,推动高值化利用技术研发与示范。组建市级秸秆利用专家服务团,深入基层开展巡回指导和技术培训,提升农户和经营主体技术应用能力,为秸秆出口产品质量控制提供技术保障。

(二)完善收储运体系,降低流通成本。支持建设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推广机械化、智能化收储装备,提高作业效率。鼓励“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稳定收购价格,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为秸秆规模化出口和综合利用提供稳定原料供应。

(三)加强督导调度,确保还田离田任务落实。加大对区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离田工作的督导力度,定期检查工作进度与质量,核实上报数据。压实属地责任,确保2026年春耕前全面完成还田离田任务,为秸秆规范管理和出口检疫打下基础。

(四)健全台账与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区县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和还田离田台账,加强数据审核与质量控制,助推秸秆流向追溯平台建设。创新宣传方式,利用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及秸秆利用政策和知识,推广典型成功模式,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全社会参与度。

衷心感谢您对沈阳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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