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博委员:
您提出的《推广辽中地区稻田养蟹、鱼塘套养河蟹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稻渔综合种养、绿色农业和农民增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稻渔综合种养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稳粮、优供、增收、生态协同发展,将稻渔综合种养作为现代都市农业与乡村振兴重点抓手,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强化资金支持、扩大示范推广,推动稻蟹、稻虾、稻鱼等生态种养模式稳步发展。
1.规划引领。落实《沈阳市“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明确稻渔综合种养发展目标与技术路径,坚持“以稻为主、稻渔互促、绿色高效”,严守粮食安全底线。
2.政策落地。连续多年实施中央渔业补助项目,对新增稻田河蟹养殖按100元/亩给予补助;对稻虾种养基础设施改造、苗种投放给予重点支持,带动新民、辽中、于洪等重点区域规模化发展。
3.示范带动。建成一批稻虾、稻蟹示范基地,推广“南虾北养”、生态循环种养技术,示范田亩均增收300-800元,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双收、粮渔双赢”。
4.服务保障:强化技术培训、苗种繁育、质量安全监管,引导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联动发展,提升组织化、标准化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结合您的建议,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政策供给、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发展质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完善扶持政策。统筹用好中央、省、市涉农资金,稳定稻田养蟹补助政策,加大对稻虾共养田间工程、优质苗种、标准化基地的支持力度,扩大政策覆盖面与受益主体。
2.扩大示范规模。以辽中区、新民市、于洪区等水稻主产区为重点,新建一批市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片,推广可复制模式,推动产业从点状示范向连片规模升级。
3.强化科技支撑。联合科研单位开展稻渔适配品种、高效种养、疫病防控、尾水治理等技术攻关,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开展常态化技术指导与培训。
4.推进品牌与融合发展。打造“蟹田米”“虾稻米”等生态农产品品牌,支持主体开展绿色、有机认证,拓展电商、商超、订单农业渠道,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
5.强化金融与要素保障。落实涉农贷款贴息、农业信贷担保等政策,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完善田间灌排、道路等配套设施。
稻渔综合种养是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重要路径。我市将持续优化政策、做实服务、做强产业,不断提升沈阳稻渔综合种养发展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建言献策,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沈阳农业农村发展。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