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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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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关于促进沈阳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的提案》(第459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综合处 发布时间:2026-04-09

九三学社沈阳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促进沈阳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的提案》(第4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就业富农、产业强农、改革促农、帮扶惠农等系统性举措,构建多元化增收路径,推动农民收入实现稳步增长。2025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7196元,同比增长5.5%,增速高于全省0.2个百分点,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6个百分点。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技能赋能拓宽就业新渠道,提升工资性收入。

工资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我市以“技能培训+劳务品牌+多渠道就业”组合拳,推动农民就业质量与收入水平双提升。每年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2万人次,涵盖家政、电商、手工艺等领域,就业率达到85%。通过打造“一县一品”劳务品牌,有效提升了农村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已创建“新民菜农”“法库陶瓷工”“康平管家”“康平塑编”等省级特色劳务品牌,实现“一品带动万人就业”,劳务品牌就业容量达到15万人以上。多渠道就业稳增收,通过推广“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等举措,扩大农民就业容量。2025年,农民工资性收入达10744元,占比39.5%,同比增长5.8%,成为增收“第一引擎”。

(二)特色产业激活农业新动能,提高经营性收入。

经营净收入是农民增收的核心,我市以“特色农业+三产融合+品牌赋能”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发展高标准设施农业,目前全市设施农业面积达25.2万亩,成为省内最大的蔬菜和西瓜种植基地,以大民屯地区推广建设的高标准日光温室为例,亩效益达万元,成为有效拉动地方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农旅融合延链条,依托12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9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因地制宜发展休闲采摘、认养农业等新型业态,引导农民在游客“吃住行游购娱”中取得更多收益,2025年休闲农业年接待游客突破千万人次、增长59.1%,营业收入9.02亿元、增长8.5%。品牌建设增价值,深入实施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培育新民大白菜、辽中鲫鱼、法库牛肉、康平甘薯等近500个“两品一标”产品。新民“梁山西瓜”品牌价值达40亿元,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重要支撑。2025年,农民经营净收入12830元,占比47.2%,同比增长4.7%,稳居收入结构首位。

(三)改革破题释放资源新红利,增加财产性收入。

财产净收入是农民增收的新增长点,我市以“宅基地改革+产权交易+集体经济”激活“沉睡资源”,释放增收潜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三十年试点,争取中央资金657.9万元,全面落实辽中区、康平县及苏家屯区白清姚千街道省级整县、整镇推进试点任务,开展沈北新区高坎村、浑南区元科村2个市级试点。建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国家试点,完善“市场交易+政府监管”模式,在全省率先探索土地经营权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进场交易村集体543个,项目金额2.6亿元,溢价率14%,带动村集体平均增收4.8万元,全国首创网络竞价服务规范省级标准。实施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量”行动,推动72个跨区域产业联合党委、975个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46个强村公司规范运行,建设62个扶持项目,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占总收入比重达到40%以上。2025年,农民财产净收入653元,占比2.4%,同比增长5.9%,成为增收“潜力股”。

(四)政策托底筑牢保障新防线,稳定转移性收入。

转移净收入是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我市以“社保提标+精准补贴+动态监测”强化民生托底功能。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21元提高至85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269元提高至1314元,均提高3.5%。城乡居民养老金提高至每月234元;医保补助标准增至每人每年700元,惠及140万农民。落实耕地地力保护、种粮补贴,康平县实施“雨露计划+”,有就业意愿脱贫劳动力实现全部就业。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强化“日常监测+一键申报+行业数据比对”综合排查,防返贫监测范围由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上调至9000元,未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2025年,农民转移净收入2969元,占比10.9%,同比增长7.8%,托底功能显著增强。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围绕贵单位提出的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县域经济、深化农村改革、完善政策保障等建议,结合国家《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等文件要求,我市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融合发展,持续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

一是实施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行动,壮大设施蔬菜等6个优势产业,提升肉鸡、淡水鱼等9个特色产业,提升新民、康平省级特色农业县,建设辽中现代农业产业园、新民酸菜产业园,做强“沈阳臻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5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二是深入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质行动,升级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和创新链,重点扶持禾丰食品、越秀辉山、十月稻田等本土龙头企业技改扩能,培育10个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壮大5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三是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建强玉米、粳稻等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新建崖州湾试验基地,培育15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支持企业扩大玉米等生物育种产业化规模,建设3至5个现代种业提升项目。四是培育高质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加工等设施,整合农机、农资类主体,建设2个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

(二)深耕县域经济,拓宽就业渠道,持续提高工资性收入。

一是实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培育壮大辽中先进装备制造及配套、新民农产品加工、法库航空、康平生物化工等9大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胡台、茨榆坨、十间房、张强等一批工业重镇、商贸强镇、文旅名镇、农业大镇,通过产业落地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二是强化农民工稳岗就业服务,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等专场招聘活动,实施家政、长护工、电焊工等免费岗位技能培训项目,加强大龄农民工关爱帮扶,全年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4万人以上。支持乡镇建设“双创”中心,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最高可申请20万元,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三是持续办好“青年农民上大学”项目,累计选送6852名青年农民的基础上,继续优化专业设置,强化跟踪辅导和创业支持,每年评选一批“青年农民科技示范户”,培养更多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

(三)深化农村改革,盘活资源资产,持续提高财产性收入。

一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浑南、于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支持入市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优先支持康平、法库等县域依托特色产业,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用于农产品加工、乡村文旅等项目建设。二是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强村公司为核心载体,推广沈北新区孟家台村“小田并大田”、新民市双程堡村“空壳村”突围等多元增收模式,建强40个强村公司,推动59个扶持项目落地见效,完善“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机制,确保农民共享增值收益。三是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优化交易规则,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强产权交易市场监管,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强转移支付,持续提高转移性收入。

一是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协同支持,全面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政策,用好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稳定生猪、奶牛等养殖保险,发展设施作物、特色经济作物等地方特色保险,三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二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康平、法库等远郊县域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完善农村低保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健全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策划包装整体推进项目,争取粮食安全、黑土地保护等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力争纳入省“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项目资金达到600亿元以上。创新“设施农业贷”“惠农e贷”等金融产品,持续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对“三农”主体的担保费率。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三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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