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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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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水产养殖业疫病防控能力建设提案》(第286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渔政渔业处 发布时间:2026-03-26

周艳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水产养殖业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水产养殖健康发展与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关注。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水产养殖疫病防控,将其作为保障水产品安全、促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围绕监测预警、源头防控、健康养殖、技术服务、执法监管五大体系持续发力,疫病防控能力显著提升。

一、健全监测预警体系,筑牢疫病防控底线

建成市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实验室,补齐疫病检测能力短板。制定实施年度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对鲤春病毒血症、草鱼出血病、锦鲤疱疹病毒等重大疫病开展常态化监测,覆盖辽中、新民、苏家屯、于洪、沈北等重点养殖区域与全部苗种场、规模养殖场,建立采样—检测—预警—处置闭环机制,实现疫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强化苗种源头管控,夯实产业安全基础

严格执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严防疫病跨区域传播。推进水产种业质量提升与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建设,推广抗病优良品种,规范苗种繁育与生物安全管理。强化养殖投入品监管,督促生产主体建立生产、用药、销售记录,从源头降低疫病发生与传播风险。

三、推广绿色健康养殖,从根本减少疫病发生

全面落实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养殖尾水治理、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良种提升技术。推广水质调控、底质改良、科学放养等绿色模式,优化养殖环境,提升养殖对象抗病力,减少用药依赖,实现生态防病、健康养殖。

四、完善技术服务体系,提升基层防控水平

组建渔业技术与乡村兽医服务队伍,联合科研院所专家开展下沉指导、现场诊疗与集中培训,覆盖疫病识别、规范用药、应急处置等关键内容。定期发布病害测报与防控提示,指导养殖户科学预防、精准处置,不断提升从业者防控意识与实操能力。

五、严格执法监管,守住质量安全红线

持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人用药、原料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产地药残监测与合格证管理,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全市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高位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聚焦疫病防控薄弱环节,完善市—县—场三级防控网络,提升实验室检测与应急处置能力;扩大监测覆盖面,推进疫病净化与无疫小区建设;深化绿色养殖技术推广,强化执法与服务并重,持续提升水产养殖疫病防控体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我市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渔业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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