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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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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保障粮食安全的提案》(第603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高标准农田建设处 发布时间:2025-05-26

周艳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粮食安全的提案》收悉,近年来,我市锚定“率先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目标,坚持质量优先,确保“建一亩、成一亩”,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资金保障与整合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组织各地区加强项目谋划,全力争取项目支持,成功新争取建设任务73.28万亩,其中新建46.92万亩、改造提升26.36万亩,争取资金15.01亿元。建成后,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达到703.18万亩,完成改造提升面积112.93万亩,总投资122.03亿元。二是拓宽投融资渠道。辽中区整合各方资源,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管好用好政策性金融贷款,以土地流转受益及粮食销售收入为主要还款来源;苏家屯区、新民市通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筹资筹劳,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试行“工程建设总承包(EPC)”和“工程建设总承包+运营(EPC+0)”等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EPC,吸引有经验的大型企业参与建设,拓宽项目投融资渠道,提高项目管理效能,探索建、管、护一体化投资管理模式。

二、统一建设标准与规范

一是统一建设标准。市农业农村局逐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围绕项目管理、设计、施工、监理、设计变更、验收等关键环节,出台一系列管理制度,统一项目建设标准,全面压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开发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管理系统,搭建手机APP、WEB系统、存储服务器3方互联系统架构,对项目建设进行即视、即时、即地“身临其境”式的智能化在线管理,从项目审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管护等环节,实现建设可监管、过程可追溯、档案全留痕,以数字化“小切口”破解全链条精细管理的“大问题”。二是加强规划设计审查。印发《市委农办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管理的通知》,严格规划设计环节管理,对现场踏勘测绘、数据套合、高程控制、审核程序、负面清单等均提出刚性要求。《市委农办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的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了市、县两级设计变更审核标准,统一制发了变更清单、多方签证等要件,填补了制度空白。特别是2024年以来,要求各地区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过程中,套合严格管控类耕地、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河道管理内区域、“三一五”造林等矢量数据,确保不适宜建设地块不纳入项目设计。三是强化建设质量检查。推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前置,将质量数量事后验收调整为项目开工验收同步进场,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形成再监督,对重大工程、隐蔽工程形成“监理”。

三、健全建后管护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制度领航。出台全国首部市级耕地质量保护条例,明确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耕地使用者维护田间基础设施,耕地使用者发现田间基础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报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或损毁田间基础设施。以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出台《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提出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内容,厘清管护责任,并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及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出台《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各地区同步出台建后管护管理办法,压实乡镇、村、户建后管护主体责任,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试点推行“工程损毁险”制度,鼓励施工单位利用工程质保金购买10年“工程损毁险”,形成长效管护机制。二是持续投入管护资金。2022年以来,省、市财政每年对项目区县给予一定额度的建后管护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各地区提升建后管护水平,共计拨付3460万元,具体为:2022年1550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1250万元、市财政资金300万元;2023年1380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1300万元、市财政资金80万元;2024年530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450万元、市财政资金80万元。

四、提升科技支撑与服务

一是实施黑土地保护专项。为加快我市土壤健康和农业科技创新步伐,以黑土地保护、设施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为重点,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布置创新资源,引导驻沈科技资源多渠道、多形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深度融入全产业链创新进程。组织实施黑土地保护专项36项,投入科技资金1600万元。积极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农田土壤基础功能维系机理与退化机制、土壤肥力与有机质提升、用养结合的水土资源高效利用、扩容增汇的耕层构建、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与土壤健康功能提升、农田外源污染防控、区域适宜性耕作技术集成与模式构建、规模机械化配套农业装备的甄选与研制等制约绿色循环高效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有效解决了当前我市黑土地保护与利用面临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二是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出台《沈阳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及相关实施细则。设立科技特派团专项,选派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一线开展创新创业活动。2024年,联合省农业科学院、沈阳农业大学、市农业科学院等,选派936名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科技人员,组成80个农村科技特派团,赴区县(市)累计开展现场指导、培训547次,直接培训农民6100人次。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面向10个重点产业集群、137个细分领域,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征集备案,全市备案中试基地达到66家,包括辽宁粳稻育种与栽培中试基地、辽宁沈阳园艺中试基地、玉米生物育种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

五、加强监督管理与评估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全流程农民参与机制,组织村“两委”、村民代表、收益农民及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地勘测、初步设计编制、评审论证、项目验收等工作,全程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诉求直通车”电话,畅通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诉建议渠道,解决高标准农田领域工程质量存在缺陷、招投标违法违规、管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已建高标准农田损毁等问题。二是严格绩效监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突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将监控结果与优化预算安排、改进项目管理和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挂钩,对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的绩效目标偏离情况,立即整改,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积极争取表彰和奖励。我们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建立机制并争取资金支持,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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