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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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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关于推动沈阳市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126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农村改革处 发布时间:2025-04-28

九三学社沈阳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动沈阳市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沈阳市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重要指示精神,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打出一套“党建引领、健全机制、深化改革”组合拳。2021年至2023年,沈阳市先后实现了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清零、破五、超十”,2024年全市集体经济收益突破20万元的村实现1094个,占比超80%,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活力、产业发展的实力、基层治理的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统筹推进,构建高效顺畅贯通联动的工作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坚持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书记工程,每年组织县乡两级党委书记述职,层层压实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责任。沈阳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三资”清理等重点工作,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及乡村振兴补短板工程全力推进,谋思路、提要求、强调度,带动市、县、乡级领导干部深入一线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坚持制度引领。沈阳市采取“大谋划推进、小目标攻坚”思路,制定《沈阳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连续4年联合开展“增收共富”、“攻坚突破”、“提质增量”等专项行动,累计推行资金扶持、产业发展、人才引育等30余项增收举措,统筹2.13亿元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择优选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项目391个,集中选聘专职经理人、金融助理等经营管理人才240名,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供政策、项目、资金及人才支撑。

3.加强工作指导。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开展专项调研,针对发现问题下发专项提示12次,约谈县乡负责干部,有力督促责任落实、攻坚破题;指导各村研究制定“一村一策”发展计划、落实增收举措,进一步夯实“月调度、季督导、半年总结、年底查验”工作机制,联合调度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动态10期、下发工作提示函7期,及时研究解决发展疑难问题。

(二)坚持产业带动,激活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1.拓宽经营发展模式。一是挖掘资源潜力,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优化土地承包经营模式,在不违背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经营,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稻田综合种养等项目,探索推进“小田变大田”;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提升集体所有的房屋、旧村部、闲置校舍、厂房、仓储设施等经营性财产,采取直接运营、委托经营、出租经营、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研究制定《沈阳市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推动乡村文旅产业,打造休闲文旅、生态康养、冰雪经济、民宿经济、庭院经济、农村电商等新业态。二是锚定主导产业,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重点围绕蔬菜、食用菌、肉鸡产业、淡水养殖、鲜食玉米、酸菜、花卉等省市“1+8”特色产业,打造“肉鸡之乡”、“酸菜之乡”、“稻田画之乡”等特色 乡村产业。依托“沈阳臻品”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一村一品”、“多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特色产业发展格局。

2.夯实联农带农发展载体。一是突出联合抱团发展。依托农村网格组建8703个党群共富责任区,发动2.6万名党员致富骨干帮带20.1万户群众和3885户脱贫户共同发展产业、实现增收。发挥县级区域性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带动作用,组建33个产业联合党委,带动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147个村、2.9万户农民整合资源资产、规模化发展农业产业。二是打造领创办合作社。沈阳市开展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建设,制定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24问等配套文件,明确产业项目、经营形式等重点内容,推动778个行政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帮助村集体平均创收4.9万元,带动2.1万户入社农民户均增收2000元。三是创新探索发展路径。沈阳市研究制定强村公司试点发展指导意见,以“一村一品”专业村、产业强镇为产业基础,通过财政、用地、人才、金融等政策叠加,培育打造一批具有沈阳特色的强村公司试点。截至目前,已设立沈阳盘古强村实业有限公司、锡伯万亩方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强村公司30家,取得收益760万元,带动周边农户就业940余人。

3.因地制宜拓宽经营领域。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黑土地保护性耕作、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地膜回收等项目。支持县域地区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将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获取收益。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强村公司等经济实体,承接道路养护、绿化管护、垃圾清运、清淤疏浚、养老服务等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并带动群众就业增收。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资采购、生产托管、保鲜储藏、运输销售等服务环节,发挥居间服务优势促进村集体增收。

(三)强化要素支撑,落实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政策

1.加强项目资金监管。2025年以来,沈阳市持续利用中央、省、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市级职责部门成立临时工作专班,采取竞争选村方式,组织各区县(市)从全国防返贫系统项目库中遴选62个村开展项目建设,每个项目补助100万元。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强化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用足用好扶持政策。加强财政支持力度,各级财政扶持的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项目,支持优先由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用好土地支持保障,落实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有关规定,按11%比例集体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满足村集体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规划前提下,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优先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结余指标交易形成的收益,全部返还农村经济组织。用好税收支持政策,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创新乡村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3.稳妥有序开展延包试点。充分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规范有序推动相关区县(市)开展专班组建、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延包程序,落实整村、整乡镇试点任务,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组织苏家屯区、沈北新区、浑南区3个承接延包试点任务的地区细化完善前期调查成果,完善工作方案,形成可推广复制的经验做法。

(四)强化改革赋能,提升“三资”监督管理能力水平

1.摸清集体资源家底。沈阳市将整治农村集体土地问题作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关键一招”,开发建设沈阳市农村集体土地大数据监督系统,整合土地卫星图片、家庭承包地确权数据库、国土三调数据等海量数据信息,发动县、乡、村党员干部5000余名开展实地勘察、核验比对,使近600万亩地块实现“一库统管”“一图通览”,省、市领导多次给予肯定性批示,相关经验做法在新华社动态清样专题刊登,北京、黑龙江、浙江、河南等多个省市相继来沈学习考察。

2.推动问题销号式整改。沈阳市利用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大数据监督系统开发建设了7类20个监督模型植入系统,全面排查土地无偿使用、未经民主议定发包、超期发包、超低价发包等问题94.93万个;研发“耕地地力补贴、生产者补贴”等监管模块,为实现全市精准发放惠农补贴奠定数据基础。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组织、农业农村、司法等部门联动督导,协调解决资产回收、欠款收取、资金利用等群众关切问题,推动乡、村两级党组织通过民主议事制定“一村一策”,集中破解87.71万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2.4%,已整改土地面积345.39万亩,收回资金2.87亿元,累计为3.63万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建立增收长效机制。一是规范“三资”监管,指导乡镇(街道)、村充分利用“三资”、土地专项整治成果,将“整户消亡”、“双份地”等收回耕地、新增耕地和其他可分配耕地,依法依规履行民主议定程序,在保障解决无地、少地人口要地问题基础上,探索将结余部分的村集体土地资源依法依规用于集体经济发展,所得收益用于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二是推动平台公开交易“应进必进”,利用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建设契机,持续深入践行“市场交易+政府监管”模式,不断完善“1+5+N”农村产权交易规则体系,打造资产盘活、项目包装、挂牌交易、政府监管、集体增收的工作闭环;率先全国实现二维码支付及合同网签功能,打通全流程线上交易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全市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公开交易“应进必进”,实现村集体资源资产保值增值。2024年全市累计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竞价成交农村产权项目6884宗,成交金额9.35亿元,溢价率16%,为村集体平均增收8.12万元。

(五)强化能人带动,加强集体经济发展人才培育

1.深化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依托沈阳市乡村振兴学院及各级党校,聚焦发展现代化大农业需要,以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培训重要内容,分级分批开展农村基层干部素质能力培训。深化导师帮带制度,加强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导师库”建设,坚持优中选优、动态调整,围绕组织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重点方面,选出30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市级层面“导师库”,结合村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经验分享、实地观摩等活动,进一步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2.完善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加强驻村干部选派管理,沈阳市制定2025年度驻村工作指引,帮助广大驻村干部明确发力方向,拓展帮扶深度,推动帮扶任务落实落细。丰富驻村工作载体,通过深化“我的项目我的村”活动、开设第一书记讲坛等方式,组织开展驻村经验交流、项目对接等活动,依托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站,积极推广“组团式”帮扶,促进资源共享、项目共建、抱团发展,提升驻村帮扶效能。

3.强化激励保障。沈阳市围绕关心关爱村干部细化实化保障政策,市、县财政每年增投1.2亿元,用于支持村“两委”成员基本报酬提标扩面,并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补助。在此基础上,沈阳市创新制定激励村“两委”干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若干举措,出台财政奖励、绩效奖励、政治待遇等7项政策,持续激发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

4.抓好农村带头人。培育本土乡村人才,依托“兴沈英才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育、“头雁”行动、青年农民上大学等专项行动,对农业名家、农业管理服务人才、农业产业人才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引导技术、营销、管理等领域人才投身村集体建设。推动专业力量服务基层,结合农业科技领域技术需求,鼓励农业科技人才下沉开展技术指导服务,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团20个以上,新建县域地区农业专家工作站5家。推进专职经理人选聘,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需要选聘职业经理人,引入现代化经营方式及企业治理模式,提升集体资产经营收益。加强在外人才联络,建立健全县、乡干部结对联系在外优秀人才制度,建立人才清单档案,强化跟踪服务,吸引在外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干部等群体回馈家乡,宣传、服务、支持村集体建设发展。

三、下步工作

沈阳市将坚持党建引领,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坚持锚定村集体经济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在考评激励中提升发展动力,全力以赴挖潜力、补短板、促提升,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战,争当全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跳高队”,奋力交出全年村集体经济发展高分答卷。

一是提高站位,形成推动合力。坚持党建引领,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市级统筹作用,建立县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统筹推进,宣传、社工、金融、民政、自然资源、人社、科技、税务等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量若干举措,紧盯提质增量任务目标,建立任务清单台账,逐项明确到责任部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重点任务专人负责、专项推进,加强跨部门工作协同和政策衔接,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是多措并举,增强发展动能。推动各地区结合资源禀赋制宜谋划一批经营性产业项目,推动100个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20个产业联合党委、20个强村公司稳健发展,规范运行管理,提升强村公司“造血”能力,着力积蓄集体经济新势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强政策扶持、服务引导、利益联结,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全面推行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促进农民合作社联合与合作,建好新民省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推动全市家庭农场、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推广“农文体旅+”模式,发展民宿经济,遴选12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打造城市周边休闲农业“打卡地”。发展农村电商,实施“十百千”行动,完善各区县电商服务中心建设,培训电商人才300人以上。依托现代经营体系补短板工程,实施多元化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行动,支持经营主体建设库房、仓储、加工等基础设施,推广高端智能农机装备,推广“服务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经营模式,促进农业生产经营节本增效,提升村集体经营收入。

三是政策叠加,提升发展质效。用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统筹谋划部署,重点从特色产业优势区、乡村振兴示范带遴选项目村62个,对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开工进度实施月调度,推动项目早开工、早落地、早见效。开展延包试点工作,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确权数据维护,健全承包合同、确权数据库定期变更维护工作机制,夯实延包基础数据。遴选2025年底合同到期的苏家屯区姚千街道及碾盘沟村、沈北新区高坎村、浑南区元科村1个街道、3个村开展延包试点,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持续推进二轮承包地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指导苏家屯、沈北、浑南总结经验、解决问题、试出成效,给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指导各区、县(市)根据合同到期顺序,细化延包工作计划,加大政策宣贯,加强风险防范,梯次推动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7项举措,持续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四是统筹推进,巩固整治成果。坚持统筹运用土地专项、“三资”清理整治成果,开展农村审计工作月调度,全市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占比不低于67%,对进度滞后地区采取及时提示、实地督导等方式推动落实。推动清理整治资源资产规范有效利用,夯实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推动延包试点工作,推动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疑难问题。比照省级安排,成立市级土地延包工作专班,确定市级相关责任部门,合力推动延包试点工作。推动村集体产权交易“应进必进”,深入开展春耕专项服务,围绕全国规范化试点建设要求,组织开展区县级、乡镇级农村产权交易培训,提升各级监管人业务能力,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运行,力争全年集体产权交易宗数不低于2000宗。

五是加强服务,强化支撑保障。强化公益性服务,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开展主要作物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创新、熟化示范和推广应用。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托管等服务模式,推广“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推进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建立完善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制度,推动中化、万盈等企业建立社会化服务联盟及服务中心,每年服务面积不少于800万亩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积极培育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技能等级认定及现代农民培育计划。

感谢贵单位对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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