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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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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养殖源液体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攻关的提案》(第103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畜牧产业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5-04-14

陈利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养殖源液体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攻关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沈阳市液体粪污产生量主要集中在奶牛、肉牛、生猪,利用方式主要储存180天后还田利用。奶牛养殖近3年处于深度亏损状态,奶牛大量减量,尤其是中小规模基本退出,99%以上集中在越秀辉山存栏奶牛5.5万头左右,越秀辉山液体粪污作为干湿分离回冲水循环利用,同时,越秀辉山自行流转青贮饲料种植基地30余万亩,每个场自建了储液池,多余液体粪污发酵后还田利用。肉牛存栏87.9万头,辽中区存栏35.5万头,占比40%,主要养殖方式为拴饲,每年约产生尿液40余万吨,目前,辽中区国有企业近海控股集团与养殖场户签订委托处理协议,约80%的肉牛液体粪污由其收储发酵还田利用,现在正在加快推进液体粪污储存池建设,已建成液体粪污储存池约30万立方米,按照北方180天发酵期,处理能力约60万吨。其他地区肉牛多为能繁母牛,且基本没有200头以上的大规模,根据生产特点,能繁母牛需要放牧运动才能适宜生产,因此多数粪尿在放牧过程中还田利用。全市生猪存栏197.5万头,新希望、牧原、杨翔、正大三大集团存栏约104万头,占比约53%,各集团基本承包种植土地及与乡镇、村的签订还田协议将液体粪污发酵后还田利用,其他中小规模养殖场处理方式也为发酵还田利用,但也存在液体粪污在种植季节偷排现象。

二、液体粪污处理主要模式

沈阳市畜禽液体粪污处理利用一般采用“处理+资源化”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固液分离,一般采用机械压榨、离心分离或筛网过滤,将液体粪污分为固态粪便(可堆肥)和液态部分(含氮磷等养分),降低后续处理负荷,液体堆沤发酵后还田利用。如越秀辉山奶牛场、辽中区树新生猪养殖场、杨翔生猪养殖场等。二是厌氧消化(沼气发酵),在密闭反应器中利用厌氧菌分解有机物,产生沼气(甲烷)和沼液,沼气作为燃料或提纯天然气,沼液发酵后还田利用。如辽中区善达公司。三是好氧生物处理,通过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或氧化塘,通过好氧菌降解有机物后还田利用。 四是工厂化处理达标排放,汽提法是目前应用于高浓度含氨氮废水处理的主要方法,它的原理是利用废水中游离的氨氮浓度在不同温度下的平衡浓度差,在碱性条件下以蒸汽作为载气使氨氮不断从液相转入气相中,从而达到废水脱氨的目的。或者采用污水处理工艺流程“预处理+厌氧处理+厌氧氨氧化处理+好氧处理+深度处理”的工艺路线等,处理成本较高通常在60-80元/吨。五是菌剂法处理,采用枯草芽孢杆菌、嗜热链球菌、EM菌、硝化细菌、高温放线菌及复合菌剂等进行综合分解、脱氮、除臭,对液体粪污进行厌氧处理或好氧处理,适当倍数稀释为液态肥或达标排放,比工厂化处理成本低,但需克服北方冬季气温低及养殖场使用消毒剂、抗生素等不利因素,目前,辽中区近海控股对液体粪污处理正在利用不同的菌剂进行发酵实验,实验成功后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三、全面强化政策扶持

多年来,沈阳市不断争取上级及安排本级财政资金,不断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扶持力度,从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有机肥生产、还田利用、区域性粪污收储运用等方面做到了体系化。一是加大市本级扶持力度。2015年至今,投入财政资金1.3亿元,支持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投入财政资金0.5亿元对有机肥厂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的有机肥实施补助。2025年,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已安排资金0.2亿元继续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及有机肥生产进行政策支持。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扶持,2019年至今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亿元,在沈北新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等地建成粪污处理中心4个,收集中心11个,购置粪污运输车辆173台,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规模养殖场41家,目前均建成投运,商品有机肥年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可处理畜禽粪便180余万吨。2023年至今,争取国家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示范项目资金3000万元,支持辽中区、沈北新区实施支持粪肥还田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等;沈北新区示范面积20万亩。同时,每年积极争取黑土地及高标准农田政策资金。2019年以来,全市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14.83万亩,其中:新建301.9万亩、改造提升112.93万亩,项目总投资74.76亿元。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71.71万亩,项目区计划施用有机肥11.4万吨,预计投入资金1.27亿元。正在组织申报2025-202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23.32万亩,计划总投资54.24亿元。2021-2024年省下达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省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共491万亩,积极向省争取2025年度项目145万亩,待省方案下达后指导各区县实施。

同时,国家已将撒肥机、清粪机、粪污固液分离机、沼液沼渣抽排设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沼气发电机组等6个品目设备列入全国补贴范围,并明确要求进行优先补贴。沈阳市将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设列入补贴范围,按照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全面助力推广清粪、堆肥、运输、施用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装备。将继续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应用和利用装备推广力度。

四、做好土地要素科学规划和合理保障情况

(一)强化规划引领,明确用地布局

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液体粪污储存设施用地保障工作,在编制和修订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已逐步将畜禽养殖用地纳入规划统筹考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协调。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充分听取农业农村部门意见,将液体粪污储存设施用地需求纳入规划,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和布局,为液体粪污储存设施建设预留空间。

2.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将液体粪污储存设施用地规划与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引导液体粪污储存设施科学合理布局,避免与农业生产、生态保护等功能冲突。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畜禽养殖规模、土地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制定差异化的液体粪污储存设施用地政策,避免“一刀切”。

(二)创新用地方式,保障用地供给

在农业用地集约化利用规划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液体粪污储存设施用地方式,结合国家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土地规划政策,合理保障用地需求。

1.鼓励利用未利用地。支持养殖场户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建设液体粪污储存设施,并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2.简化用地审批流程。对符合规划的液体粪污储存设施用地,简化审批流程,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加快办理用地手续。

3.加强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指导各地在液体粪污储存设施建设中,严格落实土地复垦责任,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照“保供为要、绿色引领、重点切入、持续推进”的原则,继续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服务,不断提升畜禽粪污处理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继续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农业绿色发展工作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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