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遏制沈阳市浑河蒲河等流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提案》收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是农业农村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局作为提案主办单位,非常重视这项工作,现就该提案答复如下:
一、制定出《沈阳市内陆禁用渔具目录》,作为有法可依的指导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从事内水和近海捕捞,必须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捕捞许可证。由于我市没有捕捞业,因此未制定《沈阳市内陆禁用渔具目录》,2021年我市公安部门抓获18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都是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地笼子、迷魂阵等非法网具的犯罪案件,我市渔业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法捕捞案件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办法(试行)》的通知,召开了非法捕捞检验认定会议,对全市18个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相关证据进行检验认定,为公安部门提供了有效证据,依法严惩了非法捕捞行为。下步我局渔业主管部门继续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法捕捞案件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办法(试行)》的通知,对我市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认定,为公安部门提供的有效的证据。
二、改变当前河道的分岸、分段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七条,国家对渔业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渔业,按照行政区划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管理办法,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全市中心城区(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执法工作。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8个区县(市)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本地区农业农村部门加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实行“局队合一”的执法体制,业务工作接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监督指导。〕,平时,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负其责,必要时,加大执法力度,市渔业主管部门组织,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组织各县(区)渔业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三、让禁渔区、禁渔期制度能够真实有效地依法落实
严格落实禁渔区、禁渔期制度,加强渔政执法,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浑河执法,与公安局、检察院密切配合,同时发动环保志愿者参与执法。加大对浑河违法捕鱼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执行浑河渔政执法巡查任务116次,出动执法车辆12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776人次,驱离非法捕鱼者近百人,悬挂宣传条幅60幅,清理销毁各类网具330个,浑河违法捕鱼行为得到了明显遏制。我们继续保持不定期与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减少非法捕鱼的发生。)
四、为野生飞鸟安个家
一是加强巡护监测。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不定时巡查看护,加大对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巡护和看守力度,严防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活动的发生。同时,主动协调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行为。二是加强宣传教育。以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张贴标语、宣传单、宣传条幅、海报以及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在机关、学校、车站、广场、湿地、科普馆等开展全方位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升全民共同关注自然、亲近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意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更欢迎您随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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