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沈阳市设施农业影响力提升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设施农业发展基本情况
一是规模稳步发展。沈阳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抓好设施农业建设作为打造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地,加快建设农业强市的重要抓手。市委、市政府领导靠前指挥、专题部署,强化规划引领、政策扶持、科技示范、目标考核,全力推进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设施农业规模不断扩大,是省内最大的蔬菜和西瓜种植基地。目前全市设施存量25.14万亩,其中温室面积11.12万亩、塑料大棚14.02万亩,主要分布在新民市、辽中区、苏家屯区和铁西区等地(4地区面积占总量的90.5%)。日光温室主要分布在省道107沿线(新民-辽中段)新民市的大民屯、兴隆堡、法哈牛,辽中区的冷士堡、养士堡、杨士岗等乡镇,面积7.69万亩,占全市总量的69%;塑料大棚主要分布在新民市柳绕地区的梁山、姚堡、卢屯、红旗和大红旗等乡镇,面积11.36万亩,占全市总量的81%。
二是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各地区因地制宜,集聚发展,形成了新民大民屯、辽中养士堡蔬菜;苏家屯永乐、法库丁家房葡萄;新民兴隆堡、铁西高花草莓;辽中六间房、沈北尹家花卉;新民梁山、柳河沟西瓜;于洪光辉、苏家屯红菱蛹虫草等多个各具特色的设施农业集聚区。新民市获批设施蔬菜全产业链典型县,沈阳秋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获批第一批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主体称号。
三是稳产保供能力提升。我市设施品种丰富,涵盖大部分“菜篮子”产品,除了蔬菜之外,还包括西甜瓜、食用菌、葡萄、草莓、花卉等特色品种。2023年,全市设施农业播种面积65.76万亩,同比增长6%,产量286.96万吨,同比增长4.4%,有效地保障和丰富了农产品市场供应。其中设施蔬菜(含食用菌)播种面积47.72万亩,同比增长1.3%,产量205.9万吨,同比增长0.7%。夏秋季地产蔬菜占市场总量的三分之二,冬春季占三分之一以上,基本实现了“周年生产、四季不闲”,除了满足本地需求外,还远销吉林、黑龙江、北京、天津、河北等地,为保障北方地区乃至全国“菜篮子”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是突出品牌效应。随着设施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培育了一批以区域特色为主的地区品牌,如:新民小梁山西瓜、苏家屯永乐西芹、辽中六间房玫瑰、法库丁家房葡萄、于洪马三家铁皮柿子等凭借优越的地域特点和良好的市场口碑已形成地区规模,实现了品牌向效益的转化。目前我市拥有绿色标识的农产品284个,其中199个是以设施生产为主的果蔬产品,占总量的70%,辽中玫瑰、小梁山西瓜、永乐葡萄等8种设施农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占总量的26%。新民“小梁山西瓜”产区被认定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二、科技支撑情况
一是以设施农业转型升级为导向,强化科技示范引领作用。依托李天来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开展新一代设施专用品种选育及关键育种技术研究,在番茄、辣椒、茄子育种方面取得新突破。开展设施蔬菜优势产区转型升级关键技术研究,实施国家大宗蔬菜产业技术体系项目、设施果蔬提质增效绿色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等项目。2023年在新民、辽中、铁西、苏家屯等设施主产区实施设施果蔬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引进番茄、草莓等新品种42个,推广土壤保育和改良、水肥一体节水减肥增效等绿色高效栽培技术,平均亩产量提高11.6%,亩综合效益增加6300元。2024年继续开展设施果蔬新品种和设施蔬菜绿色低碳高效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引进番茄、茄子、辣椒、黄瓜、甜瓜、草莓等新品种20个以上,推广应用设施土壤培育、温光智能调控、减肥精施等生产关键技术,稳步提升设施产品稳产保供能力。
二是以科技特派员为抓手,提高设施农业产业技术水平。加大科技特派员工作力度,设立农村科技特派团专项资金,把科技特派员与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结合,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引向基层,推动科技特派团签约服务设施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开展定向专业化服务,提高基层农民的设施农业生产管理水平,扶持农村种植能手、营销大户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区域特色设施农业发展,提升现代设施农业产业技术水平。
三、政策扶持情况
一是保持政策连续性。沈阳市连续多年出台市级扶持政策,对新建和升级改造的设施农业项目给予补助,特别是自2020年起,将省市政策资金叠加,最高补助达到3万元/亩,省内扶持力度最大,政策最优,农民建棚积极性高涨。近3年全市完成新建、改造设施农业项目4.1万亩,累计拨付补助资金3.58亿元。
二是继续优化扶持政策。2024年,我市在原有政策基础上,结合发展实际和建设主体需求,在补助标准、补助范围、建设标准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突出升级改造、高端示范、基础配套和智能化应用等,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沈阳市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若干政策措施》(沈财农〔2024〕96号),明确大力推动设施农业提档升级,对新建规模化标准温室、冷棚小区每亩最高补助3万元、0.5万元。对原址重建达到新建标准的老旧温室,每亩补助2万元;新购置应用智能化、数字化设备的,按投资额30%给予补助,单套设备最高1万元。对周年生产、智能调控的连栋温室等高端生产设施,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温室小区,按照水电路投资额的50%给予基础设施补助,最高10万元。全年计划新建和升级改造设施农业6000亩。
三是支持灾后重建。为降低极端强降雨对我市设施农业生产造成的灾害影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9部门联合出台《沈阳市关于加快推进暴雨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若干措施》(沈农种发〔2024〕130号),从保险理赔、信贷支持、政策扶持、农田改造、农业保障和争取上级支持6个方面推进各地灾后复产。其中明确:支持灾后设施农业恢复生产。对因暴雨灾害损毁的日光温室,原址重建后达到新建日光温室结构标准的,每亩给予2.5万元补助。
四、下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市将以“稳产保供、提质增效”为发展方向,通过推广一批优新品种和技术装备,建设一批高标准现代设施生产基地,提升蔬菜、瓜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水平;通过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建设一个产地市场,引进精深加工项目,延伸产业链条;通过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增强设施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融合发展。
一是提升种苗繁育水平。积极引导秋实农科、欣禾生态等大型蔬菜育苗企业与中国农业大学、辽宁省农科院、沈阳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密切合作,集约化发展工厂化育苗,推广优质、高产、抗病的蔬菜新品种,有效解决小农户育苗难、成本高、质量差等问题。支持谷雨种业、益久祥种苗等蔬菜繁种企业,省农科院蔬菜研究所、沈阳市农科院等科研院所自主研发推广番茄、辣椒、黄瓜、大白菜等优新品种,跻身一流蔬菜种子品牌行列,争创国际一流水平。
二是建设高标准生产基地。在新民市、辽中区、铁西区、苏家屯区等设施主产区,集中连片开展老旧低效设施改造,推广应用自动化智能控制系统、水肥一体化、机械化生产采收等现代化装备,加快建设节能高效宜机的现代设施种植基地。推进新民市建强设施蔬菜全产业链典型县,鼓励建设蔬菜贮藏、冷藏等产地初加工设施,实现错季上市、减损增效。
三是培育蔬菜领军企业。培育壮大以秋实农科、谷雨种业为代表的蔬菜种苗企业,以绿立方、翠花酸菜等为代表的蔬菜加工企业,以铭清味道、展望农业为代表的蔬菜种植企业、以恒生科技、百强生物为代表的食用菌工厂化生产企业,以聚鑫北虫草为代表的蛹虫草生产加工企业。发展蔬菜腌制、制粉、烘干、净菜和以蔬菜为原料的保健品营养提炼等深加工项目,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
四是建强产地批发市场。推进新民秋实农产品交易冷链物流园项目建设,继续完善蔬菜精品交易大厅、3万吨冷藏库和电子结算平台、电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检验检测中心等项目建设,果蔬产品日交易量保持1000吨以上。全面提升我市蔬菜产地交易物流平台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逐步打造成为辐射东三省直达京津沪的价格形成中心、产业信息中心、物流集散中心和质量标准中心。
五是强化科技示范引领。在新民、辽中、苏家屯、铁西等地持续实施设施果蔬提质增效绿色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推广新型蔬菜连作障碍绿色防控技术,开展设施土壤改良、水肥一体化、环境调控、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集成示范。
六是打造设施知名品牌。积极打造“大民屯蔬菜”“沈阳西芹”“新民酸菜”等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做好产品宣传推介和品牌营销,积极与北京首农集团深度合作,抢占京津冀市场,全面提升我市蔬菜产品核心竞争力。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开展“两品一标”农产品标准化认证,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质量安全、竞争力突出的“菜篮子”生产保供基地。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设施农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