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艳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区县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体系建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进行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有关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因地制宜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职能和体系建设,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增加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量,同时着力引导养殖企业改善养殖环境、提高养殖规模率,宣传推广科学减抗养殖技术等一系列措施,力求从根源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一、关于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体系
目前,市、县两级均建有畜产品监管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均配备了相应的监管人员。早在2011年市政府就将增强农畜产品质量监管列入“为市民办实事”的项目,要求各涉农县区设立了畜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室,并给各区县配备了相应的药残快速检测设备,具备“瘦肉精”等主要药残的快速检测能力。其中,法库、辽中、康平兽药残留检测室设在执法监督部门,做到监检合一,其他县区在动物疫控中心增设药物残留检测室。市本级在沈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增加了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职能,并新增检测人员10余人。另外,按照《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市本级及各区县为了更好的完成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菜篮子”考核工作,每年通过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1000批次以上的畜产品兽药残留样品。
二、持续开展兽药抗菌药减量化行动等系列专项整治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持续推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的同时,积极推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等活动,印制了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材料汇编和指导手册,积极推广“无抗”养殖先进技术模式,多次组织养殖企业参加农业农村部和省举办的畜禽养殖减抗实用技术暨无抗养殖先进模式推广培训班和参观学习,大力推广微生态制剂、酶制剂、预消化饲料等替抗产品的应用,宣传、推广、指导养殖者科学养殖,减少动物疫病产生,从而减少治疗药物的使用。支持龙头养殖企业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带动各类养殖主体科学使用抗菌药,以酶制剂、中兽药等高效、低残留、安全的物质为重点,引导养殖者使用替代药物。目前全市264家畜禽养殖场家已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实施企业数量达到我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总数的30%以上。
但正如您所提到的,部分区县还存在监管体系不健全、监测能力相对滞后、人员老化等问题,我局将进一步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深化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强化基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构建上下协同、运行高效的畜产品监管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畜牧兽医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