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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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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支持和推广力度的提案(第498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社会事业促进处 发布时间:2024-04-28

徐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支持和推广力度的提案》(第498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种植主要秸秆作物面积796.91万亩,产生秸秆约398.46万吨,截至12月底已利用秸秆380.38万吨,利用率达到95%,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任务。秸秆项目利用能力建设,围绕秸秆“五化”等项目,全市有各类农作物秸秆利用企业50余家,其中生物质电厂2处、生物质加工企业20家、秸秆饲料加工利用20家、碳积肥及秸秆肥料生产2家、原料生产2家、食用菌企业4家,年利用能力达120万吨。规模化(5000吨以上)秸秆收储点有近100个,收储能力达240万吨。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厅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部署安排,市县两级成立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筹协调,严格落实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调整种植结构,研究可行措施,落实具体综合利用项目,采取网格化管理,责任到各乡镇、村,及时调度汇报,有效地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二)大力宣传

为持续推进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增强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提升粮食产能,根据土壤地力提升需要,坚持与黑土地保护同部署同落实,聚焦秸秆还田,促进耕地质量稳步提升,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

1.积极推广黑土地保护及秸秆保护性耕作项目。2023年上级下达沈阳市黑土地保护任务125万亩、秸秆保护性耕作任务225万亩,合计占主要作物种植面积的43.91%;2024年上级下达黑土地保护任务105万亩、秸秆保护性耕作任务258万亩,合计占主要作物种植面积的45.81%,为积极推进黑土地保护更好的开展秸秆还田。

2.示范推广。我市2023年10月底、11月初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副市长、各区、县(市)分管农业的领导、业务部门及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参加,在辽中区、沈北新区分别召开了水稻、玉米秆还田现场会,辽宁日报、沈阳市电视台、云盛京、融媒体等给予报道宣传。

(三)强化技术支持

一是为更好的开展沈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23年8月由副市长带领沈阳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农科院、区、县(市)主管领导、种植大户等到吉林省调研,学习秸秆利用先进经验,政策供给、制度供给、技术供给,参观考察秸秆利用、打浆等农机设备,并引进黑龙江产秸秆深翻、打浆等机械设备;二是成立专家团队。近年为推进沈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成立由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科院、沈阳市研发中心等组成的专家团队,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重点方案制定等工作。

(四)加大资金投入

按照上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和市级有关要求,一是近三年市级财政投入1.62亿元资金用于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工作,通过政府推动、补贴引导、农户参与、企业经营,全市规模化企业已经形成,已全面形成市场化运作体系。上级资金支持黑土地保护;二是开展黑土地保护“秸秆还田+有机肥还田”任务125万亩,补贴标准“秸秆还田+有机肥还田”每亩不超过100元,秸秆还田每亩不超过25元;三是开展秸秆保护性耕作任务225万亩(2024年258万亩)。实行差异化作业补助,按照播种前秸秆覆盖地表程度分为三种类型,第一档是秸秆少量覆盖还田,收获后地表留有根茬,秸秆覆盖率在30%以内;第二档是秸秆部分覆盖还田,秸秆覆盖率在30%--60%之间;第三档是秸秆大量覆盖还田,秸秆覆盖率达到60%及以上。补助标准,依次38、58、90元每亩。

(五)坚持科技推动、延长链条

着力解决无法还田离田困难的地块,目前,沈阳市还田困难的地块主要是部分水田根茬及旱田残留碎叶,水田采取的措施是,正在示范推广搅浆、浅旋还田;旱田采取抛洒腐熟剂,加快腐烂、浅旋、深翻等模式,离田后的秸秆主要用于饲料和燃料。

感谢您对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主办: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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