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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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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市周边区县设施农业微生物肥料研发与应用推广的提案 (第095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种植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5-07

王远、杨杰民、郭锡禹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周边区县设施农业微生物肥料研发与应用推广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科技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沈阳市微生物肥料推广情况

微生物肥料具有增进土壤肥力、改良土壤结构、刺激作物生长、改善作物品质、增强植物抗病(虫)和抗逆性、减少化肥的使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等功效,是对人、畜、植物无害,也不会破坏土壤微生态环境的绿色肥料。随着党中央、国务院“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政策的推出,微生物肥料由于具有全面的优异性能,其推广应用越来越受到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视,农业农村部《到2025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推广应用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在东北地区“推广接种根瘤菌剂”;全国农技中心《2023年化肥减量化技术方案》提出应用微生物肥料等肥料新产品。近年来,我局积极协调市财政局,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意见和方案要求,积极支持微生物肥料示范推广。在辽中区冷子堡镇、新民市大民屯镇、苏家屯区十里河街道等31个乡镇(街道)应用推广生物肥料(微生物菌剂)等8600亩,主要应用作物有黄瓜、番茄、辣椒、芸豆、有机花菜、草莓、叶菜等。通过生物有机肥和微生物菌剂联合施用,作物病虫害发生程度降低,减少了化肥农药使用量,果蔬产品质量显著提高,核心示范区设施果蔬亩产量平均提高11.6%,优果率平均提高10.4%,亩增效17.0%。

二、关于开展沈阳市设施农业摸底调查

(一)沈阳市设施农业基本情况

根据我局最新统计数据,目前全市设施存量25.14万亩,其中温室面积11.12万亩、塑料大棚14.02万亩,主要分布在新民市、辽中区、苏家屯区和铁西区等地(4地区面积占总量的90.5%)。日光温室主要分布在省道107沿线(新民-辽中段)新民市的大民屯、兴隆堡、法哈牛,辽中区的冷士堡、养士堡、杨士岗等乡镇,面积7.69万亩,占全市总量的69%;塑料大棚主要分布在新民市柳绕地区的梁山、姚堡、卢屯、红旗和大红旗等乡镇,面积11.36万亩,占全市总量的81%。

(二)开展设施农业土壤质量调查工作

按照国家、省方案要求,我局已出台《沈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方案》,已组织区县全面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2022年,苏家屯区和康平县分别在全省率先开展土壤普查试点和盐碱地调查,累计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采集各类样点695个,检测样品790个,化验31286项次。苏家屯区土壤普查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和国家抽查,得到全国土壤普查办充分肯定,试点成果被全国土壤普查办评为优秀档次(全国88个试点县,22家优秀)。2023年,国家下达我市土壤普查表层样点数11478个,市农业农村局组织12个区县(市)有序开展样点复核、外业调查、样品采集、测试化验等工作,目前已完成土壤表层样点调查采样9419个,进度82%,已完成样品制备5345个,进度47%,完成测试化验样品1684个,进度为15%。计划于5月底前完成全市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同步开展内业测试化验工作,2024年底前启动县级成果汇总工作,2025年全面完成普查任务。

三、关于培育沈阳市微生物肥料研发及生产单位

(一)沈阳市微生物有机肥生产企业情况

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的肥料节水专业统计模块查询,截至目前,沈阳市共有生物有机肥企业12个,其中企业规模(按设计能力分级)0.5万-2万吨的5个:辽中区4个,法库县1个;2万吨以上的7个,均位于法库县。

(二)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优良菌株的选育工作

2022年9月5日,农业农村部公告第一批国家农作物、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第一批国家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库包括长期库1个、专业性种质资源库18个,涉及食用菌、肥料微生物、植保微生物、饲料微生物等多个类别,初步建立了我国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2023年1月20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确定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等6家单位为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辽宁省农业科学院食用菌种质资源库、辽宁省微生物科学研究院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沈阳农业大学农业环境微生物种质资源库&植保微生物种质资源库、沈阳师范大学蛹虫草种质资源库、大连工业大学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在资源库建设过程中,我局将按资源库建设单位驻地权限,积极开展相应协助、交流和推广应用对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规定,“强化鉴定评价,提高利用效率。以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依托,搭建专业化、智能化资源鉴定评价与基因发掘平台,建立全国统筹、分工协作的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体系。深化重要经济性状形成机制、群体协同进化规律、基因组结构和功能多样性等研究,加快高通量鉴定、等位基因规模化发掘等技术应用。开展种质资源表型与基因型精准鉴定评价,深度发掘优异种质、优异基因,构建分子指纹图谱库,强化育种创新基础。公益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要按照相关职责定位要求,做好种质资源基本性状鉴定、信息发布及分发等服务工作”。我局将在职责范围内配合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做好相关工作。

(三)微生物新产品相关奖励政策

2021年6月30日,我局联合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个部门,印发了《沈阳市促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1-2023年)》。2022年6月9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印发《沈阳市促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1-2023年)实施细则》。按照以上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凡是通过省农业农村厅确认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库(场、区、圃),每年可以获得沈阳市财政补贴资金10万元,用于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创新工作。我局可以协助符合条件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库(场、区、圃)申请市财政补贴资金。

2022年,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农作物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在自主申报、县区推荐的基础上,经过严格初审,推荐沈阳市农科院和沈阳聚鑫北虫草菌业有限公司申报省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

四、关于创建沈阳市微生物肥料品牌

(一)沈阳市农产品品牌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农业品牌建设工作,编制印发了《沈阳市打造十大农业品牌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全市上下贯彻落实。2023年,我市在充分借鉴江西省“同一区域、同一产业、同一品牌、同一商标”,成都市构建“市级区域公用品牌+县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主品牌”等省市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与君弘兆业文化科技集团等品牌创建机构合作,着手建立沈阳市农产品品牌谱系,并于当年8月,启动沈阳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公开征集活动,最终选定“沈阳臻品”作为我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母品牌名称,以“沈阳臻品、农品瑰宝”作为品牌宣传语。同时,利用沈阳农博会平台向媒体和社会各界正式发布沈阳市建设“沈阳臻品”全品类品牌谱系的相关信息。

目前,我市已初步建成以“沈阳臻品”为母品牌,沈阳大米、辽育白牛、辽中鲫鱼、沈阳蛹虫草、辽中玫瑰、新民酸菜等产品为子品牌的沈阳市农业品牌谱系架构,但尚未评选出生物肥料领域的子品牌,下一步我们将挖掘和培育生物肥料领域知名品牌,并适时将其纳入沈阳市农业品牌谱系架构。

(二)鼓励组建行业协会,培育品牌发展领军企业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行业协会的发展,鼓励微生物肥料生产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组建农业品牌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品牌发展机构。支持鼓励包括微生物肥料生产企业在内的龙头企业、产业带头人,组建品牌协会、产业联盟等组织机构,强化政府和企业等社会力量相互配合,共建农业品牌。充分发挥好省农业科学院、沈阳农大、品牌协会、产业链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机构的专业保障作用,做好品牌发展领军企业的培育工作。同时,积极协助区域公用品牌主体单位,做好市场运用、合作条件、品牌授权、运营维护等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区域公用品牌推广使用上的作用,确保区域公用品牌做大做强、做优做精。

(三)沈阳市龙头企业培育政策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外引内育,政策供给,推进包括生物肥料生产企业在内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1.贷款贴息政策。对新增生产性固定资产贷款给予贴息。单个项目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额度500万元(含)-1亿元的,贴息总额度上限为700万元;贷款额度1亿元以上的,贴息总额度上限为2000万元。

2.设备补贴政策。给予包括生物肥料生产企业在内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先进加工设备投资补助。按照设备投资总额度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最高不高于500万元(含)。

3.企业奖励政策。给予包括生物肥料生产企业在内的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对2023年度新认定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对2023年度新认定或递补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

4.农产品固投补助政策。对两年内新增的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不含土地投入)以上已达产项目,按照不高于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县按1:1配套(各5%)。

5.龙头企业流贷贴息补助政策。对当年市级及以上包括生物肥料生产企业在内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增量300万(含)-5000万元以内部分,给予贴息。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贴息额高于已付利息额的,按已付利息额予以贴息;计算贴息额低于已付利息额的,按计算贴息额予以贴息,所需资金市县按1:1配套。

(四)沈阳市人才培养政策

1.积极引进高水平人才

今年2月,沈阳市优化修订了2024版“兴沈英才计划”,面向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等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人才群体,健全完善靶向精准的政策体系,为各类人才提供全周期支持。

对来沈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博士)、1.44万元(硕士)、0.72万元(本科)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含租房补贴),最长发放3年。

博士生到沈就业可直接认定为D类人才,纳入沈阳人才储备库。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和相应的贴息补助,同时还可享受两年免费入驻孵化平台,或两年内最高6万元的创业场租补贴。

组建规模6亿元的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20亿元的沈阳天使投资基金,推出“人才贷”“人才投”等金融产品,为创新创业提供全周期金融服务。

对在不同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每年支持100名左右40周岁以下在沈承担重大科技任务或重点攻关课题、具备较强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科研经费、10万元奖励。

每年支持70名左右在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破解“卡脖子”核心技术、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作出贡献的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奖励。

每年支持50名左右在企业精于实操,能够解决复杂问题、优化生产工艺和技术流程,能够引领产业变革的优秀工程师,给予每人最高30万元奖励。

我们鼓励生物肥料生产企业的高水平人才积极申请就业创业补贴,大力开展科技攻关,推动生物肥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2.加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与市委组织部、沈阳农业大学合作成立沈阳市乡村振兴学院,实行“1+9+N”学院建设模式,围绕人才培养、教学实践、成果展示等主题,在各区县(市)择优设立研学实训基地。目前,沈阳市乡村振兴学院方案、合作框架协议已初步形成,正在围绕农业龙头企业、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美丽休闲乡村、幸福宜居村、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电商基地、科技示范基地等多个方向遴选农村党建研学基地和农业科技创新实训基地,不断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设施农业微生物肥料发展的重视和关心。

主办: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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