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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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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关于尽快制定“推进沈阳乡村人才振兴行动 计划”提案》(第453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人事人才处 发布时间:2023-04-28

孙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推进沈阳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沈阳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人才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大局,紧密结合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各阶段任务,创新乡村人才的引进、培育、激励、保障和服务等方面举措,加强乡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一、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概况

(一)加强乡村人才引进,鼓励人才到农村就业

为做好我市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始终坚持人才服务农业、服务农村的乡村振兴服务理念,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1.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政策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我市按照稳定规模、优化领域、强化保障的基本思路,扎实推进,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缓解农村基层人才缺乏。按省厅的计划,我市每年都要招募30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康平、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新民、辽中、法库等郊区县基层工作。在岗位设置时,鼓励郊区县的岗位设置多以农业院校为主,做到专业与岗位对口,最大程度发挥出服务人员的优势。

2.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就业的相关政策

一是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政策。政策规定,与县域内重点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按大专生每月500元、本科生每月800元、硕士生每月1200元、博士生每月2000元标准享受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年初,经过企业申报、区县组织审核,经各区县公示后,确定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重点企业名目》,重点企业共99家。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共发放金额349.44万元,惠及546人,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安家费政策。毕业5年内到农村(涉农街道或乡镇)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费2000元。

2023年3月,我市对现有政策进行了优化,取消了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原申请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必须到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的申请限制;取消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安家费申请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必须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的申请限制,进一步扩大政策享受对象范围,放大政策效能。

3.鼓励高技能人才到乡村就业的相关政策

我市先后印发《沈阳市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沈人社发〔2022〕 19号)、《沈阳市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沈人社发〔2022〕20 号),在“盛世通app”开通线上申报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报端口,实现“不见面”办理,并分别按照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不同标准每月发放600元、800元、1000元,最长36个月的生活补贴;开通购房补贴申报窗口,对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级技师、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

(二)加大乡村人才培育,提高乡村人才建设水平

1.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

在法库县、康平县、新民市、苏家屯区、辽中区、沈北新区、于洪区、浑南区等8个区县(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575人。各项目县紧密围绕产业发展需要遴选培育对象,重点突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者及农业经理人三类培育对象,其中:经营管理型475人,专业生产型50人,技能服务型50人。

2.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

按照《辽宁省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聚焦本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的需要,精准把握遴选条件,精心遴选“头雁”培育对象,切实把干得好、有潜力、能带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遴选为培育对象,全市共遴选67名产业振兴带头人,主要包括市县级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种养殖大户等。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时限为1年,主要采取集中授课、线上学习、考察互访、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围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专业技能、调研实践等四大课程模块开展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遴选的产业振兴带头人已经完成中国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浙江大学3所培育高校的学习。

3.“青年农民上大学”培训

围绕新时期农业生产科技需求,举办“青年农民上大学”第22期线上培训班,从我市农村选派300名农民,到沈阳农业大学进行科技培训,继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才科技培训工程,提高乡土人才创新创业的能力,培养新型农民科技致富带头人。

4.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落实《沈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细则(试行)》(沈人社发〔2022〕21号)、《沈阳市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沈人社发〔2022〕22号)规定,支持乡村企业开展为期1年至2年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目前全市已开展新型学徒培训6000余人。支持企业开展为期3至6个月的技师、高级技师培养项目,目前全市357人参与该项目培养。

5.农村电商培训

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沈阳广播电视局、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辽宁华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沈阳广播电视局“云盛京 APP”平台上共同举办了沈阳市2022年农村电商线上培训会。培训会通过“云盛京APP”及视频号直播,时间从上午11:30一直持续到下午16:30,并在线上持续展播1个月。全网直播及回看点击量达911810人次,报名参与人员有各级政府负责农村电商、农业品牌相关人员,也有农事企业、合作社、青年农民、妇女创业者、电商村运营人员、农户等1052人。同时,在疫情防控允许的情况下,涉农区县市主导落实全年电商线下培训,共完成线下培训约2000人。

(三)加强面向乡村的服务力度

一是加强面向乡村的科技服务,全面提升农民素质。发挥科技特派团平台服务“三农”的作用,开展“送科技助春耕”为主题的农村科技特派团下基层活动,累计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80余次,培训农民3200余人,引进新品种86个,新技术80项,充分发挥我市农业科技专家技术指导作用。

二是加大农村特岗教师招聘力度,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依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有关精神,按照省统一部署,我市于2008年起,在辽中县(变区后取消)、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实施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截至2022年底,我市已招聘3200余名特岗计划教师,逐步优化了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有效促进了农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为构建全市优质均衡发展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打造“幸福教育”民生工程奠定坚实基础。为有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招不来、留不住的问题,我市持续加强特岗教师聘后管理,一是按省有关要求,明确规定服务期5年,在服务期内不允许辞职或调转;二是工作满一定年限的特岗教师,须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三是强化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三是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提升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结合我市名优校长工作坊和名优教师工作室建设,组织市内名优校长教师送教下乡,以理论讲座、团队研修、模拟训练、主题讨论等形式开展主题交流,全面提升了农村校长教师队伍的业务能力。围绕500余个送教主题,共计完成2000余课时的送教服务,深入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四地近百所基层学校。通过丰富多彩的研修活动和专业引领,为区域内的薄弱学校、薄弱教研团体提供针对性强、直指一线教学的丰富案例,积极推动了农村地区教育质量的提升。

四是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每年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公开招聘工作,2015年以来,共计招聘基层人员1800余人,充实了基层人员队伍,每年约退休减员600余人,人员仍需持续补充。

(四)优化乡村人才评价标准,提高人才服务乡村的积极性

省人社厅、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1〕20号),结合我省农业技术人员发展实际,修订了《辽宁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确了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评审范围、评审权限、评审标准、评价方式和工作要求,对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在评审标准、评价方式和上岗聘用等方面都有适当的政策倾斜和支持。比如,其中明确规定,“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可将新理念、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情况,对农民开展培训情况以及参与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情况等作为评审的依据。”“对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人员,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和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二、制定推进沈阳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的相关举措

一是加强乡村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要求,加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调研乡村人才建设的基本情况。对于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等乡村人才的建设情况,尤其是影响我市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堵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为建立健全乡村人才的相关政策奠定基础。

三是将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列入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考核指标。2022年,我市已将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列入乡村振兴战略的考核指标之中,并有力促进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产业振兴带头人的遴选和参训工作。

乡村人才建设不仅仅是农业农村部门的任务,更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在市一级层面实现统筹协调,才能更好的推进此项工作,才能更好的指导我市乡村人才的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动这项工作,非常感谢您对全市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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