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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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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大农业植保飞防 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提案》(第310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种植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0-05-08

赵东委员:

  您在沈阳市政治协商会议十五届三次会议政协提案、批评和意见第0310号“关于加大农业植保飞防、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的提案”我局已收到,现对您提出的问题,做如下答复:

  一、在农业政策及财政上,给予植保飞防支持,加大植保飞防资金上投入。建议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国家相关政策,为无人机植保和飞防提供资金和人才供给。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对无人机的使用主要是用于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将根据每年的财政预算、省拨付的项目资金要求购买第三方服务进行农药病虫害的防治。将会通过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招标。今年我市已安排财政预算资金600万元,用于支持植保飞防,下步我们按照程序进行政府公开招标。

  二、近期,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从2020年起,要发挥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师资培训项目的主渠道作用,将1+X证书制度试点师资培训纳入职业院校教师相关培训规划中。2019年12月27日,无人机驾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纳入1+X证书制度并公示。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在具备农业相关专业的院校开展1+X无人机职业技能的培训并建立无人机植保实训基地,同时由财政部门根据《意见》要求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保障无人机植保人才供给,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对于无人机驾驶的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四条“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结合试点实际统筹安排省级有关职教专项经费向试点工作倾斜,健全考核机制,完善分配因素,及时将有关资金拨付至试点院校。” 资金的投入不在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三、将农民购买无人机纳入农机补贴(参照河南省、河北省案例)。

  农机补贴种类由省级以上农业部门制定,市级无此权限。为此,我局已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今后将继续向上级部门争取。

  四、建立植保飞防专业队伍,也可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措施,找专业的航空协会,利用协会拥有的专家和诸多优秀行业企业的平台优势,组建植保飞防专业队伍并训练,为日常植保飞防及应急飞防服务。

  据我们了解,现在市场上经营的无人机企业在农民购买无人机时,无人机经营单位都是免费对购机者进行培训的。至于无人机的维修当由生产厂家负责。

  五、加强政府对农民进行有序引导,利用我市闲置场所(如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现有的场所、农机校场地),结合农广校培训中心的师资,与航空专业学校及航空协会合作办学方式,建立专业农民无人机操手及工程师培训基地,使农民具备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和无人机系统工程师资质,既能操作无人机又能修理,减少农民负担,解决农民在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过程中的后顾之忧,培养有知识有技能的新型人才,让无人机等高科技产业走进乡村,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您提到的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应该是沈阳市现代农业研发服务中心,其主管部门是沈阳市政府而并非是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如企业有意向与之合作,请与他们联系。

  感谢您对农业植保飞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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