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底,宅基地制度改革职能由自然资源部门划归农业行政主管部门,2020年初,市农业农村局开始开展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工作。
一、2020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向国家积极申报了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按照“地方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有与改革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关基础工作扎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庄规划编制、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等工作进展较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比较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比较有序、基层宅基地管理和执法体系比较完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比较规范,干部群众改革积极性较高”,三个方面条件要求,向国家推荐申报了沈北新区、于洪区作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目前,试点地区已获中央农办和农业农村部批复同意,试点实施方案正履行向省委、省政府审定批复程序。
二是开展了相关工作衔接。与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了工作对接,向自然资源局了解了有关宅基地工作的档案资料情况、审批情况、确权登记颁证情况等。联合市自然资源局、信访局,召开各区、县(市)推进农村宅基地业务衔接视频会议。统一了各级工作指导思想,明确了工作职责,为做好农村基地业务衔接工作提供了抓手,对稳慎推动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开展了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试点。沈北新区兴隆街道、浑南区满堂街道、浑南区王滨街道被确定为省级试点街道。试点地区主要以依托旅游发展民宿、采摘、农家院餐饮等为主,尝试探索盘活利用宅基地和农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沈北新区腰长河村采取与企业合作,对宅基地进行整理开发,将安置农民住宅后的剩余宅基地入股企业,依托辽河旅游资源开发休闲、民宿、旅游等项目,按股分红。浑南区、沈北新区通过引进社会资本,租赁本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利用周边旅游资源发展休闲观光、旅游、民宿。
四是开展了基础数据统计。初步统计,我市农村宅基地约有60余万宗,占地约85.3万亩,平均每宗宅基地占地大约836.7平方米(1.3亩)。约有2.1万宗宅基地空闲。
五是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积极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档案扫描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成果整理,已完成全部无人机航飞、实景三维建模及农房采集工作,目前,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率为 90%。下步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开展补充外业调查、数据整合以及成果入库工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房地登记信息。
同时,组织技术单位开展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查工作。目前,我市中心城区以外的调查工作已完成,正在有序开展中心城区以内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查工作,旨在为未来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奠定数据基础,为开展土地管理、政策制定、领导决策提供详实、可靠的数据支撑。
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设想
2020年开始,农业农村部在全国104个区县和3个地级市开展第二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试点时间为2020年至2022年。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区不得擅自扩大试点范围。
2020年9月29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华出席会议,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周密谋划、有序实施,稳慎做好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胡春华指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影响因素错综复杂,需要进行长期探索才能建立起新的制度框架,决不能急躁冒进、急于求成”。
农业农村部要求,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应体现四个“稳慎”:即重大制度设计要稳慎。使用权放活要稳慎。宅基地利用要稳慎。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要稳慎。
为此,我市在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与管理工作中,将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指示要求,坚决落实农业农村部的工作思路,坚持“试点先行、先立后破、稳慎推进”的原则。把握“一条主线”,即以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为主线,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突出“两个重点”。一手抓管理。按照先理顺职能、试点先行、后出台相关政策“三步走”路径,逐步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一手抓改革。按照“稳慎推进”原则,在限定范围、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尝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制度性成果。
三、对提案的答复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的提案》,我们认为非常好!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进一步理顺宅基地管理体系,鼓励各区县积极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按照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要求,目前,我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职能明晰,市、县(区)、乡镇工作机制正逐步完善。有的地区已经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对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履职情况调查了解,9个涉农区县职能均已经明确,乡镇级牵头负责宅基地工作的部门共计159个,函盖了农经中心(站)、农业服务中心(站)、自然资源办公室(所)、村镇办等机构。由于自然资源部门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登记工作正在进行中,因此,我局对农村宅基地的基本情况了解掌握还不够准确,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与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工作衔接缺乏实质性内容,需要在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渐进式地磨合衔接。
同时,我市在各区县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家庭农场示范社创建行动,促进经营主体利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依托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权益评估、抵押融资等服务。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土地纠纷仲裁调解机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当事人的相关权益得到依法保护。截至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319万亩,流转率3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关于因地制宜选择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方式,为异地调整入市做好谋划。
积极稳妥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对增加农民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在沈北新区兴隆台街道、浑南区满堂街道、王滨街道积极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试点,为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鼓励试点街道利用闲置住宅和农房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餐饮民宿、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目前,沈北新区兴隆台街道依托“稻梦空间”和朝鲜族民族文化优势,利用单家村和立新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积极打造民宿集群,发展民宿经济。浑南区满堂街道与沈阳春田花开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十里芳华”项目已初见成效,样板工程的三个小院“清欢、贪欢、撒欢”和一个配套的生态餐厅“芳华小馆”在古砬子村落地,并已开始试运营。浑南区王滨街道与沈阳锦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驴妈妈旅游等集团形成战略合作关系,为魏家沟村引入社会资本,计划发展特色民宿、生态农庄、旅游服务中心。
同时,在沈北新区和于洪区开展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地区已将辖区内宅基地及农房闲置情况调查工作纳入其中,进一步摸清土地权利人、地类、面积、自然状况、盘活意愿、可开发模式等闲置宅基地以及农房全要素信息,为试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由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刚刚启动,我们也是边探索边尝试,下步将在于洪区、沈北新区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今年,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先期在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于洪、沈北两区开展,待条件成熟后进行推广。
年底前将完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查和基准地价制定等工作,并进一步完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相关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等文件出台,提前谋划,积极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促进集体土地建设项目落地。
三是关于完善全市范围内农村建设用地市场交易平台,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市场配置效率。制订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加快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 2019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 号)
及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我市于 2020 年启动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截至目前该项工作所涉资料收集、外业调查、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测算和修正体系已经全部完成,待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后履行相关发文程序,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价格确定提供坚实支撑。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明确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重点和要求。我市将按照《决定》要求,就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特点、权能、交易环节等开展深入研究,以现有的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及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为依托,做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相关准备工作。
感谢您对农村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