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卫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沈阳市加快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的提案已收悉。农产品销售渠道是否畅通是关系到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大议题,沈阳市政府十分关注农产品市场销售渠道建设工作。为加快解决我市农产品滞销问题,近年来,沈阳市人民政府积极出台支持政策,鼓励我市特色优质农产品外出参展、培育品牌农产品、推进农商互联等举措,助力我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开拓销量,从而实现促进农业产业兴旺、农民增收的最终目标,现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现有职能答复如下:
1.大力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农产品流通企业与生产基地对接,畅通销售渠道,发挥8家省农产品销售领军企业作用,以128家农产品零售网点为基础,疫情防控期间销售滞销新民大白菜、浑南苹果、于洪胡萝卜、辽中西红柿、法库非洲菊等蔬果1300余吨。
2.组织农产品流通企业参加农商互联活动。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南京、鞍山、盘锦等地农商互联活动,为我市农产品“走出去”“请进来”搭建平台、建立渠道。成功组织沈阳地利生鲜等5家农产品供应链企业参加“2020年全省农商互联大会暨鞍山市农特产品产销对接会”。2020年初,因疫情影响,辽中区产地玫瑰因疫情大量积压时,我局积极号召相关农业电商平台、自有渠道帮助销售玫瑰,实现了辽中10余万支玫瑰一售而空的景象。
3.为有效解决我市农产品滞销问题,2021年我们继续做好农商互联、产销对接工作,持续助力我市特色农产品“走出去”,为此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积极做好品牌农产品宣推工作
做好沈阳大米、沈阳寒富苹果等“十大品牌农产品”培育宣传工作,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生鲜超市的主渠道作用,提升增强销售地产农产品的社会责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销售特色农产品,扩大品牌农产品的影响力。
二、持续做好农商互联工作
协调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等部门,及时发布农商互联信息,邀请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农产品产销对接大会等农商互联活动,为我市特色农产品“走出去”提供平台。组织我市重点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持续引导大型商超、连锁生鲜超市、农产品电商等流通企业与我市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对接,紧密产销关系,拓宽产销渠道。
三、政府搭台,助力我市优质农产品“走出去”
外出参展工作是帮助我市农产品销售的一个重要举措。以2019、2020两年为例,我市参展展会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南京等地,上述地区皆是一线城市或地区中心城市。通过外出参展,我市部分品牌农产品已走出辽沈销往全国,取得了预期效果。比如辽中区的留芽米获全国消费者最喜爱农产品荣誉称号,产品畅销广州等珠三角地区;康平地瓜在郑州举办的2018中国甘薯产业博览会上,荣膺二等奖,进入到河南、广东市场,康奉堡系列杂粮进军上海家乐福连锁超市销售。今年将继续做好外出参展工作,全年参展计划已完成,并通过市政府审批。
四、通过抓好农村电商工作和电商平台扩大农产品销路上
2021年我们制定了《沈阳市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沈阳市2021年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确定了到2023年,着力打造一批在东北地区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涉农电子商务应用、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具有市场销售终端开发能力和较强带动能力的农村电商品牌企业。建设电商村达到180个,电商乡镇达到10个,培育和培训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达1800家以上,农村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突破140亿元的工作目标。
五、打造农产品品牌,提升我市品牌农产品知名度
2021年品牌宣传推广工作上,采用“多种渠道同步宣传、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形式开展品牌宣传推广工作,重点以沈阳寒富苹果等十大品牌农产品为主要宣传对象,将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等媒体平台集中整合,开展宣传攻势。此外,在做好媒体宣传的基础上,结合线下展示销售活动同步推广,力争做到实物展示与媒体广告宣传齐头并进,最大程度延长品牌宣传的热度和广度,切实提升我市品牌农产品的影响力。
六、借助京沈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合作机遇,加强地区间信息互通,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
2017年,在国家倡导京沈对口合作以来,我局积极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等对口单位对接,多次组织我市企业到北京举办推介会等活动,详尽全面地展示了我市优质农产品的特色和品质,目前我市香野牌西芹、信昌大米等优质农产品已成为北京地区热销农产品,我市农产品在北京地区年均销售额实现8亿元左右。此外,我们还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推荐我市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进入珠三角地区市场,目前已有3家企业成功入驻(禾丰禽业有限公司、华康农牧有限公司和众盟禽业有限公司),实现每月销往粤港澳地区鸡蛋150吨左右。
感谢您对沈阳农业信息化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