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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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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推广应用单旋翼电动植保无人机提案》(第626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种植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0-08-14

兴颖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应用单旋翼电动植保无人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充分利用法库县十间房镇拥有我市唯一的沈阳通用航空产业基地这一优势,依托十间房镇为沈阳市确定建设的第一批中心镇,打造我市智能农业航空装备核心区域,推进我市无人机产业发展,加快中心镇建设。

目前,我市无人机的使用方向主要用于病虫害的防治。今年我市投入600万元,用于开展植保飞防作业,全年计划完成农用无人机作业面积75万亩次,其中法库县计划完成20万亩次。通过政府采购,沈阳无距科技有限公司、辽宁沃谷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沈阳翼泽万方科技有限公司共3家中标企业正在开展飞防作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积极争取植保飞防作业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无人机植保飞防作业。

  二、建议沈阳市推出相应购置补贴政策。借鉴其他试点省市先进经验,推出单旋翼电动植保无人机的购置补贴政策,不仅可以促进我市新兴农机具开发产业的快速发展,还可助推沈阳由农业大市向智慧农业经济强市迈进,同时对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长远的意义。(参照山东、吉林省案例)。

农机购置补贴种类由省级以上农机主管部门确定。近年来,我市多次向省级主管部门建议将农用无人机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前尚未纳入。今后我市仍继续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相关建议,争取将农用无人机纳入农机购置补贴。

  三、建议大力推广现有的单旋翼电动植保无人机。相比传统植保作业方式,单旋翼电动植保无人机作业优势明显,一方面在用药量控制减量,另一方面农作物病虫害发病率在增加,改进施药方式,提高农药利用率,减轻农业污染。同时,作为“大风场、强效果、高效益、大载荷”的植保工具,以电池为动力,相比油动无人机可避免对农作物的二次污染,具备全自动飞行、自主规划航线、一键起飞降落等功能,作业面积220亩/小时,有效喷幅8米,作业信息可实时回传大数据管理系统,对作业位置、面积、时长、每亩药量等数据可实现监控,对建设数字化农业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推动无人机飞防普及应用,2019年在法库县、新民市、辽中区、沈北新区、于洪区、苏家屯区开展无人机喷洒生物农药防治农作物病虫害试点,探索使用无人机喷洒氯虫苯甲酰胺防治水稻二化螟,累计完成4.3万亩。今年,我市继续开展无人机飞防作业服务,一包中标企业沈阳无距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的无人机就是单旋翼无人机,主要在康平县、法库县开展无人机飞防作业。

四、建议建立沈阳市规模化植保飞防服务组织。如中化农业、北大荒农垦集团等,在推行标准化农业服务时,迫切需要一支有规模、有标准体系的植保服务组织开展长期深入合作,将市场带入正轨。从保障农业安全的角度,政府部门也需要一支有规模、高品质,召之即来,来之即战的农业植保应急救援服务队伍,以应对农业病虫害防治以及突发自然灾害,用于政府农业统防统治、大规模病虫害防治、应急救援等工作。

目前,我市有十余家企业具备无人机飞防能力,近2年来,我市正积极探索无人机飞防服务模式。今后,我市将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继续开展无人机飞防服务试点建设,逐步改进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植保统防统治综合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植保无人机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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