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译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产业融合、促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完善产业融合推动乡村振兴基本情况
近年来,沈阳市不断在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乡村振兴上想出路、谋发展。2017年-2018年期间,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旅游项目审批试点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常态化工作机制。2018年6月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印发沈阳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审批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适用范围,规范审批流程,为提高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提供了政策支撑。截止到2019年底,全市休闲农业项目已发展414个,包括都市休闲农业园区、休闲采摘园、高标准连栋温室、休闲农业特色村等四种类型项目,已累计投资108.37亿元。2019年实现年营业收入6.29亿元,年利润1.63亿元,从业人员2.1万人,年接待游客380.83万人次。2019年投入资金1.5亿元,一是支持县域地区产地初加工、农产品加工、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二是支持都市农业、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拓宽农业多种功能。三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培育产业融合主体。四是支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产业。
二、取得成果
我市荣获省级以上休闲农业项目奖项27个,其中重点项目奖项包括辽中县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沈北沈阳锡伯龙地创意农业产业园-稻草服饰(胡服骑射)荣获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展产品创意金奖,沈阳紫烟薰衣草庄园薰衣草景观被评为“2014中国美丽田园”,沈北曙光村被评为“2015中国最美休闲乡村”之“特色民居村”,新民蒲河新村被评为“2016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之“特色民俗村”,沈阳城市公用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四星级”单位,沈阳爱新觉罗祖家坊酒业有限公司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五星级”单位。辽中区皮家堡村、铁西区彰驿站村2019年被农业农村部评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坚持规划引领。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2019-2020年我市将创建270个美丽示范村,同步开展美丽示范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注重研究村庄产业的发展思路和策略,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合理安排村域各类产业用地,明确产业用地用途、布局、规模等要求,制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措施。针对“乡村建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较低”等问题及“以旅游为突破口带动第三产业发展”等提议。2020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目前《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出让转让条例》等正在制定中,我省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也将随之出台。我市也将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中的配置作用,提升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目前,集体经营性建用地调查等基础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待国家和省一系列配套法规政策出台后,我们将结合已有基础成果,按新规定新要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二)推进产业融合,强化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大力培育各类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用3年左右的时间,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成规模、上水平,努力实现联合体运行良好,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促共赢,产业、要素和利益联结紧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日益明显的发展目标。2020年,支持区县(市)聚焦优势,重点做好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工作,做大做强稻米、生猪、禽肉、蛋业、饲料、蔬菜、苹果、杂粮、肉牛、奶业等10个优势产业链,打造产业化联合体30个以上。推进沈北、法库2个省级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建设,建设农产品深加工项目20个,新增市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0家以上。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推动冷链物流基地、配送中心建设,支持辽中、新民等地建设冷库和储藏窖初加工项目50个。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民宿经济、文化旅游等新业态。支持龙头企业、农产品基地等开展线上销售,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到2022年底,全市各类联合体达到52个,每个区县(市)至少培养2个以上示范联合体,成为引领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骨干力量。
(三)狠抓美丽村屯建设,打造休闲产业乡村。创建沈阳市美丽休闲乡村。2020年拟在全市重点培育30个以行政村为主体单位,依托种养业、田园风光、绿水青山、村落建筑、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和人居环境等优势, 发掘新功能新价值、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搭建新平台新载体,改造提升乡村休闲旅游旅居业,功能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利益联结机制紧密,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沈阳市美丽休闲乡村。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创建10个省级以上美丽休闲乡村。打造休闲农业重点项目。依据2020年惠农政策,重点扶持都市休闲农业园区、休闲采摘园、高标准连栋温室等项目建设,推进沈北恒大高科等30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预计2020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实现年营业收入增长10%以上。大力发展民宿经济。民宿经济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带来的发展机遇,是乡村休闲旅游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我市乡村旅游四条精品线路,抓好统筹规划南线苏家屯区马耳山、东线浑南区魏家沟、北线法库县祖家坊、西线铁西区盛京驿站等10个休闲特色村重点发展民宿项目。重点打造浑南区“十里芳华”、苏家屯区“悠见南山”、沈北新区“麻威民宿”等民宿示范精品项目。
(四)加强政策倾斜,支持产业振兴。优化政策配套。落实中央、省各项支持政策,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有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向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当倾斜。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支持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开展精准培训,提高龙头企业负责人、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的经营管理水平。2020年市财政将继续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在预算中安排资金1.4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都市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电商等项目建设,提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加大金融支持。鼓励各地采取融资担保、扩大抵(质)押物范围等综合措施,努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需求的信贷产品、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积极发展产业链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设立内部担保基金,放大银行贷款倍数。与金融机构共享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名录信息,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综合考虑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财务状况、信用风险、资金实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联合体内各经营主体授信额度,实行随用随借、循环使用方式,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差异化资金需求。鼓励龙头企业加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鼓励探索“订单+保险+期货”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发债融资。鼓励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发起组织农业互助保险,降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风险。落实用地保障。落实促进现代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用地支持政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业配套辅助设施、开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较快、用地集约且需求大的地区,适当增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于引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龙头企业所需建设用地,应优先安排、优先审批。
(五)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推进乡村文化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2020年新改建及维修改造农村公路500公里,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改造农村电网230公里,完善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农户入户带宽达到50Mbps以上,基本实现市本级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户户通。培育“农村文化+”新动能,抓好新民五谷画等特色文化产业,办好于洪“久约丁香”、法库飞行大会等活动,支持农村“非遗”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保护好沈北石佛寺等3个历史文化名村,推进康平祺州古城、于洪永安石桥保护利用,开展艺术惠民“双百万”、城乡“结对子种文化”等活动,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小康之年农民丰收节,新建村文化广场102个。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对农村工作全面领导的工作体制,强化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抓实“三农”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和督考体系,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市委农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落实县委书记主要精力抓“三农”工作要求,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加强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健全工作机构、做好人员配置,实现专职化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三农”领域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设,以制度保障各项长期性任务有序推进。
感谢您对我市推进产业融合、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