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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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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关于支持合作社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议(第0332号)答复》
信息来源:农村改革处 发布时间:2026-09-07

王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十五五”时期支持合作社推进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助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建议已收悉。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您的建议精准契合国家及辽宁省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导要求,紧密贴合沈阳市“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导向与粮油、水稻等主导产业发展实际,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对我市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合作社核心载体作用、推动农事综合服务中心高质量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经我局认真研究,结合《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辽宁省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指引》《沈阳市“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文件部署,结合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科学布局建设体系。

    (一)明确建设目标与布局。立足沈阳市816万亩粮食播种面积、81.2亿斤粮食产量的核心任务,以粮食、油料两大生产任务为核心,聚焦小农户“做不了、做不好”的关键环节,科学规划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布局,着力构建“一业一中心、一中心多功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明确建设目标。沈阳市已将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沈阳市“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重点任务,明确2026-2030年,在全市9个涉农区、县(市)各建成2—3个标准化农事服务中心,实现主导产业重点乡镇全覆盖。二是聚焦核心环节补短板。针对水稻产业重点打造“育—耕—种—管—收—烘—储”全链条服务载体,重点规划集中育秧基地、农机停放维修库、粮食烘干仓储等基础设施;针对粮油产业侧重烘干仓储、农资集采等功能配套,2026年已率先在康平、辽中、法库等粮食主产区启动试点中心建设。三是夯实主体基础。截至2025年末,全市9个涉农区、县(市)累计培育农民合作社6582家,其中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合作社1347家,占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总量的25.97%;农机服务类、种植业类合作社分别达1784家、3387家,合计占比超77%,全市水稻机械化插秧率稳定在95%以上,为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了成熟的主体支撑与广阔的市场需求。

  (二)落实扶持政策。2026年,全省利用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项目支持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沈阳市推动指导各地区积极谋划项目,将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按规定纳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明确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的发展标准,以县乡两级为重点,包装建设农事综合服务中心5家,探索建立“县中心+乡镇中心”、“一中心多功能”、“经营性服务+公益性服务”等模式相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突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1+X”功能综合体作用,“1”即全程机械化服务作业功能,“X”为拓展功能,聚焦农资供应、集中育秧、粮食烘干、农机维修、智慧农业应用、农产品展销、仓储保鲜、农产品初加工、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等应用场景,满足农户多样化服务需求。
  (三)盘活存量资源。2025年底,沈阳市印发《闲置低效存量资产清查盘活工作方案》,鼓励合作社联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闲置厂房、仓库、低效设施农业用地、农机服务站等存量资源推进建设,严格落实“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的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最大限度降低初期投入成本,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二、完善功能定位,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一)构建全链条集成化服务体系。以“全链条服务、公益性与经营性融合”为导向,推动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全面覆盖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环节,筑牢“两端”基础设施短板。一是产前环节降本。重点支持建设集中育秧基地、农资集采平台及农机具库棚,推动合作社通过集中采购、统一调度,降低小农户生产资料采购与农机存放使用成本。截至2025年末,全市合作社类服务主体从业人员达9633人,具备规模化、标准化开展产前服务的人员与设施基础。二是产后环节减损。重点完善粮食烘干仓储、冷藏保鲜、农产品初加工及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设施,着力解决小农户农产品滞销、产后损耗率高的核心痛点。2025年,全市合作社类服务主体实现服务营业收入21.26亿元,其中服务小农户的营业收入16.86亿元,占合作社总营收的79.31%,产后服务已成为合作社服务小农户的核心增收场景。三是全环节托管覆盖。支持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2025年全市社会化服务对象总量达17.74万户,其中服务小农户14.9万户,占比83.96%,有效推动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

  (二)搭建多元融合服务平台。坚持“公益性服务兜底、经营性服务拓展”的原则,推动农事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农户“进一扇门、办所有事”。一是承接公益性服务。引导各区县(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积极承接农技示范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动物免疫和驱虫、农业市场信息发布、农民培训、财务记账管理等公益性服务,推动县域农技推广机构服务能力向基层延伸。二是拓展经营性服务。鼓励农事服务中心在基础托管服务的基础上,拓展农产品品牌打造、营销推介、电商直播等延伸服务,丰富服务场景,提升服务附加值。三是创新组织服务模式。全面推广“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形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居间服务作用,收集农户服务需求,委托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开展服务。截至2025年末,全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79个,同比增长5.33%,其中开展居间服务的集体经济组织14个,为合作社与小农户的精准对接搭建了稳定的桥梁。同时,鼓励农事服务中心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吸纳就业等形式,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户节本增收。
  (三)强化科技与信息化赋能。鼓励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和手段,对农业生产过程、服务质量进行精准监测,提升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一是搭建线上服务平台。推动农事服务中心搭建线上服务对接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服务供需精准匹配,减少服务对接环节,提升服务效率。二是建立技术帮扶机制。建立“科研单位+科技特派员+农事服务中心”的常态化技术帮扶机制,联合沈阳农业大学、市农科院等科研单位,组建科技特派员队伍,常态化下沉服务中心开展技术指导,每年开展精准种植、病虫害绿色防控等专业培训50场以上,持续提升农事服务的科技含量。三是推广智慧农业设备。鼓励农事服务中心引入无人驾驶农机、植保无人机、智能监测设备等智慧农业装备,提升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水平,降低服务成本,扩大服务覆盖范围。

  三、强化指导监管,提升建设质量效益。

   (一)完善动态监测评估机制。一是探索建立农事服务中心(社会化服务)建设运营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县级服务主体名录库,制定完善黑名单制度,做好资格审查、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等工作,推动农机服务各类GPS、DBS数据的互通互联,对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清出名录库,五年内取消类似项目申请资格。二是开展动态统计监测。定期对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情况开展数据统计监测,对服务成效显著、农户满意度高的主体,在项目申报、政策扶持上给予重点倾斜;对运营不规范、服务不达标的主体,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运营高效、服务到位。三是加强全流程专业指导服务。为规范合作社运营管理、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沈阳市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指导机制,加强经营主体运营管理指导,常态化开展行业培训与交流,累计开展相关运营管理培训30场,培训人员2000人次,为做优做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奠定人才基础。

  (二)营造规范健康的发展氛围。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宣传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政策要求、先进经验与工作成效,引导更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建设,同时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通过沈阳农业农村官网、“沈阳三农”公众号、沈小农、乡村大喇叭、村务宣传栏等线上线下渠道,全面解读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相关政策,宣传先进建设运营案例,提升政策知晓度和行业影响力,2025年以来累计发布相关宣传内容200余条。二是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引导农事服务行业建立自律机制,杜绝垄断经营、哄抬服务价格、恶性竞争、同质化竞争等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三是畅通农户反馈渠道。全面公开服务质量投诉热线,及时受理农户关于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方面的投诉,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切实保障小农户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农业农村局将全面吸纳您的宝贵建议,严格落实国家、辽宁省关于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各项要求,全力推动农事服务中心高质量建设,充分发挥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核心载体作用,持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助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沈阳打造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地、实现农业强市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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