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服务中心
市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关于推广无抗养殖模式助力沈阳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535号)答复
信息来源:兽医处 发布时间:2026-06-03

石东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无抗养殖模式助力沈阳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市农业农村局已收悉。您的建议系统深入、操作性强,高度契合我市“十五五”时期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障食品安全、促进绿色发展的战略方向,对提升我市畜牧业核心竞争力、壮大县域经济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建议内容,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无抗养殖纳入专项规划,强化政策扶持”的建议

1.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推广无抗养殖模式。将“发展生态健康养殖,稳步推进无抗养殖、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沈阳市“十五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框架。努力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动生产主体纳入追溯管理,实现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环节信息可查询,过程可追溯,责任可追溯。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完善市,县,乡三级检测网络,升级基层农残速测站设备,提高检测效率和精度,推动在大型批发市场,商超设立快检点,实现入场农产品批批检测,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聚焦兽药残留,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按照规划,进一步加大无抗养殖模式的培育和推广,积极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引领作用,进一步细化无抗养殖的发展目标和重点区域。

2.强化政策扶持方面。目前,我市已通过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渠道,对畜禽健康养殖、标准化改造、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予以支持,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发生的融资、检测设备采购等方面,我局在每年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上均给予相应的支持补贴。市农业农村局将指导各区、县(市)农业主管部门,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农业设施用地管理政策的前提下,保障标准化无抗养殖场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探索将无抗养殖认证等作为信用增信因素,加大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无抗养殖土地建设、设施改造、无抗饲料研发等环节给予政策倾斜。同时,积极协助经营主体争取省级及以上相关项目资金,进一步降低无抗养殖主体的生产经营成本,激发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关于“搭建产学研平台,夯实科技支撑”的建议

1.做好平台搭建,促进研产合作。支持我市畜牧兽医科研机构、沈阳农业大学等高校与龙头养殖企业、饲料企业共建“无抗养殖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或实验室,目前已促成沈阳市农业大学与禾丰牧业就微生态制剂、中兽药制剂研发等多项技术对接合作,相关项目指南已向绿色健康养殖技术领域开放申报。

2.做好示范推广。2026年,我们计划在全市主要畜牧业区县遴选10余家基础好、意愿强的养殖场(合作社),重点支持建设3-5个市级无抗养殖技术集成示范基地,总结形成符合沈阳实际的标准化技术规程。

3.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实施“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公益接力行动,发挥协会及地方相关行业组织的作用,组织引导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农户方式,邀请专家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逐场逐户推广普及科学用药知识和技术。全年组织1-2期专题培训班,并组建专家服务团,开展“点对点”技术指导和巡回服务,切实做好宣贯工作。

三、关于“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

1.鼓励畜禽屠宰企业开展精深加工。支持现有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升级改造,支持其引进或开发无抗畜禽产品专用加工生产线,对开发无抗标识的冷鲜肉、调理制品、蛋品等高附加值产品的企业,在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中予以优先考虑。

2.促进产销对接树立无抗品牌效应。推动在年内举办的沈阳农博会、优质农产品展销会等活动中,设立无抗畜禽产品专区,组织专项推介,借助大型展会平台做好无抗养殖模式的宣传推广。同时,推动本地大型商超、生鲜电商平台设立“无抗产品”专柜或标识,探索与机关食堂、品牌餐饮企业建立直供关系。特别要做好支持无抗系列产品的电商平台发展,目前我市已建成168个电商村、8个县域电商服务中心,下一步将以这些电商村、电商服务平台为基础,进一步畅通无抗养殖产品的线上销售渠道。

3.延伸产业链条,帮助企业提质增效。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养殖户”的订单生产模式,引导加工销售企业与无抗养殖基地签订长期购销合同,形成稳定产业链,带动养殖户增收。

四、关于“健全监管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

1.加强监管。一是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非法添加药物及违禁物质专项监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养殖场(户)用药监管,除允许在商品饲料中使用的抗球虫类和中药类药物以外,严禁添加其他任何兽药;三是压实养殖场(户)规范用药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兽药采购、存储、使用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兽药使用记录制度、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等安全使用规定,进一步推进规模养殖场(户)应用兽药二维码追溯系统,准确真实记录兽药使用情况,严禁超范围、超剂量用药;四是建立实施养殖场(户)“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将其作为自主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重要依据。在养殖场(户)出售畜禽及其产品时,按照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等规定,对用药记录等养殖档案进行查验核对;五是加大惩戒力度,对违法违规用药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与市公安局建立了涉农领域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劣饲料添加剂案件,涉案资金1.1亿元。同时,与市场监管局建立了信息共享协作机制,把无抗养殖过程监管(重点监测饲料、兽药使用)与市场流通环节产品抽检(重点检测抗生素残留)更紧密衔接,实现信息共享、联动执法。

2.完善追溯管理。加快完善升级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功能,推动无抗养殖主体及其产品全部纳入平台管理,鼓励使用“二维码”等追溯标识,实现“从养殖场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

3.大力推广兽用中药和抗菌药替代产品的应用。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相关政策,鼓励支持兽用中药生产企业积极研发新型中兽药。支持绿色养殖技术推广和产品研发,引导养殖场(户)正确选用抗菌药替代产品。

五、关于“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凝聚行业发展合力”的建议

1.发挥协会、联盟的作用。支持沈阳都市圈农业企业家联盟、畜牧行业相关协会等组织牵头,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标准研讨、市场推广等活动,塑造“沈阳无抗”区域品牌形象,待时机成熟时筹备成立无抗养殖产业联盟或专业委员会。

2.强化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强化养殖主体、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科普宣传规范用药知识、轮换用药原则、精准用药方法等,提高从业人员规范用药意识和水平。

3.宣传推广养殖减抗典型模式。及时总结发现不同畜禽品种养殖减抗经验做法,提炼先进技术推广及减量化模式,遴选一批养殖场(户)减抗典型案例,允许省级以上评价达标的减抗养殖场(户)使用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场”标识,对工作开展有力、养殖减抗效果突出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媒体公布宣传。

再次感谢您对沈阳“三农”工作,特别是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深切关注和宝贵建议!您的建议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清晰路径和有力推动。恳请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主办: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1号城新大厦1号楼
政务公开电话:024-82703878        邮编:110001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01000035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449        辽ICP备18004178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