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服务中心
市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大沈阳市树莓冷棚项目扶持力度的建议》(第0076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种植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6-04-29

刘尚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沈阳市树莓冷棚项目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设施农业发展,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我市设施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截至2025年底,我市设施农业建设面积25.2万亩,其中冷棚建设面积14.2万亩,65123栋。

一、持续加大设施农业发展政策力度

1.国家层面政策。2023年6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农计财发〔2023〕10号),统筹强化粮食与“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坚持存量改造与增量拓展并重,发展节能节本、高产高效新型现代设施种植业,加强非耕地资源开发利用,创新研发一批引领性、前瞻性关键技术,推进绿色化标准化机械化智能化生产,稳步提升优质果蔬等的供给能力。

2025年、2026年连续两年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采取投资补助方式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重点支持翻建或原址改造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等种植设施。鼓励相对集中连片推进更新改造,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为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其中,单栋塑料大棚亩均补助不超过2万元,连栋塑料大棚(薄膜温室)亩均补助不超过5万元。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4000万元。

2.省级层面政策。近年来,省级利用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等资金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对新建和改造提升的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给予支持,对达到规模的冷棚小区每亩补助0.3万元(2025年该政策已取消)。

3.市级层面政策。沈阳市连续22年出台扶持政策,推进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特别自2013年起,大力推进高标准设施建设,并对老旧棚区进行改造提升。2025年我市保持政策连续性,继续对新建和改造升级的设施农业项目给予补助,支持节能宜机标准化设施建设,对新建规模化冷棚小区每亩最高补助0.5万元。

二、统筹产业政策形成发展合力

1.加强品种繁育。落实《沈阳市促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4-2026年)实施细则》,从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新品系培育、新品种推广、种苗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2.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2026年继续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证书(不含续展),每个分别奖励1.5万元、3万元,确保农产品的安全性和优质性,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满足消费者对健康食品的需求。

3.培育壮大龙头企业。2026年将围绕粮油、畜禽、蔬菜等主导产业和酸菜、淡水鱼、小浆果等特色产业,综合运用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政策,分级分类培育优质龙头企业,全年新增和提升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0家以上,拉动产业上下游发展。

三、强化科技服务推动品牌建设

1.深化院地合作。与沈阳农大、渤海大学共建沈阳市乡村振兴研究院和沈阳食品产业振兴院,加速小浆果等特色产业研发成果转化落地。

2.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实施“领导干部包保服务企业服务”专项行动,从政策支持、资金落实、金融对接、项目管理等方面,聚焦问题开展日常管理和实地调研,促进我市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3.深化品牌培育。实施“溯源中国·沈阳农业品牌赋能行动”,依托新华网、抖音“沈小农”平台,深入挖掘绿色农产品产业特色和文化内涵,定期发布“沈阳臻品”宣传内容,持续扩大品牌知名度。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省关于树莓冷棚建设相关补贴政策,结合生产实际调整我市设施农业建设政策标准,提高补贴额度,推动我市树莓产业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主办: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1号城新大厦1号楼
政务公开电话:024-82703878        邮编:110001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01000035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449        辽ICP备18004178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