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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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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关于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养猪业均衡发展的建议》(第0476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畜牧产业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6-03-18

冯国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养猪业均衡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沈阳市农村经济发展,尤其是生猪养殖业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养猪业均衡发展的建议极具价值,对我们进一步优化工作、推动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经深入调研、研究,计划从以下几方面开展我市生猪养殖工作。

1.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补贴。近年来我市市本级持续扶持生猪规模场升级改造,今年争取市本级扶持资金800万元拟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新、改、扩建设施设备给予补助,促进我市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目前正在起草相关扶持政策,待与相关部门会签完后可下发。

2.有机肥生产补贴。今年争取市本级扶持资金500万元,对沈阳市辖区内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肥料登记证的企业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的有机肥,按生产量给予补助,提升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

3.现代设施畜牧业建设贷款贴息政策。设施畜牧业建设贷款贴息资金主要用于对现代设施畜牧业建设贷款的直接贴息,单个贴息主体在单个年度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年度获得的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4.养殖业保险。为稳定养殖业生产经营者收入,保障食品安全,提高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障水平,切实提高保险服务能力,稳定养殖场户收益,对能繁母猪、育肥猪实施中央补贴农产品保险,为生猪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5.加强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利用部、省信息平台,加快政务信息资源整合,正确引导行业饲养,促进增养补栏。积极推广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掌上牧云”客户端,确保监测数据稳定性,提高数据质量。

6.其他扶持政策。一是实施菜篮子补贴,对市级生产保供基地企业每个补助5-10万元。二是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稳定生猪生产。三是免费发放疫苗,从源头控制大规模疫情发生。

感谢您对我市畜牧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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