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亚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沈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三农”工作重中之重,重点围绕农民“四项”收入(工资、经营、财产、转移),通过“就业优先稳根基、产业融合提效益、改革赋能活资源、政策托底强保障”的系统性实践,构建了沈阳农民增收的多元路径,农民收入水平稳步提升。2024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5781元,同比增长6.6%,增速高于全省0.7个百分点,位居副省级城市第2位。
一、加大农业产业扶持力度
我市高度重视“三农”发展,集中政策、资金向“三农”倾斜。2024年,出台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安排市级农业专项资金6.5亿元,获得省以上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21.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其中,强化农民增收举措,落实创业贷款担保政策,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群体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支持,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落实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创业带头人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对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企业承担部分给予补贴。探索“三块地”改革,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增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聚焦“两持续、四着力”,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上,重点对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畜牧业发展、耕地建设与利用、水利建设与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重点对四个县域地区产业上进行项目帮扶;在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上,重点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农村现代商业流通网络等发展;在推进乡村建设上,重点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在乡村治理上,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保障村干部待遇。建设文明幸福乡村,支持农家书屋建设等;在要素保障上,对农村改革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实施乡村人才培育工程
2024年,围绕全市农业农村中心工作,进一步推动乡村人才引育,加快乡村人才培养,优化人才扶持政策,完善乡村振兴人才信息数据库,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支撑。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民综合素养提升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乡村振兴产业带头人“头雁”培育,分别培育280人、1543人、50人和82人;开展“十百千”电商骨干培育,培育电商“头雁”10名,电商达人100名,辐射带动电商新农人1105人。落实乡村人才激励政策,开展“兴沈英才计划”农业名家评选,出台农业农村人才激励政策,评选出在涉农领域科技研发、基层农技推广、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业名家10名。组织“兴辽英才计划”农业名家申报,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21名农业人才,获评9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开展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管理者、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等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项目,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和农村电商培训等,全年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500名左右。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组织创业创新人才参加国家、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大赛,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激发农村创业创新活力。培育农业科技人才,积极遴选推荐“兴辽英才计划”农业名家人选,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农业名家项目,培育一批在农村基层和农业生产一线工作,懂“三农”、懂市场、懂管理,扎根农村干事创业,服务乡村振兴的农业科技人才。
三、加强智慧农业建设
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数字农业发展行动计划、“数据要素×”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等,明确了我市智慧农业建设重点任务、项目等。创建辽中区、新民市、沈北新区国家和辽宁省数字乡村试点,推广领导数字驾驶舱、一县一平台、一人一棚一厕一码等数字乡村标志性建设成果,形成具有沈阳特色的数字乡村“辽中模式”“新民模式”和“沈北模式”,为全市推广奠定基础。推广数字化土地托管模式,依托“万盈标准”玉米绿色高产技术体系和“万盈ADMS”农业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产地环境、品种、栽培技术、田间管理、收获等方面全要素控制,近三年托管服务面积累计60余万亩,亩均增产50-70公斤,亩均节本30-50元。同时,建设5G基站3325个,5G网络通达率100%。
下一步,实施数字乡村强农专项行动,争创省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2个,打造数字农业应用场景30个。构建“生产+科研”为主导的农业发展模式。继续在辽中等地区示范推广设施农业智能环境调控技术。强化新民市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建设,完善推广“一棚一码”和秋实数字孪生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模式。培育1-2家智慧农业领域科技企业,加快推进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学习浙江“乡村大脑”和中国科学院“伏羲农场”先进经验,探索创新数字农业发展模式。深化与DeepSeek等平台合作,搭建农业大数据中心,提升智慧农业服务平台功能。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培育数字农业龙头企业。
四、加大农业金融支持
我市高度重视农业金融工作,经过多年的推进,已形成了农民、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全覆盖金融支持政策;目前正在实施的政策7条,包括促进金融支农政策5条(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贴息、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政策性保险2条(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与金融机构形成了多种政、银、担、保组合模式,有力地发挥了金融杠杆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模式,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深化“政银担”合作模式,推进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优化管理方式、扩大贷款规模,扩大金融机构参与范围,提高放款规模。继续强化政银企合作,及时将有融资需求的涉农主体、涉农项目与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对接。进一步推广现行信贷支持政策,落实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贴息、龙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等政策,引导带动更多的金融机构对“三农”主体实行降费让利。强化政府增信作用。推动“银行+保险”扩面,在新民市、辽中区、苏家屯区、铁西区等主要产区,探索推进露地蔬菜、西瓜政策性保险试点。探索抵押贷款新模式,协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进农业产权确认并落实抵押贷款授信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