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东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沈阳市食用农产品畜牧质量安全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监管和惩罚力度
一是压实属地责任,打通基层监管“最后一公里”。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有关部署要求,率先在全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印发《沈阳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工作方案》《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考核工作方案》,制定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规范》《农产品生产基地等级划分与评定第1部分:果蔬类》2项市级地方标准,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网格员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县级网格9个,乡镇网格172个,村级网格1382个,配备网格员1563名,指导乡镇、村开展巡查检查、配合抽样、信息上报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县区开展违法销售禁限用农药、假劣农药等行为的巡查检查。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健全完善准入准出机制。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地,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联合印发《沈阳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工作文件,健全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通过强化巡查检查力度,督导农产品生产企业落实法律义务,规范开具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2025年,省农业农村厅依托“食安辽宁”一体化智慧监管服务平台,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电子小程序在全省推广应用,沈阳市率先配合省厅相关单位赴康平县调研省市平台数据对接事宜,进一步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及产销衔接电子化管理工作,健全食用农产品数字化追溯体系。目前已对平台注册的58条主体信息进行逐一核实,严格做好食用农产品准出监管。
三是强化行刑衔接,依法严惩违规违法行为。与市公安局建立了涉农领域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2023年5月,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劣饲料添加剂案件,涉案资金1.1亿元,逮捕3人,取保候审1人。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通过严查畜禽养殖、无害化处理和私屠滥宰三个方面,监督检查畜禽养殖场220余家、屠宰场(点)48家,无害化处理场3家。强化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领域监管,针对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春耕备耕等重点时期、农资忽悠团、网络销售假劣农资等情况,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滥用禁用农业投入品、销售假冒伪劣食用农产品等行为。连续四年共4个农资行政处罚案卷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优秀案卷,1个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农业农村部评为高质量文书。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查处食品、食用农产品行政违法案件3663件,一般程序案件1559件,罚没款667.5万元。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年初以来,发现农残超标问题2起,均进行行政立案处置,其中苏家屯区对1起芹菜毒死蜱超标的产品全部铲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畅通投诉举报路径,营造齐抓共管氛围。畅通消费12315、12345投诉举报渠道,提升消费维权治理能力,开展食品安全问计于民“百千万”民意征集活动,优化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农村大集等群众关注度高、消费量大的重点场所,因地制宜开展“你送我检”便民服务活动。在春备耕期间,利用“315”有利时机,在全市农资经营市场发放《致广大农民一封信》,宣传法律常识,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农民对销售假劣农资行为投诉举报。
二、关于加强质量检测
一是坚持标准引领,保障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累计发布农业地方标准44项。申报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239个,发挥农业地方标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引领作用。鼓励“两品一标”等质量认证,对新型经营主体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证书的分别给予1.5万元、3万元市级资金补贴。2024年兑现认证补贴565.5万元。将“两品一标”农产品纳入风险监测范围,持续保障产品品质。年投入市级资金60万元开展绿色食品产地土壤、水质、大气指标质量监测,监测环境点位60个,增强绿色食品认证公信力。
二是强化风险预警,严把农产品质量关。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分兵把守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市农业农村局预先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建立生产种植主体名录,随机抽查主体进行抽样检测,提高抽样的随机性和科学性。定量检测覆盖农残参数100余项,9个涉农区县90余个乡镇(街道),年均抽检果蔬农产品13类50余种农产品样品1.5万余批次。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20.44万批次,其中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对入场食用农产品累计开展快速检测16.7万批次,并对检测结果及时公示;乡镇监管站在生产种植区域开展37400批次,完成上市前的基础筛查。
三是增加投入,提升检测机构能力。近年来,市财政累计安排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经费5700万元,重点保障抽样检测、人员经费、试剂耗材和仪器设备更新,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县级财政累计投入2610万元,重点保障质检机构达到“五有”(有机构、有牌子、有设备、有队伍、有保障)“五不”(定位不变、职能不弱、任务不减、效率不降、能力不退)标准。目前,全市实验室面积达 7930㎡,大型精密仪器900多台套,具备247项参数检测能力,实现精、全、专建设目标。2023年,法库县农业监测站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典型样板。
四是聚焦食安热点,开展“你点我检”系列活动。广泛征集百姓抽检需求意见,深入社区、校园、早市夜市等场所开展抽样快速检测,让广大群众亲眼见证从取样到出结果的全过程,回应百姓关切的食品安全热点,震慑违法行为,增强消费信心。
三、加大科技研发和推广力度
一是积极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按照中央统筹协调、地方组织实施的工作要求,建立市级盐碱地综合利用管理协调机制,由市委农办会同相关部门和康平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顶层设计、规划引领,构建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根据国家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我市盐碱地面积225亩,涉及地块15个,对适宜开发利用为耕地,拟争取盐碱地综合利用国家和省级试点或联合省农科院等院所创建市级试验基地;对位于卧龙湖生态保护红线内及边缘的,按照自然保留地处置;对2个地块适宜开发为林地的,拟实施人工造林、绿化工程。
二是鼓励关键技术研发。通过应用基础研究、黑土地保护专项等形式组织开展有关粮食等重金属污染关键技术研发,解决一批污染防控关键技术问题,为恢复黑土地健康与功能,遏制农田土壤质量恶化趋势,提供解决路径。其中,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聚焦黑土地重金属外源污染防控关键技术,绘制了沈阳市黑土地土壤现状检测与质量分布图,抽样检测覆盖了9个涉农区县,检测样品达1249个、逾1000个检测指标,建立了沈阳黑土地质量评价体系及黑土地重金属外源污染防控预警方法。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所立足解决农药-重金属复合污染毒害作用的分类诊断难题,明晰沈阳市复合污染农田土壤微生态受损程度,划分不同农药-重金属污染胁迫类型,明确了重金属共存条件下农药在土壤中的半衰期与残留浓度变化特征,以及农药-重金属的协同毒性作用及其对作物品质影响。
四、关于完善现代化农业发展体系
一是开展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科学用药宣传,做好“科学安全用药大讲堂”等培训活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绿色防控意识,提高科学安全用药水平。2024年,释放赤眼蜂防治玉米螟188.93万亩,利用性信息素诱捕器防治水稻二化螟6.618万亩,全市农药使用量3770.466吨,较上年下降0.2%。贯彻落实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任务要求,全市共318家养殖厂参加“减抗”行动,占总体养殖场数量48.9%,19家规模养殖场通过省级减抗达标示范单位。
二是搭建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近年来,我市开展了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全市完成仓储保鲜设施140个,超额完成省考核任务。5年中共有49个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总投资8780万元,争取中央补贴资金2213.4万元,建成通风库、机械冷库、气调库共17.3万立方米。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多措并举织密安全防线。做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监管调研指导,强化基层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管督导,安排农产品定性检测37400批次,定量检测1.8万批次,将定性筛查任务向乡镇监管站倾斜,切实提升立体化、常态化监管水平。
二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高质量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任务,采取例行监测、专项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有效防范风险隐患,及时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三是推动基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由市级财政安排检测经费,支持市县检测机构开展抽检工作和能力提升。按照省厅工作安排,组织市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参加技术技能培训和第6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辽宁省预选赛,指导基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水平提升,
四是坚持标准引领质量兴农。新发布实施农业地方标准4个以上,指导相关主体做好标准化试点项目中期评估。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认证扶持,指导各区县挖掘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潜力,2025年计划兑现“两品一标”认证补贴273万元。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