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服务中心
市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关于推动粮食产业大县发展的建议》(第0149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综合处 发布时间:2025-03-28

李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粮食产业大县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始终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摆在首位,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聚焦全市6个产量大县,不断在稳面积、提单产上下功夫,粮食产量始终保持在全省领先位置。

一、基本情况

我市粮食年产量稳定在80亿斤左右,6个产粮(辽中、新民、法库、康平、苏家屯、沈北)大县产量达到70亿斤。其中,法库县粮食总产量位居全省第二位,约15.5亿斤。一是坚持系统谋划。我市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市领导多次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粮食生产工作,分管领导亲自制定春耕备耕和粮食生产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确保粮食生产保障能力提升。同时,细化责任落实,建立市到村的责任包保机制,将任务分解到126个乡(镇、街道)、1496个行政村和46.5万户,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层层压实。二是坚持项目牵引。实施省粮油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县项目,在新民、辽中、康平三地推进项目建设。争取中央资金1400万元,在康平、沈北、法库建设玉米、大豆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县,总面积42.13万亩。通过“三区”建设,打造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项目区亩产较当地平均水平提高10%以上,有效推动农作物单产持续增长。同时,在9个涉农区县各建设1个千亩粮油作物绿色优质示范区,总面积9000亩,示范推广优新高产品种和先进技术,集成1-2套可复制的绿色优质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显著提升粮油作物单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落实耕地轮作项目,印发《沈阳市2024年耕地轮作项目实施方案》,完成轮作面积8.05万亩,超额完成任务。开展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试验示范,在法库、康平、辽中、新民、苏家屯和沈北设立6个示范区,推广种植技术1500亩,积极探索玉米大豆增产新模式。三是坚持科技赋能。2024年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授权33个,占全省42.4%;通过省审定品种95个,占全省39.4%。遴选发布玉米、水稻、大豆等主导品种49个,主推玉米全程机械化高产高效绿色生产、水稻工厂化育秧等生产技术35项。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集成试验示范1500亩。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更新农机具1.33万台,全市主要粮油作物综合机械化率99.51%,居全省第一。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加强规划引领,将粮食安全纳入乡村振兴“十五五”规划,明确粮食生产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扩大单产提升水平,实施康平玉米单产提升项目18.6万亩及辽中水稻等4个粮食高产高效行动县项目47.7万亩,建设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力机型集成创新基地。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挖掘花生扩种潜力,稳定大豆生产面积17.47万亩、油料48.1万亩。落实产油大县奖励政策,建设康平花生生产示范区5.2万亩。

2.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落实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开展“率先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行动,完善建设、验收、管护机制,统筹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超长期高标准农田国债项目71.71万亩,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建设省级试点,打造于洪、沈北省级示范区1.57万亩。推广黑土地保护工程300万亩以上。

3.健全粮食生产支持和协调机制。落实农业保险政策,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稳定农民种粮收入预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统筹使用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支持粮油生产流通领域产业发展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等。实施市级储备粮年度轮换,按粮食每年每吨100元、大豆油每年每吨240元给予保管费补贴;按玉米、小麦每年每吨100元,稻谷、大豆油每年每吨200元给予轮换费用及价差补贴;对据实结算的贷款利息及财产保险等给予费用补贴。

4.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高质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好辽中区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打造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样板。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融入产业化联合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全年支持5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库房、仓储、加工等基础设施。创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探索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模式。强化与北大荒集团合作,在新民市建设全过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联盟及服务中心,推进中化、万盈等企业实施“互联网+农业”高效托管。全年新增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28万亩。

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主办: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1号城新大厦1号楼
政务公开电话:024-82703878        邮编:110001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01000035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449        辽ICP备18004178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