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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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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关于推动法库县豇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第0180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种植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04-11

商立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法库县豇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豇豆种植情况

豇豆在我市属于小众作物,种植面积不大。据统计,2024年全市豇豆播种面积20038.8亩。种植模式分为露地种植和设施种植两种。其中:露地种植18962.3亩,设施种植1076.5亩。露地种植以制种为主,主要分布在法库县、新民市、康平县,初步形成了法库县的卧牛石镇、包家屯镇,新民市的大柳屯镇等制种基地。设施种植呈零星分布,以鲜食蔬菜的形式上市。

二、政策扶持情况

受防止耕地“非粮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因素影响,自2021年我市取消了包括豇豆在内的高效特色作物种植补贴政策,重点从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龙头企业培育、种植资源圃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一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对省、市、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分别按实际合同利率、最高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0%、100%、50%给予贷款贴息。落实中央及省、市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政策,每个项目补助100万元,推动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万元。2024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金额约为2.11亿元,涉及567个农民合作社、302家家庭农场,给予265万元的贴息项目扶持资金,初步缓解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的融资困难。

二是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业、食品产业链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等给予支持。对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建、在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先进加工设备的,按照设备投资总额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24年新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8家、国家级2家,提升了联农带农水平;实施新增先进加工设备项目18个,落实扶持资金4869万元,支持建设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化分装线、数字智能化等相关设备,运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淘汰落后产能,提高集成化、自动化、智能化装备水平,全市食品产业链产值达1121亿元,同比增长5.6%。

三是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对省级以上种质资源库(圃),每年给予10万元/个的补助,用于支持开展种质资源的保护利用和鉴定评价;对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证书的品种,每个给予5万元奖励;对南繁育种基地,每年给予土地租金50%补助。2024年共有19个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库(圃)、51个植物新品种(系)和1个企业的南繁育种基地符合政策奖补条件,共惠及21家企事业单位,奖补资金493.89万元。通过落实种业政策,我市供种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设施配套情况

一是招商引资情况。全市农业系统招商引资工作以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为总牵引,组建农业系统招商专班,调动各级力量,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方案计划,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督导调度,围绕优势资源,以稳存量、引增量、提质量为主线,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和内循环三结合,实施靶向招商、链条招商、平台招商、展会招商,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健康发展。2024年全市共组织招商活动13次,推进农业招商引资项目109个。其中推进法库县招商引资项目12个,总投资12.44亿元。

二是支持仓储设施配套。对符合规定的家庭农场在合法土地上新建仓储、烘干、晾晒设施、农机棚库,或者翻建原有生产设施等固定资产建设,改进生产经营条件。按照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不高于50%比例予以奖补,也可以实行定额补助。原则上,每个家庭农场奖补资金不超过20万元。2024年在仓储建设、冷加工设备、产品粗加工等冷链配送省级项目中,农民合作社(含家庭农场)参与建设项目比例为67%。

三是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2020-2024年,我市共总投资8780万元,争取中央补贴资金2213万元,建成通风库、机械冷库、气调库共17.3万立方米。通过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我市果蔬产地低温处理率从30%上升到45%,进一步减少了农产品采后的损失,延长了农产品保鲜保质和供应周期,实现了错峰反季销售,提高了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

四、品牌打造情况

一是强化品牌培育。积极组织我市农产品品牌企业,参评由辽宁省农学会组织的辽宁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农产品品牌评选活动,最终我市沈北清水大米荣获辽宁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评选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6个,省知名农产品品牌45个。

二是打造沈阳臻品,积极开展品牌宣推。在北京、浙江、深圳等地区相继举行“溯源中国·沈阳臻品”品牌推介会,并借助新华网的渠道进行宣传,提升农业品牌对外影响力。

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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