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民收入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沈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三农”工作重中之重,重点围绕农民“四项”收入(工资、经营、财产、转移),通过“就业优先稳根基、产业融合提效益、改革赋能活资源、政策托底强保障”的系统性实践,构建了沈阳农民增收的多元路径,农民收入水平逐年提升。2024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5781元,同比增长6.6%,增速高于全省0.7个百分点,位居副省级城市第2位。
一、相关情况
(一)实施就业富农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
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农村就业重点群体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形成以技能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良性循环,实现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2024年,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实现10152元,同比增长8.7%。技能培训强基础,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2万人次,涵盖家政、电商、手工艺等领域,就业率达85%。舒心就业进村屯,按照年度工作目标,研究部署舒心就业村屯创建工作,结合村屯特点,根据地区特色、产业集群优势等因素,进一步完善舒心就业村屯建设标准,截至2024年底,共建设“舒心就业村屯”127家。劳务品牌促就业,通过打造“一县一品”劳务品牌,有效提升了农村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已创建“新民菜农、法库陶瓷工、康平管家、康平塑编”等省级特色劳务品牌,实现了“一品带动万人就业”,劳务品牌就业容量达到15万人以上。通过推广“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等举措,扩大农民就业容量。
(二)实施产业强农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
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让农民从农业生产经营中得到更多收入,促进经营性持续增长。2024年,农民收入中经营净收入实现12258元,同比增长4.2%。全力抓实粮食生产,全市粮食总产量80.1亿斤,实现“二十一连丰”。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104万亩,建成苏家屯省级示范区8000亩,新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71.71万亩,实施保护性耕作341万亩。发展特色产业,全市蔬菜、肉蛋奶及水产品总产量547.68万吨,全省第一。实施现代化设施农业提升行动,设施农业存量达到25.2万亩;促进养殖业发展,新建肉禽规模场10个,新增存栏100万只;实施新民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4000亩,新增稻渔综合种养1万亩。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程,打造“沈阳臻品”区域公用品牌,康平小米等9个农产品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清水大米获评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实施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培育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2个,打造稻米文化等12条精品线路,叫响“2024爱沈阳·周末嗨游沈北最牛”等品牌。
(三)实施改革促农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变”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综合运用农村改革成果,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促进农民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2024年,财产净收入实现617元,同比增长7%。于洪、沈北农村宅改试点通过国家验收,沈北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3个地区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市级试点。加快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国家试点,农交中心升级“交易+竞价+管理”系统,交易额增长62%。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攻坚行动,新增集贤村等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200个、锡伯万亩方等强村公司30个、市供销社与前莲花泡村等村企对接188对、光伏发电等帮扶项目56个,集体收入突破20万元村达到1094个,占比超过80%。
(四)实施帮扶惠农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
突出强农惠农补贴、农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对农民增收的保障作用,实现农民转移性收入制度性增长。2024年,农民收入中转移净收入实现2754元,同比增长9.7%。落实农业保险政策,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市粮油作物投保面积742.7万亩,承保率85.2%。稳定农民种粮收入预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生产者补贴12.4亿元。农村低保、特困基本生活标准提高3.5%,城乡居民养老金提高至每月180元;医保补助标准增至每人每年640元;防返贫监测范围由年家庭人均纯收入7550元上调至8500元。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6.14%,连续3年高于农民收入增速。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部署要求,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三农”工作重中之重,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持续促进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推进乡村振兴。
(一)高质高效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率先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行动,统筹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超长期高标准农田国债项目71.71万亩,实施浑蒲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治理康平地区黑土区侵蚀沟14条,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27万亩,全方位谋划农田沟渠整治项目,指导各地区紧盯各项时间节点,完成农田沟渠修复整治项目储备工作,全力向上争取项目支持,采取有效工程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农田渍涝问题。
(二)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实施保护性耕作项目,推广秸秆覆盖还田免(少)播种等技术,支持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实施保护性耕作230万亩。续建保护性耕作整体推进县,整体推进乡、村建设,对达标的县、乡、村落实上浮15%补助政策。实施秸秆科学分时分区焚烧管控,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分时、分区、分批”的秸秆焚烧清除计划,明确秸秆禁(限)烧区域,建立区、街道、社区、网格员四级责任体系,设立准备、部署、清除3个推进阶段,通过构建气象环境模型,确定窗口时段和烧除范围及批次,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避免引发环境空气恶化乃至火灾等问题。
(三)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落实种业扶持政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种业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制定《沈阳市促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4-2026年)实施细则》,组织政策申报、审核及补助资金兑付。在于洪、苏家屯等地区打造规模化农作物优势繁育基地2000亩,在沈北、苏家屯、辽中、新民等地区建设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繁育基地,推进花生、甘薯等特色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通过春季种子市场监管、夏季制繁种基地检查、秋季抽检和冬季入库检查等专项行动,加强对种业基地、企业和市场的全流程监管。
(四)加大农业保险补贴力度。扩大保险覆盖面,加大政策性保险宣传力度,推进产粮大县三大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扩面种植收入保险,稳定粮农收益预期。全年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覆盖率达到85%以上。健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网络,支持玉米螟、水稻二化螟等病虫害防控,落实农业自然灾害防灾救灾补助政策。
(五)加大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做强“沈阳臻品”,打造沈阳农业新媒体账号,对“沈阳臻品”品牌IP进行矩阵式传播,对沈阳大米进行重点宣传。全市争创5个全国名特优新产品,组织有特色、申报概率较大的产品申报。开展特色农产品营销,利用新华网等国家媒体和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营销平台,组织企业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区域合作,开展产销对接。
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