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继续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沈阳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关部署,实施净化整治专项行动,实行“统筹协调+扁平管理”全覆盖推动,开展“工作导则+工作标准”全方位指导,强化明察暗访、问题交办、督办整改、验收销号全链条闭环管理,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沈北、于洪、浑南先后荣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累计获评省级美丽宜居村915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8个,获批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9条。2024年,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为全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一、统筹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投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1577万元,其中:争取上级专项10116万元,市本级11461万元。重点支持全市20个和美田园建设,打造5000个和美庭院、4个“五好两宜”和美乡村、110个美丽宜居村,对农村3606座新建户厕和66450座运维户厕给予补助,对美丽宜居村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项目给予支持,保障农村保洁员工资、环境卫生管理等支出,逐步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先后制定沈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奖补资金、“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等3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与市财政局密切配合,加强日常调度和督导,跟踪了解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督促区、县(市)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的有效衔接,加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积极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密切同市财政局等部门联系,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