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江南代表:
您在市人大第十七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机补贴的建议(0593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分保证购机农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农民群众少跑路、一次办好,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政策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扎实稳妥开展”的建议
我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第六条第三款“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已就您的建议做出规定,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和多种宣传方式,通过补贴政策信息上门,指导服务上门等,全方位开展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透明度。要及时主动回应购机者关注的重点事项,正确引导舆论,稳定购机者预期,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机企业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健全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年度公告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信息,公开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下步我局将进一步结合日常工作,不断丰富宣传监督形式,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扎实稳妥开展。
二、关于“以屯、村、组为单位,通过召开现场演示会、典型示范、政策扶持,组织农机技术人员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向农民传授农机新机具使用和维修技术,及时为农民选购新机具提供优质信息技术服务”的建议
我市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常年开展面向农民的农机新机具使用、维修技术知识和提供优质机具信息服务,并适时召开培训会、现场会等,宣传农机与农艺融合新技术、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通过政府12345平台受理农业机械方面的诉求和投诉,同时监督和指导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售前操作培训和售后维保等“三包”服务。
三、关于“为方便购机户办理农机补贴,全面实行受理申请、核实登记等“一站式”服务,认真做好农民购机申请、办理、公示,并规范操作程序,切实抓好补贴机具的供应、跟踪调查、机具核验和各项服务工作”的建议
为方便购机户办理农机补贴,我市已专门制发《沈阳市优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就您的所提建议作出部署。
1.优化补贴流程。将《2021-2023年沈阳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受理补贴申请、核验公示信息、限时受理审核、兑付补贴资金”流程优化为:“受理核验、信息公示、审核汇总、兑付资金”流程。
2.简化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县级及以下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审核、监管责任和财政部门资金兑付、资金监管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审核汇总、财政部门资金兑付工作衔接机制,简化补贴资金兑付审批程序,确保补贴资金按规定时限发放,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3.推行乡镇办理。原则上全市全面执行将农机购置补贴受理审核、机具核验工作全部下放至乡镇办理,对暂不具备下放条件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要书面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备案后,自身挖掘潜力,加强便民服务水平,加快补贴申办速度,确保按照全省统一时限完成相关工作。目前全市除新民市情况特殊外,其它区县已全部实现乡镇办理。
4.推进信息化申办。积极引导购机者使用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辽事通信息化方式申办补贴,让农户随时随地申请、查看补贴申办进度,综合利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融媒体等宣传平台,积极推广信息化办理方式,为下步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年度绩效考核奠定坚实基础。
再次感谢您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