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征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困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
几年来,各级政府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步伐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来抓,着力在提高认识、政策扶持、规范发展和指导服务上下功夫。目前,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截至2021年年末,全市9个主要涉农区县合作社数量达到6584家,于洪区农民合作社的总量也扩展迅速,已发展到625家。全市农民合作社在建设发展方面,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办社主体多元化,农民合作社行业分布范围广。涉及,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水产业和农机服务业等经济领域。农民合作社已经成为农村经济领域的主要组织形式,一些跨地域、跨行业的农民合作社或联合社也开始出现。
二是品牌化经营的意识逐渐增强。农民合作社已经成为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重要生力军。据统计,目前,全市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认定,农民合作社占比65%以上。有些商标已逐渐成为区域品牌,如寒富苹果、金海花生、法库肉牛等等。这些都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农民合作社逐渐成为承载涉农项目的主体。在“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推进中,一合作社逐渐成为承载项目的主体。比如新民市新农乡的花卉种植、辽中区社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库县叶茂台乡的蛋鸡养殖、康平县沙金乡的海洲花生种植和于洪金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当地的农民合作社都是行业领域的引跑者和示范者。
四是“农超对接”呈现良好态势。农民合作社通过实施
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逐渐成为“农超对接”的新生力量。目前,在家乐福、大东副食、兴隆大家庭等大型超市,均有合作社产品销售柜台。在连续几年的沈阳农博会期间,均开设农民合作社产品展区。与超市或流通企业建立产销对接关系的合作社达65家;有15家开办了产品直销店。
五是全市示范社评选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从2009年开始,沈阳市开展了创建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活动。近几年,118家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324家被评为市级示范社。于洪区先后有 5家市级示范社和50家区级示范社。于洪也出现沈阳于洪永光农业专业合作社、沈阳光辉玉龙鹅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沈阳市于洪区富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一批运作比较规范的典型社。
李庆征代表,就目前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形势来看,大到全国,小到于洪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关键不是数量的多少,而是质量的提升。就您提出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困难问题的建议,政府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有些正在实施。
二、主要工作
一是注重加强宣传学习培训。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合作社法的普法力度。有针对性地对政府相关部门、乡村干部、农民合作社的领办人、财会人员开展普法讲座、专题授课。安排部分合作社示范社,通过“沈阳新闻”和“庄稼院”电视栏目进行系列播放,注重发挥合作社典型示范作用。组织近百家农民合作社向全市发出倡议,“带头实施标准化生产、带头打造绿色品牌、带头守护食品安全”。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营造了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良好氛围,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合作社的建设发展。
二是狠抓扶持政策落实,充分激活农民合作社发展动力。沈阳市农业农村局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市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给予不同等级的扶持,对合作社在建仓储、冷加工设备、产品粗加工等项目给予扶持。在帮助解决农民合作社融资困难方面,沈阳市农委联合市农村信用社,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合作社金融服务的通知》。在资金扶持方面,出台了“对每家合作社贷款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市财政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的优惠政策。2020年、2021年分别对农民合作社拨付600万元和500万元的贴息扶持资金。以于洪为例,2020年扶持农民合作社市级资金100万元,对农民合作社贷款给予贴息补助,惠及24家农民合作社;2021年,在原有20万元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又追加资金60万元,共计8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惠及21家农民合作社。
三是坚持创建市级示范社活动,努力推动合作社规范发展。为了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自2009年以来,沈阳市开展了以制度建设、民主管理、生产经营、统一服务、财务分配、运行绩效为主要内容的市级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创建活动。在此项活动实施过程中,能及时结合区、县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各级示范社建设标准。为规范农民合作社财务建设,全市统一印发了《农民合作社成员账户》,制定下发了《沈阳市农民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意见》。
四是开展“农销对接”,积极为促进合作社产品流通搭建平台。在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过程中,一直把拓宽合作社产品的销售渠道,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为合作社产品流通排忧解难。为了使“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常态化,沈阳市农业农村局与沈阳副食集团启动了“农民合作社产品直销活动”;在春节前的沈阳市年货大集活动中以及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期间,均在展销活动中专门开设“农民合作社产品”展区,提高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
三、下步工作重点
李庆征代表,当前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阶段,社会各界都给予了厚望,特别是各级人大代表多次对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们会以此为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开拓思路,加强领导,真抓实干,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上水平、上台阶,努力开创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新局面。一是进行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进行培训,提高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工作能力。同时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进行政策法规、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善管理、懂技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者。二是帮助解决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问题,继续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政策,并积极协调金融部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融资牵线搭桥。三是以项目促发展,对那些产业带头作用明显、社会信誉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大社、强社。
感谢您对我市农民合作社建设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