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亚素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视与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康平地瓜发展支持政策的建议”已收悉,该建议对促进我市特色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市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我局组织有关处室进行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甘薯生产基本情况
按照农口统计数据,2021年全市甘薯种植面积4.2万亩,产量6.3万吨,主要分布在康平(1.5万亩)、浑南(1.5万亩)、法库(0.7万亩)、新民(0.39万亩)、苏家屯(0.12万亩)5个地区。其中康平县种植面积1.5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36%,是我市重要的甘薯生产基地。主要品种有“辽薯”系列、“烟薯”系列、“济薯”系列等优良品种及“红毛子”、“一窝红”、“胜利百号”等传统品种。我市甘薯种植历史悠久,技术成熟,“康平地瓜”认定为国家地理标识认证产品,“康平甘薯”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康平地瓜”为代表的甘薯产品产量高、品质优、经济效益可观,亩收益是玉米的2-5倍,是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二、政策扶持情况
近年来,我市为推进甘薯等特色产业发展,从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加工水平、壮大龙头企业、培育新型主体等多个方面给予了政策支持,有力促进了特色产业健康持续发展。2021年,由于受防止耕地“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等因素影响,我市取消了高效特色作物种植补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贴政策。重点对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政策扶持。
1.扶持新型主体建设。鼓励开展市、区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对2021年新增和2020年已经评定的区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当年新增用于生产、经营、发展的项目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部分,给予贴息补助。康平县获评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家,已拨付贷款贴息补助180万元。
2.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通过对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补助、产业化联合体、晋级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等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其中康平县憨馥土特产公司联结合作社创建省级产业化联合体,沈阳市康奉堡公司牵头创建市级联合体,对于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将给予贷款贴息扶持。康奉堡公司2021年晋升省级龙头企业,获得奖励金额10万元。
3.鼓励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认证活动。对获得认证证书的,给予以奖代补。康平县共赢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甘薯”获得绿色食品认证,预计补贴资金1.5万元。
三、2022年拟出台政策
2022年我市继续在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一村一品”示范村、品牌创建和农村电商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主要内容如下(以实际出台政策内容为准)
1.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对新晋升成为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支持固定资产投资。对符合条件的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新增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一定规模以上,项目达产后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
3.支持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区域内,3年内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达一定规模以上(不含土地投入和市以上财政补助)的农业产业园区,按照先建后补原则,给予一次性补助。
4.支持流动资金贷款。对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当年流动资金贷款一定额度以内部分,按照不高于当年LPR年均值给予一次性贴息。
5.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当年新增加的生产经营项目贷款,在一定额度范围内,根据央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补助。
6.支持“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创建并推广一批市级“一村一品”典型示范专业村,对达到市级标准的专业村分档给予补助。
7.支持涉农区县(市)发展农村电商。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并对区县(市)实施的电商直播基地、电商平台、电商培训等给予政策支持。
8.支持农产品质量认证。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以提升农产品质量为目标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对获得认证证书的给予奖补。鼓励区县(市)申报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对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的给予奖补。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特色农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