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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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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沈阳市乡村振兴的建议 (第0406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农办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4-04-14

苏丽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沈阳市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沈阳“三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对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您立足沈阳实际,在第十七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沈阳市乡村振兴的建议》,站位高、视角新、研判准,具有很强的问题针对性和现实操作性,与市委、市政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的要求和部署高度一致。今年2月25日,新伟书记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就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专题部署。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正在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借鉴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统筹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特色产业、休闲旅游、“三美”建设、金融扶持和人才支撑等方面工作推进力度,全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攻坚突破。

一、始终坚持重中之重地位

以实施乡村全面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总引领,在打造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地中当好排头兵。一是在组织领导上,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重新调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设置,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市委副书记和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副市长分别任常务、执行副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在领导小组下增设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5个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市领导牵头负责,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组织体系。二是在主攻方向上,锚定建设农业强市、食品工业大市目标,聚焦“两确保、三提升、两强化”重点任务,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出台了《沈阳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发展规划》、《沈阳市推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明确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等6方面29项重点任务,制定粮食生产、五大产业链、“三美”建设等系列行动计划,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库,工程化项目化推进落实。三是在工作落实上,出台27条政策措施,统筹安排159亿元支持乡村振兴。把乡村振兴作为单独赛道,列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围绕8方面、31项任务全力攻坚突破。印发《沈阳市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和政策落实。

二、加快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把发展特色产业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的一条重要途径,做好“土特产”文章,重点在专业村建设、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方面给予支持。一是发展一村一品,在2020年启动实施“一村一品”专业村三年建设行动,通过规划引领、分类指导、示范带动、政策支持,打造了一批主导产业突出、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显著的专业村。每年安排专项奖补资金1975万元,支持专业村建设,已有150个专业村得到奖补支持,其中,浑南区王士兰等9个村获评沈阳市“一村一品”专业村,总计获得奖补资金345万元。二是发展设施农业,出台沈阳市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在全省率先出台用地、补贴、保险集成政策,持续叠加省市政策,对新建改造设施农业项目最高补助3万元/亩,2023年拨付补助资金近1.3亿元,连片提升蔬菜、西甜瓜等特色作物,重点打造省道107沿线设施种植产业带和苏家屯、铁西生产集聚区及新民秋实农产品交易冷链物流园,形成“一带两区一园”的区域布局。2023年全市设施农业播种面积65.76万亩,产量286.96万吨,总产值98.5亿元,小梁山西瓜等8种设施农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三是发展农产品加工,紧扣“粮头食尾”“农头工尾”,聚焦稻米、蔬菜、花卉、畜牧、渔业等农业优势产业,出台《沈阳市发展提升五大农业优势产业链三年行动工作措施(2023-2025年)》,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食品工业大市建设,2023年,全市规上农产品加工营业收入990.1亿元,五大产业链、食品产业链产值突破1000亿元。下一步,依托农业农村资源优势,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促进就近就地转化增值。

三、做好做优乡村休闲旅游

把乡村休闲旅游作为创新业态类型、拓展农业功能、发掘乡村价值的重要手段,重点支持乡村旅游特色村、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打造精品工程。一是发展乡村旅游,启动实施乡村旅游特色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12家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为引领,按照景区驱动型、生态环境驱动型、产业驱动型、文化驱动型、城郊驱动型、乡村旅游综合体型六大类型,分类引导10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建设,今年重点打造18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其中浑南拟推进王滨街道魏家沟村、祝家街道李麦峪村建设。制定专项政策支持创建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对获评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每个奖励20万元。二是发展休闲农业,自2018年开始,累计安排1亿元以上补助资金扶持都市休闲农业项目发展,建设采摘园、垂钓园、民俗村、农业主题公园等景点,发展景观农业、观光采摘、休闲垂钓等业态,累计投资109亿元,发展都市休闲农业园区、休闲采摘园、高标准连栋温室、休闲农业特色村等项目414个。2023年接待游客580.4万人次、增长230%,营收7.83亿元、增长48%,累计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8个、省级12个、市级94个。三是推动农文体旅融合,在今年的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新伟书记要求推动农文体旅融合发展,我们将以打造近郊都市农文体旅融合发展引领圈为重点,集中资源、集合要素、集成政策,推动“美丽田园+”规划布局,打造“东西南北”4条精品旅游路线,发展农业+互联网、农业+旅游、农业+生态、“农文体旅+”融合发展模式,打造树立农业+多业态发展新标杆。

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聚焦农村具备现代化生产生活条件目标,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提升乡村功能、服务、文化、生态品质。一是提质扩面“三美”建设,把“美丽庭院、美丽村屯、美丽田园”建设作为践行“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载体,出台《沈阳市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进一步推进“三美”建设实施方案》,提出“1+6”攻坚任务,2023年,围绕“五净一规范”创建美丽庭院20万户,围绕“三大革命”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270个,围绕“三生融合”和乡村“五个振兴”建设美丽田园20个,累计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872个,数量全省第一。其中,浑南区78个保留村实现省级美丽宜居村全覆盖。推动美丽村提档升级,开展幸福宜居村项目建设,全市已建41个、浑南5个,今年计划建设32个、浑南4个。二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出台《沈阳市推进乡村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聚焦保障基本功能、解决突出问题,实施“1+8+3”行动,推进12项重点工程建设,在浑南等5个近郊区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发展,实施示范引领工程,打造乡村建设样板;在新民等4个远郊县,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资源,加快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聚集,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一体化、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力打造东北乡村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样板区。三是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制定专项行动计划,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升级、农业数字赋能、农村电商培育等8大工程建设,发展农村数字经济,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全面深度融合应用,打造科技农业、智慧农业、品牌农业,今年建设浑南上锦等3个省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项目,推动龙头企业装备升级改造20家,打造数字农业应用场景30个。

五、做好农业农村金融文章

把金融支持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积极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重点在金融支农服务、创新金融产品、托管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一是加强金融支农服务,重点实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对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我市实施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仓储保鲜和粮食烘干等领域新建或改造提升项目发生的贷款20万元以上予以贴息,贴息比例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二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促进农村金融服务多样化和高效化,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加快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创新发展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及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等险种。加大金融支持春耕备耕、秋粮收购的产品创新和信贷投放,在产粮大县推行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优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以及“三资”平台项目,开展浑南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市级试点。降低“三农”主体担保费率,2023年推出30余款涉农金融产品,涉农贷款余额达到1630亿元。三是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扩大生产性服务业服务领域,支持农民合作社、乡村企业等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依托万盈等行业龙头企业推动“互联网+农业”高效托管模式,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数字化、智能化。对市、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分别按实际合同利率,最高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00%、50%给予贷款贴息。

六、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把乡村人才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实施积极有效的人才政策,打好“乡情牌”,念好“引才经”,重点在培养人才、招引人才、保障人才等方面予以支持,激励各类人才到农村广阔天地大显身手。一是全面培养农村人才,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出台《沈阳市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聚焦五大领域,加快培养农村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促进人才规模、质量、结构与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形成人才引领发展的新局面。到2025年,全市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1000人以上,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50人,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1500名。二是搭建人才引聚平台,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村创业创新园等平台建设,支持入园企业、科研院所等建设科研创新平台。开展与沈阳农大、省农业科学院在乡村振兴上的战略合作,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大力引导各类“高精尖缺”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做好乡村人才分类统计,加强乡村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乡村人才动态管理数据库。加强乡村人才管理服务,推进人才驿站等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为乡村人才提供综合服务。三是强化各类政策保障,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对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在评审标准、评价方式和上岗聘用等方面都有适当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在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才选拔推荐工作中,注重向为乡村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不断改善乡村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在就医、入学等方面实施优惠政策,解决人才到农村工作的后顾之忧,让其留的下、能创业。

再次感谢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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