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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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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农田种植经济作物提高农民收入及盐碱地等边际土壤改良的建议 (第0523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种植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4-19

玄元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农田种植经济作物提高农民收入及盐碱地等边际土壤改良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经济作物基本情况

据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市经济作物播种201.32万亩。其中蔬菜面积98.73万亩、花生面积47.63万亩、青饲料面积32.89万亩、西甜瓜面积19.83万亩、食用坚果面积1.36万亩、草莓面积 0.66万亩、中药材面积0.80万亩、花卉面积0.92万亩。形成了康平海州、法库叶茂台、辽中大黑的花生;,新民柳绕地区西甜瓜;,苏家屯永乐、法库丁家房、辽中刘二堡葡萄;,铁西高花、新民兴隆堡草莓;,辽中六间房、沈北尹家花卉;,于洪大兴、光辉蛹虫草等一批特色作物生产基地。“辽中玫瑰、小梁山西瓜、永乐葡萄、柳河沟香瓜”等8种特色农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我市蔬菜和西瓜产量位居全省第一,新民市“小梁山西瓜”成功获批2021年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二、培育龙头企业,拉动产业发展。

目前,我市正在打造农业强市和食品工业大市,鼓励企业进行内循环,进行降本增效,同时,扶持企业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全产业链,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今年,我们将在内循环上重点突破,如添味食品计划开展订单种植辣椒300亩试种,在标准化成功种植后,明年计划发展至2000亩。同时,巩固提升前期发展的20个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施订单农业、报抱团发展,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各自优势,实现增效发展。2023年,我市新认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56家(其中省级以上10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291家,同比增长11.5%。培育沈阳信昌、佳合食品等22家企业申报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十月稻田获评全省唯一独角兽企业、成功上市。创建沈阳中昊明、豆华天宝、新民稻米等3个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三、强化品牌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

沈阳市紧紧围绕“品牌强农”,以五大产业链头部企业和拳头产品为重点,精准高效开展品牌培育工作,培育出沈阳大米、果蔬、杂粮、牛肉、淡水鱼等一系列特色鲜明、质量过硬、信誉可靠、深入人心的品牌农产品,为我市市级品牌谱系建设奠定了基础。2023年,禾丰鸡头、七星大米等5个品牌被评为辽宁省知名农产品,康平花生被评为辽宁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规范》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划分和评定》两项管理类地方标准。截至目前,全市制订发布44项农业地方标准,其中18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全部完成地方标准制订。“两品一标”数量477个,位居全省首位。

四、加大政策扶持,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3月21日,我市出台《沈阳市财政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财农〔2024〕96号),多向发力,助力乡村产业发展。

1.大力推动设施农业提档升级。支持节能宜机标准化设施建设,对新建规模化标准温室、冷棚小区每亩最高补助3万元、0.5万元。对原址重建达到新建标准的老旧温室,每亩补助2万元;新购置应用智能化、数字化设备的,按投资额30%给予补助,单套设备最高1万元。对周年生产、智能调控的连栋温室等高端生产设施,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温室小区,按照水电路投资额的50%给予基础设施补助,最高10万元。

2.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标准认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绿色食品证书、有机农产品证书,每个分别补助1.5万元、3万元。

3.强化农技示范推广。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打造先进农业技术示范平台,提供技术服务支撑。实施优质食味稻、绿色蔬菜、高产花生、玉米大豆轮作、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技术集成试验示范项目,助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

4.支持建设食品工业大市。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探索创新投入方式,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业、食品产业链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等给予支持。对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建、在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先进加工设备的,按照设备投资总额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五、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促进农民致富增收

为推进盐碱地改造提升,我市积极落实中央统筹协调、地方组织实施的工作要求,建立市级盐碱地综合利用管理协调机制,由市委农办会同相关部门和康平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顶层设计、规划引领,构建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根据国家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我市盐碱地面积225亩,涉及地块15个,均分布在康平县,其中4个地块与耕地保护任务地块集中连片,面积44.88亩,适宜开发利用为耕地,拟争取盐碱地综合利用国家和省级示范试点或联合省农科院等院所创建市级试验基地;9个地块位于卧龙湖生态保护红线内及边缘,面积129.49亩不适宜开发,按照自然保留地处置;2个地块位于农村宅基地与公路之间和农田林网内面积,50.79亩,适宜开发为林地,拟实施人工造林、绿化工程,下一步将重点推动15个现有盐碱地块利用,进一步加强耕地盐碱化防治,强化“以种适地”和“以地适种”科技攻关,统筹实施“揭榜挂帅”和农业科技攻关等项目,建立科技特派团,促进耐盐碱品种、技术、装备应用。推动康平等盐碱地和盐土、碱土区发展特色产业项目,依托农村电商“十百千”工程、都市圈数字供销发展联盟等,形成官宝水稻等一批“统一品种、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的”特色产业,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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