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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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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440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乡村产业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4-04-09

赵淑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粮食生产能力建设

以市委农办名义印发《沈阳市2024年粮油生产行动方案》。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全面推进撂荒耕地复产复耕。二是加强良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农田清淤大会战。三是推进耕地质量提升。深入推进黑土地保护项目,加强耕地质量调查,全面推进保护性耕作“提质扩面”。四是推动现代种业升级。实施种源科研技术攻关,支持种业重点企业发展,加强农作物种业基地建设。五是推动良技良法示范升级。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开展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行动,建设市级粮油作物优质示范区。六是提高现代农机装备保障。加快农机装备现代化,强化农机农艺融合,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七是强化单产提升科技支撑。加强新品种推广,开展技术攻关试验示范,加强科技服务培训。八是抓好新型主体建设和社会化服务。强化示范引领,推进社会化服务,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产能提升行动项目。九是保障种粮主体收益水平。严格落实种粮补贴政策,扩大粮油作物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强化粮食收购保障。十是强化农业防灾减灾。强化气象预报预警,加强农业应急保障,加强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能力。确保2024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15万亩以上,粮食产量达到82.8亿斤;大豆播种面积达到17.48万亩,其中增加面积0.7万亩;油料播种面积达到48.1万亩。

二、进一步提升粮食加工产业层级

为做好粮食加工产业的提升,省市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一是支持企业晋位升级,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龙头企业,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统的规上企业、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二是支持企业扩大规模,对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按照投资额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企业新增的先进加工设备,按照投资额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投资额5%-1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三是支持企业融资发展,对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项目与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增量部分给予贴息。四是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对纳入产业集群的扶持项目,按照投资额2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三、实施粮食品牌战略,扩大市场影响

实施粮食品牌提升行动。支持企业争创省级以上知名品牌,对主导制定省(市)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予以补助。助力企业品牌推广,依托新华网等央媒和辽宁(沈阳)农博会等平台推介优质企业品牌。支持企业承办展会,并给予最高150万元的展位补助。

四、搭乘“互联网+”风口,让粮食走进千家万户

着力推进“互联网+粮食”行动,学习“十月稻田”模式,积极发展粮食电子商务和新型零售业态,依托成熟的电商平台,通过淘宝、京东、微信公众号、微商城等开展线上销售;加强本土化农业电商平台培育力度,打造农产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构建经济高效便捷的销售渠道,使好粮食产品进入老百姓的日常餐桌。

五、搭建中小企业之间互联互通平台

将积极打造供应链对接平台,实现中小企业互联互通,推动降本增效。2024年,升级“沈阳农业产业大脑--链易得平台”,从产品上游原材料开始,到中间产品的生产以及最终产品的销售,将供应端、经销端、流通端甚至终端用户逐步整合至一个平台,整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商、农产品加工商、农产品流通商等各环节信息资源,完善信息发布与查询、交易洽谈等功能,线下线上双线并行,实现供需双方的精准对接。2025年,全面为农业产业链上各环节提供供需对接服务并可实现自动匹配及交易撮合。

六、为粮食作物规模化种植流转土地提供政策支持

目前,提倡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18年后取消了流转土地的扶持政策;近年来,在耕、种、秸秆打包等环节我市均有补贴资金,其主要侧重于社会化服务的秋收环节实施一定补助,标准在每亩30元左右。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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