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质量的建议》收悉。近年来,我市坚持问题导向,制度领航,锚定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目标,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答复如下:
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在“1+1+3”制度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质量体系,全面压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形成具有沈阳特色的农田建设管理制度,确保高标准农田建一块成一块。
一是落实项目法人制。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负总责,对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和物资供应等各类型项目的标前准备、招标组织实施、合同签订等实行全过程一体化负责。
二是强化设计质量。出台沈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初步设计制度文件,对县级专班、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等的具体责任进行了细化,对专班管理、农民参与、现场踏勘、质量控制、违规处罚、事后评估等工作提出了约束性要求。
三是组织农民参与。建立全流程农民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村集体和农民的主体作用,全程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村民代表参与实地勘测、初步设计编制、评审论证、项目验收等工作。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担任“高标监督员”,参与工程建设监管。
四是强化多元监管。以“在线监管平台”为基础,构建由“三监理”(谁业主谁监理、谁承保谁监理、谁受益谁监理”)+“三监督”(人大代表监督、政协委员监督、社会监督)+验收关口前移构成的“3+3+1”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实现项目多元监管。
五是压实管护责任。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压实县级党委、政府建后管护的主体责任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的直接责任,落实管护主体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落实管护标准到具体工程和具体时间。
六是加大投资力度。遵循农户难投我必投的原则,全面提高基础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2024年,亩均投入标准从2023年的新建1600元/亩、改造提升1213元/亩,提高到新建2400元/亩、改造提升2200元/亩。
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