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沈阳市加快建设食品工业强市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部署要求,持续建设农业强市和食品工业大市。2023年,全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65户,食品产业链实现营业收入1030亿元,同比增长3.9%。
(一)产业基础雄厚
一是带动能力强。全市现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90家(国家级15家、省级64家、市级221家)。2023年新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9家、市级46家,龙头企业数增长11.1%。形成以十月稻田、富虹油品、苍达粮油为代表的粮油加工业;以波音、博阳为代表的饲料加工业;以禾丰、华美、阿雷为代表的肉类加工业;以伊利、蒙牛、越秀辉山为代表的乳业加工业;以百事可乐、华润雪花为代表的饮料加工业;以德氏、中街冰点城为代表的休闲食品加工业。
二是保供基地稳。2023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819.43万亩,粮食产量83.92亿斤;蔬菜种植面积98.73万亩,产量417.2万吨;肉蛋奶总产量109.17万吨。水产品产量22.8万吨,实施稻渔综合种养1万亩。全市预制菜原料保供基地达到80个。
三是集聚化发展。2023年,全市共推进500万元以上项目96个,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4.35亿元,竣工项目32个。培育发展沈北、法库、康平、辽中、新民等5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2023年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8.8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沈北是东北最大、集聚度最高的农产品深加工基地。
(二)发展目标明确
我市已将推进食品工业大市建设纳入沈阳市食品产业链发展新赛道、新领域,并给予重点扶持。全市将坚持“四链”同构、链园共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着力建设食品工业大市,食品工业产值达到1100亿元。聚焦“8+N”领域,推动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一区一园”建设,持续培育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一批年产值超亿元的预制菜头部企业,打造“辽沈御制”公用品牌。
二、关于制定食品工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推动食品工业集聚、集约、绿色发展
2022年9月,我市从“5+3+7+5”产业链建设体系中,突出发展优势、产业规模和成长性,优先选取食品产业等八个重点产业领域,实行产业链“链长制”,陆续出台了《沈阳市食品产业链发展规划》、《沈阳市食品产业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沈阳市食品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2024年行动计划》等指导性文件,围绕食品产业“8+N”领域,实施赛道考核推进机制。通过“一县区一清单”(包括重点监测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清单以及项目招商和投资“三个”清单),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加强过程跟踪、协调联动,形成层层落实工作机制。2023年食品产业完成产值1030亿元,同比增长3.9%。9个涉农地区中,辽中区、法库县、浑南区、康平县、于洪区、新民市、苏家屯区等7个地区保持正增长。
三、关于培育食品工业知名品牌,抓好品牌品质建设
沈阳优质特色农产品借助新华社、新华网的全球影响力和传播力,为沈阳市农业品牌提供“可信溯源认证、可信品牌传播、可信电商营销、生态资源赋能”的产销一体化服务,助力沈阳市包括“区域公用品牌、特色产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等在内的农产品品牌实现“数字化、品牌化、市场化”的转型升级。梳理沈阳预制菜相关产品,建立预制菜产品库,积极开发“中华老字号”系列产品,通过统一标识和包装设计,打造“辽沈预制”区域公共品牌,形成以传承“辽菜”为主的具有鲜明辽沈地域特色的预制菜品类。
四、关于科技赋能,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转型。一是建设动态智能升级项目培育库。组织开展2023年度智能升级项目征集工作,建立全市智能升级项目培育库,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推进项目建设,库内已推动建设157个智能升级项目。
二是推进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库建设。持续组织我市工业企业通过“辽宁省工业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线上征集应用场景项目,建立全市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库,推进应用场景项目建设。2023年库内已重点推进沈阳铭城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纸板人机协同作业等应用场景项目104个。
三是持续加强产业数字化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产业数字化试点示范项目”列入《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制定出台《沈阳市支持产业数字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鼓励企业获评“灯塔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
四是大力培育国家、省级试点示范项目。2023年,蒙牛乳业(沈阳)有限责任公司入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获评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沈阳大清宝泉矿泉水饮品制品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获评省级数字化车间,沈阳新飞宇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获评省级智能工厂。截至目前,共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专项64项,累计推进建设智能工厂45个,数字化车间73个。
五、关于加强食品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
(一)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开展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组织开展食用植物油小作坊、大米、海产品、啤酒、肉制品等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全覆盖风险分级检查,对全市1671家在产食品生产企业检查2255家次,发现食品安全问题426项,均已监督企业限期整改,现均已整改完成。
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以6家农批市场、51家农贸市场及生鲜超市、大型商超为重点对象,对合计3900余家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严查风险隐患。
三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抽检41834批次,全市食品抽检监测量持续达到6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量持续达到2批次/千人。国家、省、市抽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率、按时完成率均达100%。
(二)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
一是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采用“通用+专业”建模方式,构建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模式,划分信用等级,通过监督抽检、飞行检查等方式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有效性。
二是建立健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出台《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重点聚焦食品、药品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市场监管领域,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设列食品安全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对列为重点的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感谢您对沈阳市食品工业大市建设工作的支持和关心。